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通报↘↘通用34篇↙↙(9)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6日    一键复制全文

检查通报 『范文24』

  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市质(安)监站:

  根据我局20xx年总体工作部署,结合近期住建部对我市建筑工地的检查反馈意见要求,以及我市建设平安慈溪大会精神,在建工程,在建设、监理、施工等各方主体自查的基础上,我局于7月4日-8日对全市在建工程进行了质量安全综合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本次检查按照我局安全生产联防联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引入第三方社会安全检查专家组织检查,市质(安)监站进行同步检查。重点检查了企业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及安全生产网格化专项行动情况;隐患排查制度落实情况及现场安全措施和文明施工到位情况;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项目部的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情况等。

  一、基本情况

  检查组共抽查在建工程项目37个,共计发出限期整改建议书33份,停工通知单3份,市质(安)监站检查项目23个。从检查情况看,建设各方主体安全责任制落实有所加强,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均能开展工地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项目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和综合治理情况较好,并按照信用系统上网人员配备管理人员,做好原材料检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有限空间施工专项方案、建筑消防、起重机械安拆等各项工作。同时,自觉按照我市欠薪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民工实名管理和工资公示等工作。其中,慈溪市新达建筑实业有限公司承建的界牌村商务大楼工地各方面情况良好,现场管理到位,还开展了起重机械事故应急演练,受到较好的社会反响。但仍有个别企业及项目部在管理上存在较为薄弱的环节,亟需加大整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市场行为方面

  1、部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安全检查缺少,检查记录缺少;部分项目的建设单位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总监、监理工程师等到岗履职人员与信用系统上人员不符,管理人员请假多,个别工地甚至绝大多数施工企业管理人员请假,让其他人暂代。

  2、部分工程对项目管理不到位,施工质量技术、安全台账资料签字涉嫌由他人代签的现象,安全教育培训等资料人员签名也代签现象较多。

  (二)工程质量方面

  1、个别工地混凝土质量存在露筋、麻面现象,洞口未设置

  过梁扳,柱子接头错位,现浇板板筋露筋。

  2、较多工程构造柱、梁等二次结构制作较差,制作随意,成型外观质量较差。个别工程楼梯施工缝留置不正确,吊筋位置放置不正确,模板表面混凝土浮浆未清理。

  3、沉降观测点未跟上施工进度。

  (三)工程安全方面

  1、个别危险性较大的支模架(高度5-7.9米)工程的搭设方案无针对性,搭设未按照方案,现场安全隐患较多。

  2、个别工地外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如脚手架连墙件拉结数量不足,首步、开口处、转角未设拉结;承重支模架缺少扫地杆、纵横水平杆及立杆间距过大;有的工地支模已拆除,模板悬挂较多,存在较多安全隐患。

  3、个别工地塔吊、物料提升机等大型起重机械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日常维修养护工作重视不够,养护记录不全或与实际使用状况不符,部分物料提升机防护栅门制作不规范,防护栅门未及时关闭;卸料平台搭设不规范,防滑条缺少。

  4、个别工地施工用电总配电箱漏保参数不符要求,电器设备型号与线路不匹配,存在临时电线随意拖拉现象,部分施工机具金属外壳未接保护零线,配电箱检修记录滞后,专用开关箱设置不规范。

  5、部分项目消防设施不到位,灭火器数量不足;较多项目缺少防汛防台方案、应急预案、演练及检查记录,部分项目部的突发事故应急处置电话号码未设立或上墙公布。个别工地缺少冲洗设备,工地材料未覆盖,扬尘控制不到位。

  6、村镇工地与城区工地文明施工程度差距较大,城区工地文明施工程度相当较好,村镇工地文明施工程度较差,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安全设施较少;如长河工业区的很多厂房施工工地,造价低,文明施工较差,总体安全隐患多。

  7、有限空间施工安全方面:个别工地施工现场高压电线下端的沉井施工防护措施缺少,沉井施工的操作架搭设较简易,各项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不完善或者缺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未进行专家论证,技术资料现场缺少等。

  (四)监理工作方面

  部分监理公司对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日常到岗履职情况把关不严,平行检查频率偏低;个别监理人员缺乏责任心,业务能力不强,对现场存在的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处理;监理资料中,存在旁站记录、监理日记与验收资料不一致情况。

  三、处理意见

  为强化对建筑工程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综合住建部、省住建厅督查情况和本次质量安全大检查及质监站第二季度日常检查情况,作出如下决定:

  (一)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责令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严格按照设计和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整改落实,情节较为严重的,我局将对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被批评的企业和项目重点督查,对上级有关部门作出处罚建议的单位以及在限期内再次复查仍未整改落实或整改不力的单位将进行处罚。

  (二)对存在质量安全问题较多的下列工程和单位给予以全市通报批评,相关单位纳入慈溪市第三季度重点监管对象:

