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人员管理办法N篇(6)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30日    一键复制全文

兼职人员管理办法 『范文15』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加快实施科技兴队,人才强队战略,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对职称津贴和技师岗位津贴实行动态管理,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1)在岗在编且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和工勤类技师岗位人员依照本办法参加考核,并享受相关待遇。

  (2)助理工程师职称以上,并从事技术岗位的合同工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3)见习期内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参加当年度专项考核。

  二、考核内容及条件

  考核工作每年度进行一次,按照个人自评、实体推荐、专业考评的程序,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级别。

  1、考核内容分为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工作业绩三个方面

  (1)“职业道德”主要包括:思想道德、工作态度、事业心、责任心、从事本职工作的上岗情况等。

  (2)“业务技能”主要包括: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业务工作能力提高情况;计算机应用能力情况;完成工作量情况;掌握专业技术知识情况、反映专业技能水平的其它情况等。

  (3)“工作业绩”主要包括:完成工作目标情况;取得新的技术革新项目、科技成果、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情况;培养或指导专业技术人才情况;继续教育情况;受到各种奖励情况等。

  2、考核基本条件

  (1)优秀专业技术人员考评条件:

  ①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端正、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在自己从事的工作领域独挡一面,能正确协调处理各种关系,群众威信高。

  ②对本岗位职责认真负责;业务能力强,能创造性开展工作,工作扎实;能不断提出对本岗位工作卓有成效的见解;能掌握和运用外语;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③工作积极主动、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能很好地掌握运用专业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④有技术革新、科技成果等;积极发表论文、著作、译著、作品等;积极培养指导专业技术人员;主动学习先进专业技术知识;室内提交报告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有地市级或省局及以上的科技成果不低于两项。

  (2)良好专业技术人员考评条件:

  ①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能较好地处理协调各种关系。

  ②对本岗位认真负责;业务能力较强,工作扎实;有一定的外语基础;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③能胜任本职工作;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较好地掌握专业技术知识。

  ④按规定完成技术革新项目、科技成果等;能够培养或指导专业技术人员;主动学习先进专业技术知识;室内提交报告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有地市级或省局及以上科技成果不低于一项。

  (3)合格专业技术人员考评条件:

  ①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端正,有一定的事业心、责任心,能处理协调各种关系。

  ②能按照要求履行本岗位职责,工作扎实,能操作使用计算机。

  ③胜任本职工作,能按要求完成工作量,掌握专业技术知识;较好地完成工作目标。

  (4)不合格专业技术人员考评条件:

  ①责任心不强,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热情。

  ②不能履行本岗位职责,业务能力不足,工作不扎实。

  ③完不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专业技术知识不熟练,缺乏学习的主动性。

  3、考核具体条件

  各实体部门可根据上述考核内容及基本条件,结合本部门、本专业特点,制定更加具体的考核细则,按照考核比例推荐相关人员。

  三、考核程序

  (1)个人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情况登记表》交所在实体。

  (2)各实体根据工作职责、岗位要求等,每年负责对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进行专项考核,在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分别按照10%、40%、50%的比例要求,评出“优秀、良好、合格”等次人员。确有达不到合格等次条件的人员,可评出适当比例的“不合格”等次人员。实体写出推荐意见,于每年12月20日前报党群和人力资源部。

  (3)党群和人力资源部将各实体推荐名单汇总后,经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评审,提交队行政办公会研究后确定最终结果。

  四、相关待遇

  (1)对在专业技术人员专项考核中评为“优秀、良好、合格”等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师执行津贴待遇,按照高级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20xx元;中级给予4000元、2200元、1500元;初级给予3000元、1000元、600元的标准进行专项奖励;技师按照3000元、20xx元、1500元的标准进行专项奖励。当年奖励金额存入单位人才奖励基金账户,5年后连本带息全额发放,局内部调动人员调出后当月发放基金账户内余额,个人自动辞职人员不发放专项奖励。

  (2)加强由我队和省局统一招聘的全日制毕业生的见习期考核,并对见习期的应届毕业生发放补贴,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享受2400元/年,大专学历人员享受1800元/年,期限为一年。中途辞职或因考核不合格未转正人员不享受见习期补贴。

