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公告 『范文1』
受委托,洛阳龙羽宜电有限公司35%股权和洛阳龙羽虹光电力有限公司35%股权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公开转让。
一、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
洛阳龙羽宜电有限公司和洛阳龙羽虹光电力有限公司,均成立于20xx年5月,位于宜阳县香鹿山镇(原名为:寻村镇)后庄村,注册资本均为8000万元,洛阳龙羽宜电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洁净煤技术火力发电、售电及相关的技术服务。洛阳龙羽虹光电力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洁净煤技术火力发电、售电。
二、转让标的企业的股权构成
洛阳龙羽宜电有限公司和洛阳龙羽虹光电力有限公司股权构成均为:①洛阳龙羽集团有限公司占43%;②宜阳虹光工贸中心占15%;③洛阳龙羽圣扬投资有限公司占12%;④香港宝鉅投资有限公司占30%。
三、股权转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此次股权转让行为已经洛阳龙羽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和标的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国网洛阳供电公司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四、转让标的企业近期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xx年6月30日,经洛阳市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洛阳龙羽宜电有限公司资产总额87015.48万元,负债总额79060.86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7954.62万元;洛阳龙羽虹光电力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5806.61万元,负债总额33220.75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7414.14万元。
五、转让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核准或者备案情况
经洛阳永道凯桥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洛阳龙羽宜电有限公司资产总额72063.97万元,负债总额79060.86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6996.89万元;洛阳龙羽虹光电力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5624.68万元,负债总额33220.75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7596.07万元;合计权益-14592.96万元。评估报告均已经洛阳龙羽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同意。
六、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1.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社会信誉,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2.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具有发电行业及热电节能、环保和效能管理等方面良好经营资历、从业经验和运营管理业绩;4.接受本企业节能环保改造方案并为其融资;5.接受按持股比例代偿标的企业对外债务或按持股比例为标的企业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义务,并能提供相应资金能力证明。
七、其他事项
股权转让交易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对公告要求披露事项意向受让方应出具书面承诺。
八、挂牌价及公告期限
洛阳龙羽宜电有限公司35%股权和洛阳龙羽虹光电力有限公司35%股权整体转让,挂牌价1万元。公告期自公告刊登之日起20个工作日,有意者请在公告期内提交相关材料,并缴纳保证金300万元整(以银行到账为准,不成交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公告期内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采用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洛阳市洛阳新区洛阳会展中心A区4楼
联系人:邱先生 肖女士
联系电话:0379-69921062 69921018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11月20日
股权转让公告 『范文2』
经XX年XX月XX日股东会决议,XX有限公司股东决定进行股权转让。经全体股东决定,凡涉及我公司债权债务的单位或个人(包括抵押、担保),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持有关证明材料前往成都市XX区XX街道(路)号向我公司申报债权债务,逾期后果自负。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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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