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交通管制通告范文 『范文15』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迎新春群众性文化活动的统一安排,春节期间,拟对古城内及周边相关路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x年2月9日(正月初二)至2月28日(正月廿一)每晚6时至11时,中国古都灯会举办期间,将根据实际需要对城墙内环路、北都街、魏都大道、平城街、御河西路等路段实行分时分段临时交通管制。
二、x年2月9日(正月初二)至2月23日(正月十六)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春节街头文艺表演活动举办期间,将根据实际需要对城墙内环路、清远街、和阳街等周边路口路段实行分时分段临时交通管制。
请社会单位及各界群众提前安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并给予理解支持,遵照执行。
特此通告
xx市公安局
x年2月3日
临时交通管制通告范文 『范文16』
20xx年9月25日至9月27日,我区将在运动场举办国际舞龙争霸赛,为确保赛事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区运动场周边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一、9月26日18:00——22:00,龙门街(白龙大道红绿灯——中医院红绿灯)、龙门西街(图书馆红绿灯——一中校桥头)禁止所有车辆驶入。
二、9月25日12:00至27日12:00,区运动场周边环道及停车位禁止所有车辆停放。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服从现场交巡警指挥。因交通管制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
临时交通管制通告范文 『范文17』
为保障20xx年清明节期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市民群众祭扫等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3月18日、19日、25日、26日、4月2日、3日,4日,每日7:00至15:00,以下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一)森林大道(青王路路口至光谷四路口)禁止机动车通行(公交车除外)。
(二)青王路(武东路至珞喻东路)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三)316国道(苏家墩至左庙路)只允许机动车由西向东(苏家墩往左庙路方向)单向通行(公交车除外)。
(四)百合路(光谷三路至光谷四路)、光谷四路(森林大道至百合路)、森林大道(光谷三路至花山大道立交)禁止车辆停放。
二、3月25日、26日,4月2日、3日、4日,每日7:00至15:00,汉阳大道(金龙路口至孟家铺地铁站)禁止机动车通行(公交车、出租车、持证车辆除外);从王家湾至蔡甸方向车辆一律经三环线、汉蔡高速绕行;进行殡葬活动的车辆在交通管制期间允许通行禁行路段。
三、3月18日、19日、25日、26日、4月2日、3日,4日、5日、6日、7日、8日、9日,以下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一)金山大道、公路、临空港大道、环湖路、路、东柏公路、吴新干线禁止教练车通行(社会车辆通行方式不变)。
(二)公路(路至环山路)禁止载货汽车由南向北行驶(社会车辆通行方式不变)。
(三)茶场东路(路至停车场)禁止车辆由东向西通行。
(四)路(路至公墓)禁止车辆由东向西通行。
(五)路(府河堤至公墓)禁止车辆通行。
四、3月18日、19日、25日、26日、4月2日、3日,4日,每日6:00至12:00,岱黄高速和江岸区谌家矶大道、堤边路、汉黄路、塔子湖东路、解放大道(汉黄路口至堤边路口)禁止大型载货汽车通行。
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通行状况,视情采取其它临时性交通管理措施时,交通参与者应服从交通民警和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六、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相关知识
实施交通管制一般采取以下措施:
(一) 封闭现场和相关地区;
(二) 设置警戒线,划定警戒区域;
(三) 控制现场制高点
(四) 控制区域性交通管制;
(五) 查验现场人员身份证件,盘查嫌疑人员;
(六) 禁止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七) 责令围观人员立即离开现场,聚集的人群立即解散;
(八) 对不听警告和命令、拒不离开现场的人依法使用警棍、催泪弹、高压水枪等必要的非杀伤性警械强行驱散;
(九)对经强行驱散仍不离去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
(十)对现场的嫌疑人员及其所带恶物品,可以进行搜查、检查,对非法携带的武器、管制刀具、标语、传单等物品,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