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议案 『范文3』
市人大代表关于建设生态城市的建议议案
关于建设生态若干建议
生态城市是全球或区域生态系统分享其公共承载力份额的可持续子系统,它是基于生态学原理建立的自然和谐、社会公平和经济高效的复合系统,更是具有自身人文特色的自然与人工协调、人与人之间和谐的理想人居环境。在生态
以发展循环经济为核心、以加强环境立法,提高环境管理效率为手段,作为我市生态城市建设的重要立足点。
2、要规划好生态城市建设中的几个问题
建设生态城市首先要做好规划,在规划中要根据我市生态现状和发展目标,优先考虑生态城市建设的城市经营成本问题、人力资源转化问题、区域生态安全问题、以及增长空间控制问题,从而使城市生态设计建立在理性分析基础上。
3、要加快形成五位一体的生态城市建设基本思路
把培育生态文化、塑造生态主体、构筑生态产业、优化生态环境、创新生态制度等方面作为生态城市建设抓手,综合全方位考虑才能真正又快又好地推进生态城市建设。
4、走均衡城市化之路建设生态城市
社会经济城市化存在三种类型:滞后性城市化、均衡性城市化、超前性城市化。唯有均衡性城市化才能既确保资源充分利用,城市发展水平符合城市承载能力,又能避免用地紧张、环境恶化、大多数人生活水平下降等“城市病”的出现。
城市建设议案 『范文4』
吴忠市人大会关于调查市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饮用水安全工作情况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根据市人大会20xx年工作安排,市人大会调查组8月12日开始对市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饮用水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调查,并于9月份召开的市第四届人大会第20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同时,就此项工作开展专题询问,现将有关事宜建议如下:
议案主要内容
一、市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
(一)城市水源地划分及建设情况;
(二)城市水源地保护部门责任落实情况;
(三)城市水源地水质监测情况。
二、饮用水供应系统建设情况
(一)输水、供水管网建设情况;
(二)供水安全生产情况;
(三)城市供水及居民终端用水水质达标监测情况;
(四)城市老旧小区供水管网改造建设情况;
(五)供水管理服务情况;
(六)市区饮用水供需情况。
三、市四届四次人代会“关于实施市区城市供水水质提标改造工程的议案”办理进展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城市建设议案 『范文5』
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渔港建设的议案
府[]号
省人大常委会:
我省共有渔港117个,其中国营渔业基地3个,一级渔港13个,二级渔港16个,三级渔港85个。到目前为止,经县(区)人民政府认定,由国家农业部批准颁布为渔港的有96个,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渔港建设在各级人民政府的支持下,认真贯彻“民粉公助”的方针,多方筹措资金,整治建设渔港,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下略)
但是,由于对渔港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资金的投入少,各项管理工作跟不上等原因,我省渔港建设仍然跟不上渔业生产的发展需要,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渔业码头泊位不足,渔船装卸困难。有的渔港生产回港靠不了岸,只好停泊在离岸几十米甚至几百米的港池或航道上,鱼货和其它物质装卸非常困难。有的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
二、港池航道淤浅严重。全省有45个渔港的航道、口门及港池严重淤浅,渔船往往要候潮进出港,一般情况下要用小船到口门驳运鱼货返港,经常发生搁浅或沉没事故。
三、避风塘少,避风设施差,渔民生命财产安全缺乏必要的保证。全省有三分之二的渔港未建避风塘,有的市县渔港连一个避风塘也没有,目前全省真正能抗御十二级以上台风的避风塘为数很少。
四、渔港设施不配套,社会化服务水平很低,不少渔港仍然处于自然港湾的原始状态,连基本的供水、供油、供冰和修船设施都没有。
五、渔港管理不善,港区、岸线和后勤用地被蚕食、侵占的现象日益严重。
根据上述存在的问题,省政府决定采取如下措施:
一、要高度重视渔港建设。省政府认为,我省渔港建设滞后,日益严重地制约了我省海洋产业的发展和海洋优势的发挥,已经到了非彻底整治不可的时刻。因此,要求沿海各级人民政府一起动手,共同加强对渔港建设的领导,把渔港建设纳入省和各地国民发展计划,在资金、项目、技术以及其它方面,给予优先安排支持,加快渔港建设的步伐。
二、坚持“民办公助”的方针,增加渔港建设的资金投入。根据全省渔港建设的现状和渔业生产发展的需要,省政府拟从1994年至x年,每年省、市、县、镇财政安排渔港建设专项资金8000万元左右,10年共投入8亿元左右,对全省29个一、二级渔港和一批有影响的三级渔港进行全面整治和建设。在每年投入中,省财政负责25%,渔港所在地的市县财政负责25%,乡镇级和渔民负责50%。按比例省每年投入20xx万元。市县两级负责的资金也要求各市、县列入同级财政计划安排,保证资金的落实。对省政府审查同意的整治建设渔港及其配套项目,经论证评估后,省、市、县各级建设银行要给予优先贷款支持。
三、制定和落实各种政策,逐步建立渔港建设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的新机制。
(一)引进市场机制,实行渔港建设和开发相结合的方针。
(二)国家建设需要使用渔港水域、岸线和渔港区后勤基地的,必须事先征得当地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实行征收渔港建设补偿费。
(三)鼓励外商投资建设开发渔港。
(四)国家对我省渔港建设基金从x年至x年,给予免征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考虑到渔港建设基金是渔民集资的,不属于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期满后,省政府将积极争取国家予以继续免征。
四、认真搞好渔港规划、加强渔港管理。
(一)抓紧制定我省渔港建设总体规划。
(二)加强渔港的管理。
(三)健全渔港管理机构。
(四)制定渔港管理法规,实行以法治港。
以上意见妥否,请审议。
省人民政府(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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