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 『范文3』
申请人:,性别:男/女,出生年月:xx年 x 月x日,民族:,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现住址:贵港市路号,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个人有效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有限责任公司/X局(写明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李四 职务:总经理/局长/
住所:贵港市路号(写明单位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单位电话)
仲裁请求: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
1.支付XX年X月至XX年X月(明确年限)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X元(明确数额);
2.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X元(明确数额);
3.支付丧葬补助金X元,供养亲属抚恤金X元,一次性工亡补助X元(写明工亡各项待遇名称、数额);
4. 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X元,住院伙食补助X元,停工留薪期工资X元(写明工伤各项待遇名称、数额);
5.支付超时加班费X元,节假日加班费X元(写明加班时间);
6.。
事实和理由:(写明事实经过)如①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争议写明入职时间、合同、岗位、工资标准、解除及离职时间、解除终止原因等;②工伤待遇争议写明工伤事故发生时间、工伤的认定时间、劳动能力鉴定时间、伤残等级、医疗期、本人工资、工伤保险缴纳情况、已支付的工伤待遇等;③劳动报酬争议写明工资标准、工资构成、工资支付方式、工作时间等。
(写明请求的法律依据)申请人认为:因,依据《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故被申请人应当。因被申请人,导致申请人,根据第XX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应。(按照仲裁请求分别写明各项请求的法律依据)
此致
贵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附件:1.《仲裁申请书》副本一式三份;
2.证据清单及有关证据材料一式三份。
申请人:
二○XX年X月 X日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 『范文4』
申请人:张,男,x年1月生,汉族,早应退职而仍未退职的教师,住xx市xx街道xx村南区号。电话:。邮编。
被申请人:1、xx市初级中学,法定代表人:黄,校长。
第三人:1、xx市教育局,王,局长。
2、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周,局长。
3、xx市信访局、低塘街道办事处等,毛,市长。
仲裁请求:1、责成被申请人履行五个工伤认定申请案的人身损害赔偿。
2、责成第三人对加害行为,和不认定为工伤行为负法律责任。
3、被申请人和第三人依法连带赔偿损害。
事实和理由:x年12月26日26日,申请人向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了三个工伤认定申请,至今未果,并被xx市信访局等两次协调报浙江省教育厅认定工伤加害。而朱开权代表的xx市教育局于x年3月x日又实施两次雇凶绑架伤害的工伤行为,x年3月x-1x日继续实施了多个部门实施的拦访行为,可是这两次的工伤认定申请,仍被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不法行为侵权。特一趣提出仲裁申请如下:
一、对x年6月2x日的伤害,xx中学于1xx1年5月22日签名册有协议。即不用机动车赔了全部有其赔偿了,结果至今昔对比仍未赔偿一分钱。这就是造成申请人家破人亡的前因之一。可是,xx市教育局纪委书记的方晓英还违法要求申请人,要对这一不依法处理的行为“感恩”,如此是非不分的人,其还能在xx市教育系统内公正执纪执法吗?请裁决。
二、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4月2日口头告知:仍仍要请上级机关的复议机构、法院来做娘舅。为此,请裁决第三人协调的被申请人两次报请浙江省教育厅认定工伤的决定违法。要赔偿对申请人所造成的损害。又对第五个工伤认定申请案,是xx市的司法部门长期不作为放纵拦访的加害的,特别是被申请人也参与了其中的陷害压制行为,特请直接裁决,由被申请人承担人身损害的侵权之债,和合同之债的赔偿。
三、对第三、四个已经法院对工伤认定申请被乱作为的多次诉讼,都是与被申请人中的吴建岳、黄作伪证相关联的,因而请裁决被申请人在前面两种人身损害的赔偿之外,对相关复议、诉讼及上访的损害也承担赔偿的责任。
特依法提出上述独立法律关系的仲裁请求。
此致
xx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张 x年4月4日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 『范文5』
申请人:张,男,1x63年1月生,汉族,早应退职而仍未退职的教师,住余姚市低塘街道洋山村南区72号。电话:。邮编3154x1。
被申请人:1、余姚市历山初级中学,法定代表人:黄智万,校长。
第三人:1、余姚市教育局,王标,局长。
2、余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周树刚,局长。
3、余姚市信访局、低塘街道办事处等,毛溪浩,市长。
仲裁请求:1、责成被申请人履行五个工伤认定申请案的人身损害赔偿。
2、责成第三人对加害行为,和不认定为工伤行为负法律责任。
3、被申请人和第三人依法连带赔偿损害。
事实和理由:x6年12月26日26日,申请人向余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了三个工伤认定申请,至今未果,并被余姚市信访局等两次协调报浙江省教育厅认定工伤加害。而朱开权代表的余姚市教育局于x7年3月x日又实施两次雇凶绑架伤害的工伤行为,x年3月7-17日继续实施了多个部门实施的拦访行为,可是这两次的工伤认定申请,仍被余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不法行为侵权。特一趣提出仲裁申请如下:
一、对1xx0年6月20日的伤害,历山中学于1xx1年5月22日签名册有协议。即不用机动车赔了全部有其赔偿了,结果至今昔对比仍未赔偿一分钱。这就是造成申请人家破人亡的前因之一。可是,余姚市教育局纪委书记的方晓英还违法要求申请人,要对这一不依法处理的行为“感恩”,如此是非不分的人,其还能在余姚市教育系统内公正执纪执法吗?请裁决。
二、余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4月2日口头告知:仍仍要请上级机关的复议机构、法院来做娘舅。为此,请裁决第三人协调的被申请人两次报请浙江省教育厅认定工伤的决定违法。要赔偿对申请人所造成的损害。又对第五个工伤认定申请案,是余姚市的司法部门长期不作为放纵拦访的加害的,特别是被申请人也参与了其中的陷害压制行为,特请直接裁决,由被申请人承担人身损害的侵权之债,和合同之债的赔偿。
三、对第三、四个已经法院对工伤认定申请被乱作为的多次诉讼,都是与被申请人中的吴建岳、黄智万作伪证相关联的,因而请裁决被申请人在前面两种人身损害的赔偿之外,对相关复议、诉讼及上访的损害也承担赔偿的责任。
特依法提出上述独立法律关系的仲裁请求。
此致
余姚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张 x0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