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通报↘多篇↙(9)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3日    一键复制全文

督查通报 『范文24』

  各乡镇民社办:

  7月13日-7月14日,县民政局计生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17个乡镇民政和社会保障办公室(以下简称“民社办”)下半年计生综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所有乡镇民社办都引导村(居)委会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农村村(居)民自治和城镇社区建设工作范围。

  2、大部分乡镇民社办明确主任和一名民政干部负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

  3、各乡镇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和失独“空巢”老人都进行不同形式的慰问和救助。

  4、河口、石潭、云湖桥、易俗河等乡镇民社办资料齐全、工作规范,能严格按照年初签订的责任状落实计生综治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1、个别民社办在思想上没有高度重视计生综治工作,不能积极主动开展相关工作。

  2、有部分民社办未将计生综治工作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3、个别民社办没有及时召开相关会议,人员分工没有及时进行调整,没有按照年初签订的计生综治工作责任状安排部署计生综治工作。

  4、部分民社办没有按要求将“空巢”老人救助和因节育手术事故导致生活困难对象的救助进行分类归档。

  三、下阶段工作要求

  1、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工作责任。要认真对照年初签订的《民政部门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补齐相关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2、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强化工作落实。各民社办要切实将计生综治工作当成本职工作,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全年的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3、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效果。要将社会救助工作与计生困难对象救济工作科学结合起来,努力完成任务,取得群众满意的效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xx县民政局

  年7月16日

督查通报 『范文25』

  7月11日和12日,乡防指督查组分别对永乐圩各分指防守段进行了全面查访,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值勤值守

  1、青龙村、天然村、南木村、康宁村、永存村防守段巡堤查险人员均全员在岗,夜间分上、下班次巡堤查险;

  2、永乐圩各分指值班值守人员均全员在岗。

  二、存在问题

  1、极少数巡堤查险人员无故不出勤,由妻子替代巡堤查险。由于巡堤查险工作需要一定的体力和经验,由妻子替代巡堤查险,容易造成查险疏漏、查险不及时等后果,并且,妻子替代查险实际上只是冲抵查险人数而已,在形式上没有造成缺岗现象,在实际上则属于“花瓶”,聋子耳朵是个摆设;

  2、极少数巡堤查险人员出工不出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玩忽职守,敷衍塞责;

  3、极少数下半夜班次的巡堤查险人员存在闲聊、甚或睡觉现象;

  4、极少数巡堤查险人员流露出懈怠、麻痹和骄傲情绪,防大汛抗大洪认识性仍然不足。

  三、值得褒扬

  巡堤查险人员中,不乏年岁较大者,他们当中有中共党员,有乡党代表和乡人大代表。在巡堤查险一线,他们充分发扬了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尽职尽责,忠于职守,严谨务实高效,及时查出险情并及时处理险情,为新洲防汛抗洪工作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目前,长江安庆站水位仍然居高不下,区防指严令防汛值班值守人员、巡堤查险带班领导、巡堤查险当班人员必须在岗在位,明令要求防汛人员必须克服麻痹思想和懈怠情绪,否则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刑事责任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市督察组明察暗访,已对防汛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玩忽职守、营私舞弊、具有贪腐行为的相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乡防指严令要求各分指务必以防汛工作要求和防汛工作纪律为准绳,务必戒骄戒躁、克服麻痹思想、摈弃懈怠意识,务必对督查中出现的诸般问题切实整改并严加落实!胜利在招手,曙光在前头!坚持就是胜利!

  保卫家园,人人有责!乡督查组将继续不定期进行督查通报。

  新洲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代)

  7月13日

督查通报 『范文26』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滁现代产业园、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确保党的xx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和市政府安委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市政府安委会下发《关于组织党的xx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期间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通知》(滁安[20xx]8号),组织督查组于10月24日至31日对全市8个县(市、区)、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滁现代产业园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全覆盖专项督查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总体情况

  本次督查共派出10个督查组,分别由安监、公安、规建、国土、交通、质监、经信、发改等8个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县级领导带队,11个成员单位及县市区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共计80余人参与督查检查。市政府杨东坡副市长分别于10月26日上午及10月29日、30日、31日全天共三天半时间,率领安监、规建、交通、消防等单位负责同志对市区及南谯区、明光市、凤阳县、定远县、全椒县、来安县进行重点抽查、督查。

  督查组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检查、暗查暗访等方式,抽查检查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的142家生产经营单位,下达执法文书65份,发现隐患249处,其中较大隐患32处。

  从督查总体情况看,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对贯彻落实市政府安委会文件精神行动迅速、部署到位、措施有力,排查整治了一大批安全生产隐患,取得了明显成效。

  11月1日下午,市安委办召开督查组专题督查汇报会,总结交流督查成果,梳理汇总督查隐患,研究整改措施。杨东坡副市长到会专门听取各组督查情况汇报,针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和要求,责成有关隐患单位和部门严格按照隐患整治“五落实”要求,确保整改到位,切实预防事故的发生。

  二、督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隐患

  (一)共性问题

  一是工作进展不平衡。少数地区安全生产责任和压力传导不到位,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不得力、落实不到位,未能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将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及时延伸和落实到基层和企业,“上面热、下面冷,政府热、企业冷”的现象仍然存在。

  二是部分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重生产、重效益、轻管理”的问题仍然存在。安全投入不足,安全基础设施较差,作业现场管理混乱。

  三是一些企业和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不健全,制度不落实,日常检查不认真、不细致、不全面,流于形式,未形成“闭环”管理。

  四是部分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薄弱,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技能偏低。存在新员工未经培训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等问题。

  五是部分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达不到最低要求,未履行“三同时”程序,带病运行。作业岗位和有关设施设备上缺少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职工个体防护能力偏弱。

  (二)需要限期督促整改的隐患

  本次督查中发现的一般隐患已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责成立即整改。对滁州市汽运中心站等32处较大隐患予以通报,并限期督促整改(见附表)。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督查中普遍存在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针对通报中所列隐患,有关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认真抓好整改落实。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做到整改责任、资金、时限、措施、预案“五落实”。对限期整改的较大隐患,要一盯到底。督查组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原则,对检查发现的隐患或问题加强督促检查,跟踪督办,确保取得实效。同时,要督促企业建立隐患自查自改机制,使隐患排查成为常态,形成“闭环”管理。

  (三)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要结合四季度安全生产特点,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环节,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打击措施,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要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效能。要加大事故查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

  (四)加强安全监管能力和队伍建设。要积极采取培训、讲座等方式,提高安全监管人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基层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基层执法力量。

  (五)加强宣传教育和应急管理。以农民工、班组长和企业“三项岗位”人员为重点,开展全员全过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事故救援实战能力。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及时报告,科学有效处置,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附表:党的xx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期间安全生产专项督查需限期督促整改较大隐患汇总表

  滁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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