督查通报↘多篇↙(12)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3日    一键复制全文

督查通报 『范文33』

  9月28日至29日,县委副书记杨皓、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卓万俊、县人大副主任陶拥政带领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攻坚办组成的9个督查小组,对全县各乡镇精准扶贫工作推进情况及县直单位结对帮扶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乡镇重视程度高。自9月11日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推进会召开后,各乡镇都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落实各项工作。各乡镇都召开了精准扶贫推进会,落实了3—6人的工作专班,进村入户开展工作。精准扶贫工作在全县普遍展开。

  (二)部门帮扶力度大。绝大部分帮扶部门多次进村入户填写表册、宣传政策、因户施策的制定帮扶措施。州民委、县交通局、县法院、县交警大队、县人社局、县食药监局、容美工商所等帮扶部门在帮扶村兴产业、强设施、捐款捐物慰问贫困群众,有效解决了帮扶村、贫困户的许多实际问题。

  (三)社会参与氛围浓。走马镇鑫农公司、中营雀语春公司、邬阳乡骑龙公司、下坪岩门良品生态土鸡专业合作社、五里乡南村金泰牧家庭农场等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纷纷参与精准扶贫工作。以吸纳贫困人口就业,为贫困户提供种苗、肥料、技术指导、保底回收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

  (四)措施到户责任明。按照“五个一批”分类施策的相关要求,县直单位、乡镇、村支两委的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覆盖全县每一个贫困户,明确了具体帮扶责任人,摸清了致贫原因和帮扶措施,做到村村有方案、户户有计划。

  (五)软件资料项目全。各乡镇均已按照软件资料清单完善了工作方案、发展规划、“五个一批”分类统计表、20xx年预脱贫花名册等软件资料。乡、村、户三级档案资料完备,做到了一户一档。各乡镇、被督查的村均按照“532”的减贫任务,明确了今年的预脱贫对象,部分村已将20xx年预脱贫人员公示公告,乡、村挂出精准扶贫作战图,签订脱贫军令状。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门帮扶存在差距。督查中乡镇反映,少数帮扶部门重视不够,认识不高,措施乏力,派出的第一书记工作时间没有达到要求,如运管所派驻太平镇的第一书记到村工作借单位工作忙、身体有病、家里有事等原因参加乡镇会议不积极;国电鹤峰管理处至今未认领精准扶贫工作任务。少数部门工作作风漂浮,软件资料记录的信息和督查时农户所回答内容不一致。

  (二)软件资料不够完善。检查中各乡镇和村在软件资料上均不同程度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表格内容填写不完整,存在漏项的现象。二是对同一贫困户的家庭人口、林地面积、耕地面积等,在帮扶工作情况表和帮扶手册上填写的数据不一致。三是“两公示一公告”、“四议一公开”相关会议记录、图片资料不全;四是没有在一般贫困对象的家中张贴结对帮扶联系卡。

  (三)宣传工作不够深入。政策法规宣传不够,村支两委对具体帮扶政策理解不透,个别村(如走马镇红罗沟村)甚至认为可以将政策资金均分给全村群众。入户时,贫困户虽然对精准扶贫知晓度较高,但是对适合自己的帮扶政策不够了解。

  (四)具体工作缺乏培训。县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存在乡镇、县直部门在填写各类账表卡册时,对个别项目指标含义理解不清楚,不知道怎么填,缺乏统一规范的培训指导。

  (五)落实措施缺乏创新。工作生搬硬套,缺乏创新。大部分乡镇和村生硬套用“532”的比例确定20xx年预脱贫对象,没有根据实际情况创造性开展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要迅速制定出具体、详细、量化的宣传方案,利用各种载体大力宣传精准扶贫政策法规,着力营造浓厚的精准扶贫工作氛围。二是合理确定20xx年预脱贫对象,做到“有出有进”,动态管理,实事求是,进出有据,对预脱贫的对象要算好经济账,让每一户都明白脱贫途径。

  (二)加强业务指导。以扶贫政策、工作程序、补贴标准等为重点内容,加大业务指导培训,迅速“武装”一批精准扶贫“教员”,确保精准扶贫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三)建立样板示范。各乡镇要分别选择一个村、一个企业、一个经济组织,作为产业扶贫与金融扶贫试点,先行先试,大胆创新工作方式,注重工作实效,积累工作经验,以点带面指导其他各村精准扶贫工作。

  (四)规范工作程序。一是规范操作程序。脱贫对象严格按照“四议一公开”程序退出;返贫对象严格按照“两公示一公开”程序纳入。二是规范表格填写。各乡镇要对现有账表卡册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发现问题,按照规范统一的标准,完善软件资料,确保信息真、数据实。

  (五)加大督办力度。各乡镇党委政府、各级帮扶单位要责任上肩,任务落地,及时研究解决精准扶贫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严格工作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攻坚办要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的精准扶贫工作真督实查、严督严查,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

  年月日

督查通报 『范文34』

  镇督查组在10日的督查中发现的问题:

  1、会议精神传达落实慢的村有瓦埠、陶袁。

  2、指挥部无人值守的有板桥、方刘、陶袁;指挥部被风刮毁后没有重新搭建的是双鹿村人民沟桥;指挥部没有应急灭火设备的有大苑、双鹿与和平。

  3、人员扎堆不能分布在各地块的有刘圩及三、四管区的八个村。

  4、关庙社区的主要领导请假。

  5、桂光村宣传车载喇叭少,袖章少。6、堆放点无石灰线标示牌,临时指定基本还未堆放使用的有集南村及三、四管区的八个村。

  7、一、二管区的八个村基本未见统一清理队伍。

  8、和平村灭茬及播种较慢。

  9、大苑村正在清运秸杆但有群众是往沟里倾倒存在火情隐患。

  以上存在的问题望各管区、各村认真整改落实。

  ——板桥集镇党委、政府

  年10月10日

督查通报 『范文35』

  20xx年9月23日下午5点48分,市禁烧办巡查人员沿绵盐路巡查了秸秆禁烧情况,在盐亭县经济开发区(义盐路)发现了3处焚烧秸秆、1处焚烧垃圾的现象。禁烧办工作人员立即通知当地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处置焚烧点。

  20x年9月24日下午5点51分,市禁烧办巡查人员带记者到三台县巡查了秸秆禁烧情况,在三台县金鼓乡1村1社发现多处火点,均为焚烧秸秆。

  20xx年9月24日下午4点22分,市禁烧办巡查人员在梓潼县巡查时,发现该县仁和镇新民村1组焚烧生活垃圾、2组焚烧秸秆各1处;20xx年9月24日下午5点29分,在梓潼县自强镇自强村1组发现焚烧垃圾1处。

  20xx年9月25日下午5点02分,市禁烧办巡查人员在安县巡查时,发现该县桑枣镇花庙村1组有秸秆焚烧火点1处。

  根据《绵阳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问责办法》,经市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分别对盐亭县经济开发区、三台县金鼓乡、梓潼县仁和镇、梓潼县自强镇、安县桑枣镇给予一面“黄旗”警告。希望各县市区(园区)和秸秆禁烧责任单位引以为戒、强化措施,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疏堵并举,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共同保护好“绵阳蓝”。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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