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目标责任书 『范文30』
为加强各单位负责人的安全管理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集团安全管理部制定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责任单位必须严格履行。
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各责任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层层分解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到具体员工。
2、各责任单位要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具体工作,该安全员责任心强,具备相当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能力,做到持证上岗。
3、责任单位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要求有检查通报和安全隐患整改记录,保存两年。
4、各责任单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要求有会议纪要,写明上次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和本次安排的工作。
5、各责任单位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应及时报告,轻微事故必须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较大事故必须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集团安全管理部报告,并组织有关人员立即抢险,对缓报而贻误救援时机、致使事故扩大者,通报处罚并承担相应经济损失或相应的法律责任。
6、责任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档案,包括安全培训记录、安全检查、隐患整改、会议纪要、员工违章、违规处罚等资料,归档后妥善保存。
7、各责任单位责任人对在公司内住宿的员工安全负责,职工在外租赁住房时,公司须书面告知其安全责任自负。
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1、责任单位每月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无使用过期或失效的灭火器材。
2、消防设备存放得当,位臵显眼,无堆放杂物,道路通畅。
3、每年开展消防培训和演练,确保职工能正确、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4、禁烟区域无游烟现象,公司宿舍内无违规使用明火、电炉和电热棒。
5、责任单位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无发生火灾事故。
三、治安管理目标
1、本年度内发生的员工治安纠纷案件,每300人少于1件。
2、本年度内未出现录用违法、犯罪记录人员的现象。
3、本年度内无发生财物(含现金)被盗案件。
四、货物安全管理责任
1、责任单位年度内报案的商务事故损失与本单位总营业额的比值少于34%,具体考核办法见表1、表2。
2、对已发生的商务事故案件及时总结,防止同类案件发生,损失超过3000元的案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及时通报处理。
3、各责任单位加强预防货损货差发生的培训教育,积极宣导货损货差判定规则,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专题培训或讲座,减少商务事故的发生。
五、行车安全管理责任
1、责任单位对集团公司调拨给责任单位使用的车辆负有安全管理责任,并对车辆在运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事故承担安全责任和经济损失赔偿责任。
2、责任单位每月至少召集司机举办1次安全教育,书面记录培训内容和签到记录。
3、责任单位要加强对聘用司机的管理,无发生酒后驾车、无关人员搭乘“顺风车”等严重违规违章现象。
4、责任单位干线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损失控制在每公里 0.01元以内,配送车辆控制在每公里0.008元以内,具体考核办法见表1、表2。
六、劳动安全管理责任
1、特殊工种持有效证件作业,如叉车和电工作业等。
2、搬运工上车装卸货物时,必须穿胶鞋,佩戴安全帽。
3、未发生负责人违反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范,冒险指挥事件。
4、责任单位人员劳动安全事故损失与本单位营业额比值小于0.0075%,对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履行处罚,具体考核办法见表1和表2。
七、实行安全绩效考核
1、实行年度安全绩效考核,集团安全管理部对各单位加强安全监管,实行20xx年安全绩效考核办法,详见表1。
2、推行月度安全绩效考核,各单位加强内部管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发生事故,集团安全管理部及时统计,按照表2考核。
3、各单位加强日常安全管理,集团公司推行《安全管理违规处罚标准》详见附件,对违规现象及时处罚,对检举违章行为兑现奖励。
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签字生效,有效期 20xx年1月 1日至 20xx年12月 31日。
集团公司法人代表签字:
职能部门负责人签 字:
任职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生产目标责任书 『范文31』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确保完成20__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办法》的规定要求,特签订此责任书。各村民委、乡直有关单位必须履行、完成本责任书中明确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职责
1、认真履行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职责,依法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安全生产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时规划、同时部署、同步推进、同时总结。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减少职业危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辖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2、乡(镇)长对本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审批下达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重要文件和安全生产发展规划。主持或者委托分管领导人召开本级人民政府年度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及时研究部署和协调解决本乡(镇)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支持、督促本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职责。组织考核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村委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并按规定给予奖励或者惩罚。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
3、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乡(镇)长负责领导和支持本级人民政府安监办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机关以及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决议和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及时协调、处理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受乡(镇)长委托组织召开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排本乡(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领导所分管部门、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4、乡(镇)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负责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机关、本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决议和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到所分管部门及行业(领域)。及时督促检查、指导所分管部门、行业(领域)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安全大检查和安全专项检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严防重特大事故和减少一般事故发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做好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5、积极推动乡(镇)人民政府和企业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__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11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桂政发201140号)等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夯实筑牢安全生产基层基础防线,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6、大力支持、加强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落实编制人员、经费、器材、装备和办公场地等,配备专(兼)职安监人员2人以上。辖区内每个村配备1名兼职安全员,着力提高群防群治能力。