  1、储横河1101#-1地块(峙山庄园)三期

  2、中国食品城(暂名)

  3、xx市电子有限公司3#4#7#厂房、5#6#宿舍及连廊工程

  4、xx市市域中西部地区污水处理系统提标改造工程(一期)

  5、xx镇山下农民公寓一期3#、4#楼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各企业要认真梳理在建工程存在问题,对照规范要求,认真做好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工作,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切实做到“有施工作业必须有安全管理”,切实提高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

  2、各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管理人员的现场到位考勤,

  认真履职,重视工地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培训和持证上岗管理工

  作,防止特种作业人员不到位现象。

  3、充分发挥现场在线监控作业,在全市建筑施工领域继续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平安工地建设和扬尘整治专项行动工作。

  针对此次我市安全检查专家组检查出的建筑施工安全问题,希望全市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市质(安)监站要加强督查,按照我市隐患排查工作整治方案要求重点做好隐患排查,防止检查走过场,确保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持续健康发展。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月30日

检查通报 『范文25』

  各科室、分市场、仓库:

  为切实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认真落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锡安(20xx)3号《关于印发20xx年全市道路交通等十个方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锡安(20xx)5号《关于开展“夏季百日安全活动竞赛活动”的通知》的精神及要求,为切实保障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确保市场安全、稳定发展,20xx年7月26日物业部组织相关科室及各分市场(仓库)负责人对招商城进行了夏季防火安全大检查,在检查中现场立即整改的各类安全隐患10余条,但还有以下突出隐患需进一步进行整改,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设备设施方面:

  1、劝业场3万平方一层消火栓无水;

  2、市场内各部位疏散指示牌需系统的检修一次;

  3、一号楼一楼东、二号楼三楼东排风机故障;

  4、01—09—026消火栓报警器故障;

  5、3#、6#硬盘录像机坏,无法录像;

  6、A1东西自动扶梯周围防火卷帘门被隔打在摊位内,无法正常使用;

  7、变电所一变、二变绝缘手套已过期,需检测;

  8、消防广播改变使用功能(作宣传广播);

  9、夜间照明除部分门灯外其余基本不亮;

  10、疏散楼梯灯基本不亮。

  二、日常管理方面:

  1、各市场乱堆乱放较为突出:(E2—131、D2—088、375、C1—036、C1—454、C1—284、C2—102、103、B2西自动扶梯周围、A2东自动扶梯周围、A1西自动扶梯周围)

  2、市场禁烟区内仍有吸烟现象;

  3、D1—469摊位违章使用电热器具(电饭锅);

  4、市场内仍有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劝业场G房通道、E1、E2空摊内、A3自动扶梯旁);

  5、厂区仓库YL—11号库房商品与灯距基本为零距离,阁楼需加固;

  6、地下室仓库部分商品堆放超高;

  7、客(货)运站卸货房无禁烟禁火标志;

  8、客(货)运站中转库内住人、烧饭、货物混为“三合一”,不符合消防规范要求;

  望各科室、分市场针对通报中指出的安全隐患,举一反三,明确责任,认真落实整改,在整改期间应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各科室、分市场将整改情况于20xx年8月5日前报物业保卫科。

  无锡招商城有限公司物业管理部

  七月二十九日

检查通报 『范文26』

  各施工、监理企业:

  根据台州市建设规划局《关于切实加强建设系统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和黄岩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我局组织建工、质监等相关技术人员成立检查组,于9月14日-18日开展全区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

  此次检查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建设各方从业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了桩基工程、基坑、高大支模架、脚手架、起重机械、临时用电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了101个在建工程,涉及施工企业41家,监理企业11家,建筑面积279万平方米,其中基础工程(包括打桩工程)33个,主体施工阶段 19个,装饰施工阶段(包括竣工待验)49个,住宅工程30个,工业建筑47个,公共建筑24个。本次检查共发出工程安全整改通知单81份,其中19个工程被责令停工整改,停工项目中未经竣工备案擅自投入使用被责令停用整改3个,加层未办理施工许可被责令停工整改2个,部分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未在岗被责令停工整改5个,起重机械未办理使用登记被责令停工整改4个,临时用电采用一级配电被责令停工整改2个,施工现场混乱及违反其他强制性条文被责令停工3个。共发出计分单71份,对项目经理、安全员及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等71人进行了记分管理,总记分总值达183.5分。

  从检查情况看,安全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二、存在问题

  (一)基础施工阶段存在问题

  1、桩基施工阶段的安全资料有较大欠缺,安全日记缺失或不全,项目部周检和公司月检次数不足,专项施工方案针对性差,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及时签订。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反映出施工企业对桩基施工阶段管理薄弱(特别是工业用房项目)。

