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精选17篇(6)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3日    一键复制全文

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 『范文15』

  新奥特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xx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xx年6月24日上午9:0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草场1号硅谷电脑城六层会议室召开。到会股东(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份 387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5400万股的71.68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于一新先生主持。

  会议通过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1)刘保东辞去副董事长职务

  同意3871 万股,占到股东会持有股数的 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2)孙季川辞去董事职务

  同意 3871万股,占到股东会持有股数的 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3)曹令一辞去董事职务

  同意3871 万股,占到股东会持有股数的 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4)吴晓隆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同意3871 万股,占到股东会持有股数的 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5)伍江瑜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同意3871 万股,占到股东会持有股数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选举刘万英为董事

  同意3871 万股,占到股东会持有股数的 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1)任乐时辞去监事职务

  同意3871 万股,占到股东会持有股数的 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选举黄琼为监事

  同意3871 万股,占到股东会持有股数的 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2)吴正斌辞去监事职务

  同意3871 万股,占到股东会持有股数的 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选举汪传宝为监事

  同意3871 万股,占到股东会持有股数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吴卫东辞去监事职务

  同意3871万股,占到股东会持有股数的 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选举李清海为监事

  同意3871万股,占到股东会持有股数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修改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一百零五条为: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至少一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应当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尤其要关注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影响。

  同意3871万股,占到股东会持有股数的 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

  (2)修改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一百一十二条为: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一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同意3871万股,占到股东会持有股数的 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

  (3)修改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一百一十七条为: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同意3871万股,占到股东会持有股数的 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

  新奥特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xx年6月24日

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 『范文16』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x年7月1日,北京xx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020),监事会于x年6月30日收到周有建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周有建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

  x年7月28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赵一飙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x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xx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 『范文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xx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暨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拟将公司住所变更为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386 号之二 2101K,并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住所内容进行修订。

  近日,公司已完成住所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公司住所变更为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386号之二 2101K,其他工商登记信息不变。同时,公司章程修改如下:

  原第五条为:“公司住所:厦门市湖里大道 22 号(经营场所:厦门火炬高新区厦华电子工业大厦), 邮政编码 361006。”

  现第五条修订为:“公司住所: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386 号之二 2101K,邮编 361009。”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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