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人员管理办法 『范文3』
第一条 为了加强保安队伍的管理工作,保障本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搞好人员接待和车辆、物品出入登记的管理,保安人员值勤执行任务有所依据,当好企业卫士,确保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认真做好保安管理工作,自觉服从上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主动提供配合,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三条 保安人员代表本公司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公司其它部门员工应配合保安人员工作。
第四条 公司保安勤务应每日24小时执行不间断,其各班各岗值勤时间,由后勤主管进行合理安排。
第五条 维持公司办公场所内外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消除隐患于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 对来访客人热情、有礼、耐心文明问询和主动引导,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第七条 保安应除负责门卫室日常清洁卫生工作外,还应按《办公楼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卫生情况。
第八条 工作态度
1. 对工作具有责任心、热情、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2. 对自身的责任心:钻研业务、工作认真、上进心
3. 同事之间的协作力、包容、配合、团结
4. 对本职工作负责:不拖沓、不积压、不抱怨、不挑拣
5. 对待来访人员的态度:谦和、礼貌、诚恳、友善、不卑不亢
第九条 日常行为规范
1. 爱护公司公共财产、不随意破坏、挪为私用;
2. 及时清理、整理个人工作用具,保持工作环境的干净整洁;
3. 办公桌上不放与工作无关的用品;
4. 未经同意不得翻看他人文件、资料或他人个人物品。
第十条 工作纪律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对公司及员工人身财产安全负责的原则,保安员严格禁止下列行为:
1. 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2. 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3. 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4.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5.删改或者扩散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6.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7.仪容不整, 言语行为轻浮、粗暴无礼。
8.值班时间聚众赌博、下棋、喝酒、看小说报纸、看电视录像,打瞌睡等。
9.对群众、来宾故意刁难或挟怨报复。对员工、来宾或送货人员索取好处及贪小便宜。
10.脱岗、漏岗、睡岗,迟到、早退。夜班值班人员睡觉被发现每次罚款50元。
11.未经许可擅自调班
12. 暴行犯上,不服从指挥。
第十一条 访客人员及车辆的管理规则
对于外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拒绝进入公司。
1. 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的人员及车辆。
2. 不明身份,衣冠不整及明显带有恶意的人员。
3. 推销产品、商品及收购废品的人员及车辆。
4. 非洽公人员及车辆且拒绝登记和检查者。
5. 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
6. 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
第十二条 外来车辆人员所乘车辆,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按规定者,保安人员应即时纠正。
第十三条 除实际需要,禁止员工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第十四条 火警事件处理
1.保安人员应熟记办公楼内各处之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的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定期对消防水管进行检查登记,如有发现有失效的应立即通知保安队长。对重要的电灯、门窗等有缺损时,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处理。
2.发现火灾应立即赶到失火现场查看,若发生火苗应即以灭火器将火源熄灭,若已使用灭火器仍然无法将火势扑灭时立即向119火警台报案,且通知相关领导至现场,保安仍然坚守岗位,指挥员工及来宾向安全地区疏散,保持高度警戒,严防小偷趁机窃取公司财务。火势熄灭后应清查人员及物品所害情形,并保持完整现场,以供警方处理。
第十五条 打劫被盗事件处理
1.保安值班要高度戒备,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治安防范,加强防盗活动,及时发现可疑人和事,并进行妥善处理,保安当值班期间发现可疑情况或发现纠纷事件应及时与相关领导联系。
2.对于正在发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况应及时制止并对可疑人员进行查问,情节严重的可直接拨打110并上报公司领导。
第十六条 不良分子前来滋事处理
1. 保安人员不得与不良分子对打。
2. 关闭大门和所有出入口,勿使不良分子进入寻讯滋事。
3. 通知后勤人员和公司领导前来支援处理。
4. 认清来着容貌、特征、人数、有无携带枪支、刀具、坐车种类以及车牌号码、滋事原因等,作为警方侦查处理的依据。
5. 将状况报告公司领导并随时保持联络,若下班以后应立即通知派出所并电话联络相关领导。
第十七条 纠纷事件处理
1.对纠纷事件,保安员应稳定事态的发展,并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劝阻,以制止事态的扩大。
2. 发生打斗,应迅速予以制止,将当事人交由公司领导处理为原则,如当事人不听制止时,可与值班保安或公司的其他人员合力制止。
3. 打斗现场若有其他员工围观时,为防止围观者鼓噪起哄或使现场复杂化,应将肇事者带离现场再行处理。
4. 事态有愈超严重态势,应立即请派出所协助处理。
