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公告 『范文3』
受有关单位委托,杭州企业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对下述股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现公告如下:
一、挂牌转让标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5.68万股股份。
二、转让起始价为人民币2837640元,保证金为人民币70万元。
三、受让申请截止时间:20xx年6月23日下午4:00时整。
即日起接受咨询。愿在起始价及以上受让本次股权的法人,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投资入股商业银行股东资格的相关要求、以及其他银行业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的,均可送交相关资料进行受让资格审核,并在受让资格确认后受让申请截止前办理受让申请手续。具体详见挂牌资料。
四、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71—85085366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钱江新城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六楼
网址:
杭州产权交易所
20xx年05月26日
股权转让公告 『范文4』
受xx市xx镇人民政府(简称“xx镇政府”)委托,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拟对其所持有的xx市商贸有限公司(简称“标的企业”)45%国有股权进行公开转让。转让底价为21502.35万元人民币。
一、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xx市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x1年8月29日,注册地址为xx市xx镇,注册资本:伍仟万圆整。经营范围:销售:机械电子、电器、建筑材料、服装、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投资管理及咨询(不含证券、期货);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标的企业股权构成结构
xx镇政府持有标的企业92%的股权。自然人赵持有标的企业8%的股权。
三、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此次转让行为已由相关内部决议通过,并经xx市财政局批准(巩财[x6]182号)。
四、标的企业近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截至x5年12月31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所审计,标的企业资产总额为3224296761.66元,负债总额为2185547437.07元,所有者权益1038749324.59元。
五、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受让方应当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组织。受让方为外国及我国港澳台地区的,应符合国务院规定的相关条件。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能力,在报名时应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并提供不低于转让底价的资金支付能力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应当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在约定时间内及时支付转让价款。
4.认可并接受标的企业的章程,按公司章程规定享有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
5.受让方应同意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原有的债权债务,并继续履行已签订的合同。
6.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自《产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股权转让价款或按合同约定付清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如因受让方原因未能签订《产权转让合同》,或者受让方未能按时支付全部转让价款的,受让方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对因此而给转让方造成的其他损失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7.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需要报批事项,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1.标的企业其他股东不放弃本次拟转让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2.受让成功后,受让人资格须按法律、法规规定经相关部门核准。
七、公告期限及转让方式
自公告刊登之日起20个工作日,截止日期为x6年11月14日17时。若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有意受让者请于公告期内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提出受让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并缴纳6450万元受让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逾期未提出受让申请、未提交相关材料或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和购买。若受让成功,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若受让未成功,则全额无息退还。
咨询电话:传 真:
地 址:x市路号网 址: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x6年10月18日
股权转让公告 『范文5』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持有的参股公司河北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16.67%股权转让给北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科技”)。本次公司转让标的股权价款的计算方式为“投资额+合理收益”。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于20xx年8月30日签署了《关于河北发电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拟对河北投资99,304万元,其中30,000万元用于对河北进行增资,持有50%股权相对控股,并提供69,304万元建设资金借款。在原增资协议基础上,公司于20xx年11月4日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将原协议拟增资河北xx30,000万元中的20,000万元转让给协议主体之一xx科技,该部分33.33%股权对应的出资义务也由其履行;原协议拟提供的建设资金由河北通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融资的方式自行解决。(上述交易请详见公司20xx-091、20xx-093和20xx-128号公告)。认缴出资后公司持有河北xx16.67%的股权,xx科技持有河北xx82.33%的股权,邹晓丹持有河北xx1%的股权。
为进一步深化转型,对非控股子公司股权进行清理,盘活资金使用效率,考虑到河北xx处于建设期尚未投产,经友好协商,公司拟与股东xx科技签署《关于河北发电有限公司16.67%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河北xx16.67%的股权转让给xx科技,股权转让价款为“投资额+合理收益”。河北近日召开了股东会,同意公司与xx科技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持有的16.67%的股权转让给xx科技。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河北股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公司董事会于20xx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河北发电有限公司16.67%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2、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无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交易对方介绍
(一)交易对手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市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
法人代表人:
注册资本:28,334万元
经营范围:新能源产品、仪器仪表、工艺控制设备、计算机软件、通讯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的购销及其技术开发;电力设备、钒液流电池的设计、销售及其技术研发;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xx年底,xx科技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4,945.21万元,负债总额9,692.76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5,252.45万元,资产负债率27.74%;20xx年度xx科技实现营业收入2,678.56万元,净利润62.27万元。
(三)与本公司的关系
xx科技与公司的前十名股东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方面的关系,在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河北xx16.67%的股权。交易标的产权明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公司名称:河北发电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河北省石家庄市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红柳湾镇南环中路(阿克旗乡政府向西100米处)
法定代表人:胡建辉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经营范围:新能源电力、热力的生产、运营及销售;电力设备及器材的生产、供应及维修;电力技术咨询、服务;电力开发、工程设计及施工;储能电站及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及运营;国内贸易(国家限制的除外);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河北xx处于建设期,尚未投产,暂无主营业务收入,20xx年营业收入14.15万元为零星其他业务收入。
四、股权转让的注意内容
公司与北京市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河北发电有限公司16.67%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股权转让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转让方:能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北京市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河北发电有限公司
(二)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
1、股权转让
出让方将持有的目标公司16.67%股权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按照以下约定的对价受让该转让股权。
股权转让价款的计算公式为:
股权转让价款 = 10,000万元 + 10,000万元 8%(20xx年11月10日起至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天数)/365天
2、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
各方一致同意,以受让方实际支付股权价款的日期,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得出受让方应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受让方必须在20xx年12月31日前向转让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受让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后,各方按照目标公司所在地法律法规,共同办理目标公司股权变更事宜,争取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不可抗力及行政机关原因除外)。
3、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及其它
因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引起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迅速解决,若经协商仍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受让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股权转让对价,若款项延迟支付,每延迟一天,应按照股权转让价款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延迟支付超过30天,转让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股权还原到转让前状态,并要求受让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4、生效日期
自各方签字或盖章、转让方有权机构批准(如有)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关于河北发电有限公司16.67%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