  (3)单 位内部变动岗位的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与从事的工作一致,将自调动之日的下月起参加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与从事的工作不一致,将自调动之日的下月起终 止考核,待取得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后再参加考核。从事专业技术岗位不足一年的,专项奖励按月计算,不足一月的不再享受专项奖励。

  (4)参加专项考核的专业技术人员将停发职称津贴,野外增发部分按原标准执行。未参加考核的单位内聘专业技术人员和处在管理岗位的具有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执行原职称津贴不变。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专项考核工作,队每年将抽调相关负责人成立专业技术人员专项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专项考核工作。专项考核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群和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协调和组织实施。

  六、附则

  (1)我队现行有关人才工作政策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2)本办法由队党群和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3)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兼职人员管理办法 『范文16』

  第一节 日常行为规范

  一、 考勤制度

  1、 作息时间:

  每日工作时间8:30—18:00,其中上午9:00—12:00,中午12:00—13:00,按接待顺序轮流值班,不得少于2名销售代表,其余人员可在休息间休息用餐;下午工作时间13:00—18:00

  如销售旺季公司可实行两班工作制,具体时间另行决定。

  2、 考勤实行自动刷卡

  二、 休假制度

  1、 总监、现场主管在每周一至周五轮流选休一天。

  2、 置业顾问采用轮休制度,如遇特殊情况或临时调休须提前向总监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息。

  3、 有事请假,应写请假报告,注明:时间、事由(事假、病假)经总监批准后方可;请病假不能到公司履行手续者,须电话告之,后补请假单;病假三天以上者,须出具医院证明。请假三天以上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5、 请假者必须在假满后第一天上班时间到现场主管处销假。

  6、 所有病/事假单将在月底汇总存档并上报公司财务部,做为考核内容之一。

  三、 仪容仪表

  1、 所有xx员工必须身着公司统一服装,随时保持服装整洁、清爽,佩带工作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 男士着西服、浅色衬衫、领带、黑色皮鞋;女士着西服或套裙、浅色衬衫、黑色皮鞋。

  3、 男士头发要经常修剪,发脚长度以保持不盖耳部和不触衣领为度,不得留胡须,要每天修脸。

  4、 女士不得留烫发或染发,头发长度以不超过腰上部为适度,头发要常洗,上班前要梳理整齐,保证无头屑。

  5、 女士不得浓妆艳抹,可化淡妆,让人感到自然、美丽、精神好;不得涂染指甲并随时保持手部清洁卫生;不得佩带除手表、戒指之外的饰物;不得使用气味浓烈的香水。

  6、 提倡每天洗澡,勤换衣物:其中衬衣两天必须换一次,夏季衬衣须天天换,以免身上发出汗味或其他异味。

  7、 发型及颜色不得太前卫,须适度。

  8、 女士着裙装时,应注意个人的走姿、站姿、坐姿的雅观。

  9、早、中餐不得食用口味较重的辛辣食品,以保持口腔清爽;午餐后补妆并查看口腔有无异物。

  四、 行为规范

  1、 公司全体业务人员置业顾问均应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营销技能,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 本部门员工应服从上级的指挥及安排,一经上级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应在事后坦诚相告或书面陈述。

  3、 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彼此尊重、团结友爱、互谦互让,主动地进行沟通协调与交流。