5. 注意立场要保持公正,千万不可偏袒打斗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加入战局,丧失理智。
6. 若为下班时间,应即刻电话通知公司相关领导;有安全之虑时,即刻拨打110协助。 第十八条 意外事故
1. 员工急病,即刻通知办公室或救护员,及时派人送医院治疗。
2. 请救护车随带医生。
3. 及时报备领导。
第十九条 本准则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以命令形式补充或修正。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20xx年12月1日起实施
保安人员管理办法 『范文4』
第一条为加强医务人员执业管理,规范医务人员执业行为,提高医务人员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甘肃省医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及《甘州区20xx年度医务人员定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所称医务人员定期考核是指医院按照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对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成绩和业务水平进行的考核。
第三条依法取得执业医师或护士资格并经注册在我院执业的医务人员的定期考核工作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医务人员定期考核应当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五条医务人员定期考核每一年为一个周期,考核工作应在本考核年度内完成。
第六条医院成立医务人员定期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小组”),负责本院医务人员定期考核的日常监督管理,拟定医务人员考核工作制度,制定考核方案,对医务人员定期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和考核结果评定,保证考核工作规范进行。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医务人员定期考核的组织和实施。
第七条医务人员定期考核包括职业道德评定、工作成绩和业务水平测评。职业道德和工作成绩由我院考核小组进行考核,业务水平测评由区考核委员会与我院共同负责考核。
第八条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考核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医务人员执业中坚持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以及医德医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依法执业状况等。
第九条医务人员工作成绩考核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医务人员执业过程中,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考核周期内完成工作量和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和本机构的安排,及时完成相关任务的情况。
第十条业务水平包括医务人员掌握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应用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按临床医务人员的专业、级别考核实际工作能力与水平。
第十一条考核小组根据测评结果对医务人员做出考核评定,在《医务人员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并将医务人员考核结果报区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同时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医务人员。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行为记录作为医务人员考核的依据之一。医务人员行为记录分为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良好行为记录包括医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受到院级以上的奖励和表彰、完成各级政府部门指令性任务、取得院级以上技术成果等;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规和诊疗规范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的医疗事故等。
第十三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职业道德、工作成绩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即为不合格。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在考核周期内按规定通过医务人员培训考试考核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可视为业务水平测评合格,考核时仅考核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
第十五条被考核医务人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在收到考核结果之日起5日内,向院考核小组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小组上报区考核委员会对医务人员考核结果进行复核。
第十六条医务人员在考核周期内有本办法规定的不合格情形,及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小组应当直接认定为考核不合格,并在《医务人员定期考核表》上说明:
(一)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二)未经批准,擅自在院外进行执业活动的,但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实施紧急医学措施的除外;
(三)跨执业类别进行执业活动的,但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实施紧急医学措施的除外;
(四)代他人参加医务人员资格考试的;
