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质量责任书 『范文1』
为加强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伤亡事故;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秩序,完成项目部年度安全、治安管理目标任务;特签订本责任书(班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本责任书自20xx年x月1日起至20xx年xx月31日止。责任班组为
一、安全生产责任及目标
1、根据本项目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工区负责人(或工长、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求,落实班组成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2、指派班组兼职安全员,若未指派班组其他成员担任兼职安全员,班组长既为本班组兼职安全员。
3、负责对班组成员进行工前、工中和工后安全教育,落实“告知”义务。并要作好记录。
4、做好工前安全检查,必须要求作业人员在工前、工中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并对所使用的工具、设备以及作业环境、个人防护用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排除隐患后才能继续工作。
5、负责组织落实上级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要求整改的安全隐患或问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或上级组织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活动。
6、对班组成员的违章、违纪行为进行必要的教育、处罚。
7、安全控制指标:死亡、重伤:无。
8、不因班组的原因造成重大的交通事故和重大的火灾事故。
9、不发生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
二、奖惩办法
1、奖励
经年终考评,凡认真完成上述安全工作目标的班组,按项目安全生产及治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的奖励办法及标准给予奖励。
2、处罚
(1)经年终考评,凡没有完成上述安全、治安工作目标的单位,按项目安全生产及治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的处罚办法及标准给予处罚。
(2)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是发生有重伤以上的事故;或发生恶性治安、刑事案件的班组,取消该班组和有关责任人年终评先受奖的资格。
三、 附则
1、本责任书的执行情况,由项目安保处和施工负责人负责检查和考评,考评结果送“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及治安领导小组”审定。
2、若本责任书的第一责任人发生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3、若本责任书所界定的责任班组撤消时,本责任书自动失效。
4、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以便检查考核。
施工负责人(签字):
班组负责人(签字):
班组长质量职责
1、加强班组质量教育,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积极开展qc小组活动。
2、负责班组质量指标的分解,落实和完成。
3、督促班组工人严格遵守工艺纪律,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保证不合格品不出班组,对本班组产品质量负责。
4、认真做好原始记录,定期组织召开本班组质量分析会,对出现的质量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对质量问题纠正措施在班组的落实负责。
5、开展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
6、组织好生产过程的各种原始记录及统计工作保证各种原始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7、组织好本车间员工的质量教育工作,积极开展qc小组活动。
2024质量责任书 『范文2』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书
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宗旨,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做到安全施工管理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确保大丰市川东港20xx年度工程建设项目安全、优质、按期完成,同时为进一步明确参建各方的安全职责,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列》(国务院令第393号)、《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6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建设管理单位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订本《水利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以明确各方职责,作为安全管理的指导与检查执行依据。
一、建设管理单位安全责任
1、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选择符合安全资质、安全信誉良好的施工企业承包施工。
2、根据招投标的有关规定,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任意压级压价、拖欠工程款,为确保安全措施经费足够到位创造条件。
3、工程开工前,应当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线管等各类隐蔽资料,积极配合施工企业做好安全准备工作。
4、督促监理单位、施工企业加强安全管理。鼓励监理单位、施
工企业加大安全投入,自觉执行国家及行业安全管理的先进技术标准,争创一流企业。
二、监理单位安全责任
1、受业主委托,负责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工程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的法律、法令、法规的行为予以查处。
2、在工程开工前,应当就落实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明确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3、应随时督促施工企业加强安全管理,按操作规范与规程作业,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处理整改。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列》、《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管理规定》和《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要求施工单位努力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三、施工单位安全责任
1、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对所承担的水利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2、施工单位法人代表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现场安全施工负第一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
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必须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生产 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4、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措施严格执行。
5、施工现场应健全各类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如施工现场定期安全检查与会议制度,各类设备、设备的安全验收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安全内业资料管理制度及各种技术操作规程及职责等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施工临时用电、脚手架及高处作业防护、施工机械的安全检查、验收制度,对无验收手续或验收不合格的坚决不予适用。
6、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的各项法律、法令、法规及兴业规章、规程等管理规定,严禁各类违章指挥与违章作业,同时加强安全日常检查,对存在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7、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岗位教育培训,提高工人安全防范意识,特种工人必须持证上岗。
8、施工中发生事故时,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本《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建设管理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
监理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盖章)
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