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状优秀范文 『范文9』
申诉人:龙,男,汉族,x年x月22日生,农民,住xx省xx市xx镇x村x组,电话:
申诉人:王,女,汉族, x年4月2x日生,农民,住xx省xx市xx镇x村x组。
申诉人:龙,女,汉族, x年1月x日生,系王女,住址同上。
申诉人:龙,女,汉族, x年4月x日生,系王之女,住址同上。
被申诉人:熊,男,汉族, x年12月1x日生,农民,住xx省xx市xx镇x村x组。
被申诉人:李,男,汉族,x年1x月2x日生,农民,住xx市xx区xx村xx街组x号。
被申诉人: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法定代表人:方,该院院长。
申诉人龙、王、龙、龙与被申诉人熊、李、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xx省高级人民法院()湘高法民监一字第11x号驳回申诉通知书,特申诉再审。
再审事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主 要证据是伪造的。
再审请求:
1、撤销xx省高级人民法院()湘高法民一监字第11x号驳回申诉通知书;
2、撤销望城交警大队作出的伪证——(x4)第xx2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改判由三被申诉人承担本案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增加死亡赔偿金、安葬费、抚养费、赔养费等叁拾万元,并承担连带责任。
3、由被申诉人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理由及证据: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
l、x年1月4日申诉人通过近三年的抗争从交警支队索取了一份当年本案交通事故现场勘察记录和一张交通事故现场图,本勘察记录和现场图足可作为新的证据证明肇事车是越过道路中线偏左几米从后撞上死者的,按交通法规肇事车必须承担主要责任,仅凭这一新的证据就足可推翻"负同等责任"的责任认定和原判决裁定。
2、原判决裁定认定死者龙森林为农村入口,死亡赔偿计算标准全按农村居民标准计算,现有新的证据证明死者生前一直在半工半农居住和生活与其配偶也一直在医学院后勤处打工、居住、生活,两个未成年孩子都在城镇中学读书,生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和《人身损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农村户口 的未成年人在城镇上学、生活的,人身损害的死亡赔偿金按城镇居民的标准计算。""同一事由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爱害人既有城镇居民,又有农村居民的,死亡赔偿金等按城镇居民的标准计算。"就凭本法规和申诉人提供的新证据,也就足可推翻原判决裁定认定的死亡赔偿金等计算标准,众所周知,城镇与农村的死亡赔偿标准差距三分之二,就按同等责任计算赔偿也应在原判的基础上增加三分之二计14x元。况且被申诉人依法应承担主要事故责任。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望城交警大队作出的(x4)第xx2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置事故现场勘察记录、现场图于不顾,主观意断负同等责任,此责任认定书明显是伪造的。申诉人找该队索要支队的现场勘察记录、现场图两年多,硬是不给,直到xx年1月4日才从支队索取这两份证据,进一步证实了责任认定书是伪造的。依法必须撤销。
综上事实,原判采信伪造的证据,脱离实际,对事故的责任划分明显不公,对死亡赔偿等的计算标准又明显判错,为此,申诉人不服,特申诉再审,恳请判准前述请求。
此致
xx省高级人民法院
申诉人:龙、王、龙、龙
x年2月2x日
申诉状优秀范文 『范文10』
申诉人(原审原告):电脑硬件公司
地址:市路号
法定代表人:A 职务:经理
被申诉人(原审被告):网络公司
地址:市路号
法定代表人:B 职务:经理
案由:硬件购销合同纠纷
申诉人对市区人民法院年月日(1x)字号判决不服,特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诉。
请求事项:
1.撤销市区人民法院(1x)字号判决;
2.退还货款万元人民币并支付违约金万元人民币。
事实和理由:
(应祥述,此略。)
基于上述事实,特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诉,请求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本案,撤销原判决,判令网络公司返还货款万元人民币并支付违约金万元人民币,以维护申诉人合法权益。
此致
省高级人民法院
申诉人:硬件公司
盖章
年月日
附:1.原审判决书一份;
2.申诉人与被申诉人硬件购销合同一份。
申诉状优秀范文 『范文11』
申诉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男,生于x年12月27日,汉族,住河南省许昌县蒋李集镇寺XX村。
被申诉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松江工业区新桥路X号。
法定代表人:倪,公司董事长。
第三人:河南省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南阳市北京路与312国道交叉口。
法定代表人:仝,公司总经理。
上诉人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卧龙区人民x年5月15日()宛龙民商三初字第278号判决和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南民商终字第138号判决书,现提出申诉。
申诉请求:
1、请求依法撤销()宛龙民商三初字第278号判决和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南民商终字第138号判决书。
申诉理由:
一、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
1、“价格为850000元的LG6235挖掘机……手续费10837.50元”对LG6235的首付款数额认定错误。申诉人提交的还款承诺书、欠条及担保协议和XX公司起诉上诉人的还款起状状及撤诉书均能认定首付款数额为209805元。
2、一、二审判决书认定“ZL50EX装载机起租日期为x年3月27日……拒付下欠的租金(判决书第7页),LG853起租日期为x年6月18日……拒付下欠租金(判决书第8页),LG6235挖掘机的租金为每月22474.24元……拒付下欠租金”是错误的。ZL50EX装载机在上诉人支付了64680元首付款后,从x年4月20日——x年10月20日止,上诉人一直按月支付租金。LG853在上诉人支付56000元首付款后,从x年6月18日——x年10月20日止,上诉人一直按月支付租金。LG6235在上诉人支付100000元首付款后(欠109805元),从x年6月18日——x年11月20日止,上诉人一直按月支付租金。x年10月份,由于机器产品质量问题及售后服务问题,申诉人与被申诉人产生纠纷,被申诉人于x年1月4日向卧龙区法院起诉,于x年1月11日扣押了上述三辆车。ZL50EX所欠三个月租金,LG853所欠三个月租金及LG6235所欠的一个月租金已在()宛龙民商三初字第91-2号调解书中解决。
3、关于首付款性质的认定。在判决书认定为“结合本案……瑕疵风险。”可以看出首付款依合同约定为首付租金,但实际上是没有租赁期间存在的租金,是将来作为取得机器所有权的货款。
二、一、二审适用法律错误。
一、二审判决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八条的规定,判决如下”法律适用错误。由于本案首付款是不存在的租赁期间的首付租金,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五条、第九十七条之规定,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综上所述,申诉人认为,一、二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三)款之规定,上诉人请求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重新审理,支持申诉人的申诉请求。
此致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申诉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