(五)在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六)索要或者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其工作人员给予的回扣、提成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七)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者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者提成的;
(八)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九)未按照规定执行感染控制任务,未有效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造成疾病传播、流行的;
(十)故意泄漏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十一)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医德较差的;
(十二)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或者扰乱考核秩序的;
(十三)违反《执业医务人员法》有关规定,被行政处罚的。
第十七条医务人员的考核结果纳入所在科室的年终绩效考核。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保安人员管理办法 『范文5』
公司为了业务快速发展,采用部份兼职业务人员的方式扩大业务范围而降低人力固定成本,但为了提升服务质量,增强联动机制,提高团队作战能力,创建高效、协作的团队,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兼职业务员的标准:
1. 在本地具有一定的关系网络;
2. 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并在原单位有一定的业绩;
3. 自已的客户并且有意愿作兼职业务员的;
4. 曾作过或现在正在同类公司作业务的;
5. 满足上面任何一条的且愿意接受公司管理以及培训的人员。
二、兼职业务员的基本管理规定:
1. 在进入工作前,须进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经主管确认合格后,才能开展业务工作;
2.积极宣传公司,言行举止注意公司及个人形象;严格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做好自律。
3.正确处理客户异议,注意工作方式,树立个人形象,打造良好的企业形象;
4.不得私自截留公款。
5.积极参与公司的培训工作以及公司组织的活动。
三、兼职业务员的业务流程:
1.业务员与客户通过沟通,了解客户需求,正确宣传公司服务产品以及企业文化
2.确认客户需要该项服务后,与公司销售内勤联络,将业务信息通报到公司,通报内容有客户的联系方式及客户的要求,客户的进展情况,由销售内勤做成文档形式。
3.销售内勤统一安排工程人员与客户联络,如有需要,兼职业务人员需陪同工程人员共同处理后续事项。
4.当工程验收后,兼职业务人员需主动与客户联络,看客户还有什么需求,并及时反馈到销售内勤。
5.当该工程收款完全结束后,在当月相应酬劳会拔付到兼职业务人员的帐户上。
四、薪酬的体系:
1. 拔付薪酬是在收款后的当支付;
2. 兼职业务人员的直接业务提成是业务总金额的6%,间接业务提成是业务总金额的1%。如李先生是公司客户,经过宣导很认同公司企业文化,愿意作为公司兼职业务人员开展业务。他介绍张先生做了3万元的地暖工程,他得到提成是6%,即1800元,张先生也成了公司兼职业务人员,他介绍黄先生安装了本公司的地暖工程5万元,这样,张先生的业务提成是3000元,李先生还可以拿业务提成500元。
3. 如果没有成为公司的正式兼职业务人员,以上提成没有;
4. 因部份业务承接时遇到阻力,经与相关业务人员共同协商,可以调整相关提成比例,拔付薪酬时按协商比例支付。
五、兼职业务人员面对客户时须一站式解决问题。当用户找到业务人员,不管是何种事项,兼职业务人员能自已解决的要自已解决,不能自已解决也要自已联络能解决问题的人员,并且在联络确认完成事项后,向用户询问事情的解决进展,客户对事项的满意情况。了解情况后及时反馈。
六、内部人员管理也必须是一站式解决问题。如兼职业务人员找到技术人员要求设计及施工完成日期,技术人员作为主要人员负责制,需与相关人员联络,完整的回复业务人员,一旦发现有推卸责任或推拖现象,必须马上上报,作严肃处理。
七、在拜访客户时应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做到有礼有节,充分体现公司形象;
八、兼职业务人员应该主动学习业务技能,每天总结自己在工作过程当中遇到的问题,不管是技术上还是商务上,把遇到的问题记录下来,及时与公司销售内勤及工程部门沟通,达到每天都有进步的效果。于公司提供的培训学习机会,要积极的学习,提高自己的营销知识,提高个人软实力。
九、员工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 .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
2 .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或证明 ;
3 .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体发表言论;
十、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职
1.利用公司的资源从事其他兼职工作;
2 .因兼职影响有损本公司形象;
十一、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 参与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经营管理的
2. 投资于公司的商业竞争对手的;
3. 以职务之便向商业竞争对手提供利益的;
4. 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行为的;
十二、兼职业务人员有违反公司规定的,可以予以取消公司兼职的职位,被取消职位的人员不得以本公司的名义开展业务工作。
十三、公司对兼职业务人员一年进行审查一次,对不符合公司要求的业务人员给于取消兼职,被取消职位的人员不得以本公司的名义开展业务工作。
十四、被取消兼职的业务人员不再享有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
十五、根据公司需要及职责规定积极配合同事开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诿、拒绝;对他人咨询不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应就自己所知尽量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