  4、 严格遵守作息,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不脱岗。

  5、 在xx区域使用礼貌用语,不得讲脏话、粗话、喊绰号或大声喊人。

  6、 男女销售人员严禁在销售区域打闹、嘻笑、追逐,影响公司形象。

  7、 严禁在xx区域随意坐在椅子扶手或模型展台上。

  8、 严禁使用免提电话及煲电话粥,私人电话一次不得超过3分钟。

  9、 工作时间在销售区域不得当着客户的面化妆,吃口香糖及其它食品;非规定时间不得看报纸、杂志等。

  10、工作人员水杯及个人物品不得带入接待区,只能放在休息室。

  11、工作时间不谈论同事隐私或闲聊。

  12、工作时间严禁打牌、打游戏机及做其它私事。

  14、业务人员及置业顾问不得以私人目的与公司客户作交易或替竞争公司服务而损害公司利益

  第二节 客户接待制度

  一、 客户电话咨询

  1、 应在电话铃响第三声前,提起话筒接听,并使用统一用语(普通话) “您好,这里是“--------房产超市,请讲”。

  2、 接听客户电话必须做好电话记录,由接听人员统一记录再备案追踪。

  二、 客户登门咨询

  1、 客户登门咨询由置业顾问按既定的序列依次接待上门客户。

  2、 营业用房与住宅的接待顺序自成一体,互不混同。

  3、 客户指定置业顾问不占序列。

  4、 由于公务使置业顾问错过序列,可由主管安排再补;接听电话不占序列。

  5、 客户进门后,置业顾问必须面带微笑、主动迎候,有条不紊的接待:询问意向—带领介绍沙盘、请入座—倒水、分发资料—因人而异进行解说—倾听客户意见—谈判—追踪—促成会员—带领看房—协助开发商签订合同—售后服务6、 客户离开中心时,接待人员须亲自将客人送到电梯口,并致谢意,做到有礼有节。对客户及同业踩盘人员,均应一视同仁,不得区别对待。

  7、 若客户是第二次登门,并主动说明上次接待人员姓名,此时非指明的原接待人员不得转身就走,须有礼貌地安排客户入座,倒水,并告之被指明的接待人员接待(如被指明的接待人员不在,则由主管负责安排人员接待)。

  8、 若客户虽是第二次登门,但并未主动指明接待人员,按新客户对待。(原因是你并没有在第一次接待中给客户留下深刻印象,工作未做到家)。

  9、 当老客户提出到开发商处看现场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待人员要一同前往并要注意保护客户的安全;如因正当原因暂时不能分身,应向客户作好解释工作,或由经理/主管进行协调安排。

  10、客户离开后,应立即清理洽谈桌上所余的资料并重新归类,清洁剩余物(如纸杯、烟灰等)并填写客户情况统计表,准备重新接待下一位客户。

  11、每位置业顾问对所掌握的客户从接待到成交乃至售后服务等工作都应做到全程负责。

  12、休假期间的置业顾问可处理前期遗留工作,也可协助其他置业顾问的工作,但不允许在独立参与新客户的接待。

  13、在销售过程中若遇问题不清楚,须请示经理/主管或咨询有关部门,当日不能解决的须以书面报告交至总监/主管处,以汇总解决。

  14、严禁当着客户的面互相争吵、互相揭短。

  15、严禁当着客户的面争执客户归属。

  16、在接待中坚持统一项目介绍,统一优惠比例,统一工作态度的原则,严禁销售人员私自越权对客户做出任何承诺。

  第三节 例会制度

  为了加强对销售工作的管理,实行例会。

  2、 例会种类包括:

  ① 每天朝会

  ② 每周例会

  ③ 每月总结会

  3、朝会:

  ① 时间:每天上午9:00—9:20

兼职人员管理办法 『范文17』

  第一条 为了加强保安队伍的管理工作,保障本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搞好人员接待和车辆、物品出入登记的管理,保安人员值勤执行任务有所依据,当好企业卫士,确保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认真做好保安管理工作,自觉服从上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主动提供配合,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三条 保安人员代表本公司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公司其它部门员工应配合保安人员工作。

  第四条 公司保安勤务应每日24小时执行不间断,其各班各岗值勤时间,由后勤主管进行合理安排。

  第五条 维持公司办公场所内外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消除隐患于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 对来访客人热情、有礼、耐心文明问询和主动引导,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第七条 保安应除负责门卫室日常清洁卫生工作外,还应按《办公楼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卫生情况。

  第八条 工作态度

  1. 对工作具有责任心、热情、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2. 对自身的责任心:钻研业务、工作认真、上进心

  3. 同事之间的协作力、包容、配合、团结

  4. 对本职工作负责:不拖沓、不积压、不抱怨、不挑拣

  5. 对待来访人员的态度:谦和、礼貌、诚恳、友善、不卑不亢

  第九条 日常行为规范

  1. 爱护公司公共财产、不随意破坏、挪为私用;