  2、工业园区多数项目在桩基施工阶段未对施工现场进行封闭(无施工围墙),泥浆池周边及桩基完成后对桩孔的防护不到位。

  3、施工队伍在桩基施工过程中发现地质与勘察、设计情况不相符时,未会同勘察设计及时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个别项目勘察报告提供的地质情况和实际有较大差异。

  4、基坑施工过程中,基坑四周环境状况发生改变,未根据实际情况对原设计重新进行复核计算、加固。

  5、塔吊基础施工方案与实际施工有出入,塔吊基础施工技术资料不齐全。

  (二)主体及装饰施工阶段存在问题

  1、高处坠落及物体打击等事故隐患方面:部分施工现场, “四口、五临边”防护不到位;脚手架未按规范搭设,存在扫地杆、连墙件数量不足,内封闭防护不到位,剪刀撑未跟上施工进度;施工通道设置不符合规范,存在数量不足且与外脚手架混搭情况;卸料平台未按规范搭设,存在与脚手架混搭,两侧防护不到位。

  2、施工用电方面:部分项目临时用电未按方案施工,无检修记录和警示标志,存在一箱多用,一闸多用,采用一级配电,电缆线不符合规定且拉接不规范,三级箱数量不足,N线未接地,临时线路随地乱拖,PE保护不到位等现象。

  3、模板工程方面:部分项目存在专项方案无针对性且未按方案施工,部分梁下立杆未加固,立杆底部缺有效支撑,扫地杆、水平杆数量不足,无水平和纵横向剪刀撑;模板支撑架与脚手架混搭。

  4、起重机械方面:存在安装告知、使用登记手续滞后,安装完成后补办告知、使用登记手续,安装过程监管存在缺失。部分机械存在没有办理装拆使用告知和使用登记备案,无限载牌,无警示牌。部分物料提升机吊笼顶防护大面积缺失,揽风绳设置不符合规定,平层停靠装置失效,自落门、吊笼门失效。

  (三)各方主体行为方面

  1、“三项行动”及深化隐患治理排查方面:根据市建设规划局《转发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台建规转〔20xx〕29号)的要求,施工、监理企业及其项目部应开展“三项行动”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检查中发现,部分公司、项目部对此项工作不够重视,存在部分项目未落实“三项行动”及深化隐患治理排查工作,现场无公司“三项行动”及深化隐患治理排查工作方案及项目部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资料。

  2、施工管理方面:个别工地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未按规定到岗;未按规定执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个别企业对月检制度搞应付,施工班组无安全日检记录;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不到位。部分工地没有按规定建立民工学校。

  3、业主行为方面:部分工程存在未经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施工单位未向相关部门报告;部分工程存在擅自加层未办理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

  4、监理工作方面:部分项目总监或项目专监未到岗,多数项目未明确现场安全监理人员职责。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针对性差,未结合工程特点编制,监理人员未认真审查分包单位资格和施工现场的特种设备的安、拆资料,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不严格,对未按专项方案施工没有及时进行制止。部分项目的监理对于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未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消除隐患。个别项目的监理未定期召开工地例会。

  三、处理意见

  (一)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已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各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单位要对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逐一限期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二)根据检查结果,对以下安全状况较好的项目予以通报表扬:

  (三)根据检查结果,对存在人员不到岗和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较严重的项目施工、监理人员处理如下表:

  (四)根据检查结果,对存在人员不到岗,现场安全隐患严重,管理不力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予以全区通报批评:

  浙江鸿圣建设有限公司

  台州华业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黄岩金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宏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浦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湖北时代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市华瓯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四、下阶段工作要求

  1、各施工、监理企业要严格按照《转发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黄建[20xx]52号)的要求,对企业及所属项目部展开排查治理,并做好检查记录。

  2、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要对照此次检查中暴露出的问题,逐条逐项加以整改,坚决不留管理死角和现场盲区,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就是效益的观念,要突出责任、落实措施、堵塞漏洞,确保安全发展。

  3、要强化现场安全教育宣传工作,通过民工业余学校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要结合现场实际采取案例警示、动画演示等通俗易懂的培训方式,将施工现场应急措施、防护自救、逃生自助、安全操作技能及从业人员在生产安全中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传授给职工,从根本上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性,杜绝不安全行为,实现无“三违”工地。

  4、要突出重点,动态监控好现场的重大危险源,防范各类事故发生。要从制度上、措施上突出抓好桩基工程、基坑、高大支模架、脚手架、起重机械、临时用电等易发群死群伤的预警预控工作。

  5、建设各方应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施工,参与工程建设的施工、监理单位应在建设过程中宣传建设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醒建设单位依法建设。

  6、监理机构应明确现场监理人员分工及职责,做到责任到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履职情况,根据施工进度和现场的安全情况及时调整监理工作重点,提高监理效果。

  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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