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烟花爆竹“打非”排查专项工作简报 『范文1』
12月29日起,峄城区榴园镇全面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排查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中,该镇安监所、派出所等抽调精干力量,对辖区村庄内的小卖部、超市及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摸清范围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户情况,严格检查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重点检查烟花爆竹企业四防等设施完好情况及有无超员、超量、超范围经营等情况。同时,加大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力度,让广大经营户了解烟花爆竹事故教训及相关案例,提高经营户的安全意识。
截至目前,已检查小卖部等53家,发现非法经营、安全设施不规范情况8起,并对非法经营情况给予坚决取缔。
乡镇烟花爆竹“打非”排查专项工作简报 『范文2』
春节临近,进入烟花爆竹销售旺季,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有效预防、坚决遏制烟花爆竹重大爆炸事故发生,德州市公安机关自10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声势浩大的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检查从业单位840余家次,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85处;收缴鞭炮103余万头、烟花2700余个。
行动开展以来,德州公安机关对可能私制私藏烟花爆竹的废弃院落、厂房、仓库,私存私售烟花爆竹的小商品市场、婚庆殡葬服务单位,私存私放烟花爆竹的房地产项目、建筑工地等进行滚动排查,并逐一登记造册。同时,加强对物流企业配送车辆及储存库房的治安检查,防止非法储存或配送车辆非法运输、夹带烟花爆竹,彻底摸清辖区易制爆原材料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底数,严格落实购销备案、流向登记和实名登记制度,落实可疑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发现非法烟花爆竹线索。截至目前,德州公安机关共组织开展集中排查行动30余次,排查重点地区220余处、重点部位2250余处;检查从业单位840余家次,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85处;查处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案件1起,收缴鞭炮103余万头、烟花2700余个;查处违反道路运输烟花爆竹许可事项违法行为1起,行政处罚单位1家。
同时,德州各分县公安局按照《德州市公安机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多种媒介和途径,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发动工作,采取网络媒介推发消息、电视以及户外LED 显示屏、出租车、公交车滚动字幕、悬挂横幅、粉刷永久性标语、发放传单等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及违法性。
此外,德州市公安局严格执行德州市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规定,将烟花爆竹管理法规、烟花爆竹安全燃放规定,特别是禁止燃放区域、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等,向广大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守法和自我保护意识。截至目前,全市共通过媒体报道140余次,播放安全提示1070余次,网络媒介发送方提示消息9370余条,悬挂条幅850余条,粉刷永久性标语1250条,张贴和发放宣传材料4.3万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