  2. 及时清理、整理个人工作用具,保持工作环境的干净整洁;

  3. 办公桌上不放与工作无关的用品;

  4. 未经同意不得翻看他人文件、资料或他人个人物品。

  第十条 工作纪律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对公司及员工人身财产安全负责的原则,保安员严格禁止下列行为:

  1. 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2. 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3. 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4.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5.删改或者扩散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6.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7.仪容不整, 言语行为轻浮、粗暴无礼。

  8.值班时间聚众赌博、下棋、喝酒、看小说报纸、看电视录像,打瞌睡等。

  9.对群众、来宾故意刁难或挟怨报复。对员工、来宾或送货人员索取好处及贪小便宜。

  10.脱岗、漏岗、睡岗,迟到、早退。夜班值班人员睡觉被发现每次罚款50元。

  11.未经许可擅自调班

  12. 暴行犯上,不服从指挥。

  第十一条 访客人员及车辆的管理规则

  对于外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拒绝进入公司。

  1. 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的人员及车辆。

  2. 不明身份,衣冠不整及明显带有恶意的人员。

  3. 推销产品、商品及收购废品的人员及车辆。

  4. 非洽公人员及车辆且拒绝登记和检查者。

  5. 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

  6. 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

  第十二条 外来车辆人员所乘车辆,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按规定者,保安人员应即时纠正。

  第十三条 除实际需要,禁止员工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第十四条 火警事件处理

  1.保安人员应熟记办公楼内各处之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的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定期对消防水管进行检查登记,如有发现有失效的应立即通知保安队长。对重要的电灯、门窗等有缺损时,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处理。

  2.发现火灾应立即赶到失火现场查看,若发生火苗应即以灭火器将火源熄灭,若已使用灭火器仍然无法将火势扑灭时立即向119火警台报案,且通知相关领导至现场,保安仍然坚守岗位,指挥员工及来宾向安全地区疏散,保持高度警戒,严防小偷趁机窃取公司财务。火势熄灭后应清查人员及物品所害情形,并保持完整现场,以供警方处理。

  第十五条 打劫被盗事件处理

  1.保安值班要高度戒备,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治安防范,加强防盗活动,及时发现可疑人和事,并进行妥善处理,保安当值班期间发现可疑情况或发现纠纷事件应及时与相关领导联系。

  2.对于正在发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况应及时制止并对可疑人员进行查问,情节严重的可直接拨打110并上报公司领导。

  第十六条 不良分子前来滋事处理

  1. 保安人员不得与不良分子对打。

  2. 关闭大门和所有出入口,勿使不良分子进入寻讯滋事。

  3. 通知后勤人员和公司领导前来支援处理。

  4. 认清来着容貌、特征、人数、有无携带枪支、刀具、坐车种类以及车牌号码、滋事原因等,作为警方侦查处理的依据。

  5. 将状况报告公司领导并随时保持联络,若下班以后应立即通知派出所并电话联络相关领导。

  第十七条 纠纷事件处理

  1.对纠纷事件,保安员应稳定事态的发展,并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劝阻,以制止事态的扩大。

  2. 发生打斗,应迅速予以制止,将当事人交由公司领导处理为原则,如当事人不听制止时,可与值班保安或公司的其他人员合力制止。

  3. 打斗现场若有其他员工围观时,为防止围观者鼓噪起哄或使现场复杂化,应将肇事者带离现场再行处理。

  4. 事态有愈超严重态势,应立即请派出所协助处理。

  5. 注意立场要保持公正,千万不可偏袒打斗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加入战局,丧失理智。

  6. 若为下班时间,应即刻电话通知公司相关领导;有安全之虑时,即刻拨打110协助。 第十八条 意外事故

  1. 员工急病,即刻通知办公室或救护员,及时派人送医院治疗。

  2. 请救护车随带医生。

  3. 及时报备领导。

  第十九条 本准则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以命令形式补充或修正。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20xx年12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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