7、乡(镇)本级财政要建立与本地经济发展规模相适应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保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正常经费、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表彰奖励,以及应由政府负责的公共安全隐患整治经费等。
8、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全区、全国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和节日长假期间,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和督导各类企业加强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排查治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与此同时,按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县安委会报送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国家、自治区、市、县部署的各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半年、全年履职报告和自检自评考核情况等材料。
9、认真落实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及时确定20__年度乡(镇)政府挂牌督办治理的隐患项目,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抓紧整改。隐患整改工程竣工后,要做好整改效果评价,并及时向县安委办报送重大隐患整改进度等信息。
10、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是非煤矿山、水上交通、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等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11、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媒体和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
(二)督促、指导企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1、督促企业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齐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专职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企业有条件的,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注册安全工程师等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注重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对企业安全状况诊断、评估、整改方面的作用。
2、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行为。
3、督促高危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和安全风险抵押、责任保险等制度,严格执行新的工亡职工赔偿标准。
4、督促企业经常性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建档立卡,并组织实施整改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5、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要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6、督促企业落实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现场带班制度。
7、督促企业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发现没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要督促整改,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8、督促企业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
二、控制目标
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年度内各类事故控制在县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以内(《20__年全县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另行行文下达)。
三、履职考核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情况,作为本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绩效的考核内容。
(二)县政府组织督查和考核以本责任书规定的工作职责和控制目标为依据。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三)安全生产履职考核实行量化计分考核,考评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考核基本分为100分,考评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90分以下至80分为良好,80分以下至70分为合格,低于70分不合格。
(四)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确定为不合格:
1.年度内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或发生两起以上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2.年度内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以外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发生两起以上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以外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发生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事故。
(五)检查考核以“季度检查、阶段督查,年终考核”的方式进行。县每个季度组织督查组对各乡(镇)履职情况进行督查,次年1月上、中旬对各乡(镇)进行全面考评。
(六)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本级政府安全生产考评办法,严格检查考核制度,做到奖惩兑现。经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等次的要给予奖励,不合格的要通报批评。
(七)乡(镇)人民政府要分别于20__年7月5日前和20__年1月5日前填写好《20__年乡(镇)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书》(详见附件),并由行政主要负责人审查签字,分别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签 字 人:
签章时间:20__年2月 日
乡(镇)人民政府
签 字 人:
签章时间:20__年2月 日
生产目标责任书 『范文32』
为了全面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督促各村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管理,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镇关于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结合实际制订__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镇各村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村干部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人对其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二、工作目标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每月安排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情况汇总后上报镇安监办。
2、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配齐必要的安全设施,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运转良好。
3、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积极参加安全培训考核工作。
4、建立和完善事故报告制度,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发生事故后按规定及时上报,无漏报、误报、迟报、瞒报现象。
5、按照镇统一部署,扎实有效地按期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考核与奖惩
1、对生产安全工作做的好单位,给予一定的精神奖励,并作为村级年度评先的依据。
2、对于平时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工作不重视,安全生产管理不严的单位不得被评为本年度的先进单位,并且追究相应责任。
本责任书在执行过程中,如果责任人有变动,由继任者履行。
黄河北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