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交通安全议案n+1篇(4)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5日    一键复制全文

关于学生交通安全议案 『范文9』

  沙漠化是我国乃至世界威胁人类生存的严重危害之一。亏夏回族自治区是我国沙漠化比较严重的地区之一,65%的土地是荒漠化土地。多年来, 自治区党委、政府一直把防治荒漠化和保护建设生态环境作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项战略任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实施了天然林保护工程、封山禁牧等一批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取得了“人进沙退”的可喜成绩。

  在这一改天换地的伟大工程中,涌现出了像宁夏盐池县花马池镇的白春兰、王锡刚,灵武市郝家桥镇狼皮子梁村的李玉芬等治沙劳模。他们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自筹资金,承包治理荒沙地,经过几十年不懈的艰苦努力,昔日人迹罕至的不毛之地变成了一片片绿洲,沉睡多年的荒漠焕发出了勃勃生机。他们为国家造绿,为人民造福的英雄壮举,被中央和地方新闻媒体广泛传播,得到了全社会的高度称颂。可是,由于治沙投入大,周期长,经济效益非常低下,目前,这些治沙劳模“种树越种越犯愁,治沙越治越贫困”,负债累累,生活窘迫,有的甚至沦为贫困户,处于欲罢不忍、欲干不能的两难境地,让人心酸和叹息。

  盐池县花马池镇沙边子行政村村民白春兰,1980年响应政府号召,开始治沙创业。她24年如一日,凭着顽强的毅力与拼命的干劲,治理沙漠2300亩,共计种树50多万株,成活10多万株,封山育林1000多亩,被授予全国治沙劳模、全国“三八”红旗手等光荣称号,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同志的多次接见。为了治沙造林,白春兰投入了所有的精力和积蓄,还先后向银行贷款60万元,目前贷款已逾期,拖欠利息9万余元,却无力还本付息。由于负债累累,这位生态富有但生活拮据的治沙劳模,面对无法兑现的“绿色存款”欲哭无泪。和白春兰一样,盐池县花马池镇硝池子村农民王锡刚,从1986年开始,倾其所有带领全家承包治理沙荒地3000多亩,18年来共计造林30多万株,使昔日风沙肆虐的不毛之地变成了郁郁葱葱、生机盎然的绿洲,他因此而获得国家林业部、自治区政府的表彰。18年来,他累计投入造林款60多万元,其中的20万元银行贷款逾期无力偿还,沉重的债务负担成了这个朴实农民的“心头病”和巨大的精神包袱。眼看着“绿色银行”兑不了现,王锡刚却天天被银行追着要还贷款。他现在仅靠编柳笆子卖钱来勉强维持眼前的生活。今年58岁的李玉芬是宁夏盐池县高记场村的一名普通的农家妇女,1982年,她和丈夫马汉章拖儿带女,来到毛乌素沙漠南缘的沙边子村治沙。到目前为止,李玉芬已在狼皮子梁治理纯沙漠荒地8000亩,植树40万株,造林2245亩,种草1200亩,该地的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在这10多年时间里,李玉芬共向沙漠投入了300多万元,在当地农业银行贷款150万元,她还通过自己的影响和全国劳模的“品牌”,民间借贷80万元。为了治沙,她把家里能卖的东西都卖了。目前本息已累计170多万元,还款期已到,银行催要多次,至今分文未还。她目前的生活主要靠救济,经常是吃了上顿下顿不知在哪里。

  这些治沙劳模敢为人先,在为社会作出突出贡献之后,自己却陷入困境,生产生活难以维持,这种现象发人深思。无论是什么原因,面对他们付出的艰苦努力与今天的所处困境,我们都没有理由对此视而不见或袖手旁观、无动于衷。否则,不但严重挫伤了农民治理荒漠的积极性,也失去公平社会最起码的价值标准。怎样才能让这些治沙劳模们不再流泪,不再辛酸?建议中央有关部门及各级党委、政府认真研究这个问题,尽一切可能帮助他们摆脱困境。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议国家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收购治沙劳模所营造的林木。按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的造林保存面积,以造林的实际投入和略高于社会平均利润确定收购价格,使造林变为一种投资行为,并缩短生产经营周期。对收购后的林木,继续委托劳模管护,签订管护协议,明确管护责任,并从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中重点保证,补助标准可适当提高。要想取得国家生态环境的结构平衡,就必须对生态改良的贡献者,给予基本补偿甚至是超过投入成本的补偿。只有生态效益完成了最大最快的经济回报,作为承包主体的农民才有二次绿化开荒的动力和社会责任,进而避免“造林-毁林-再造林-再毁林”的悲剧。

  二、建议将获得省部级以上的治沙先进集体和个人用于治沙造林的银行贷款利息,按中央和地方财政合理分担的原则,全部予以贴息。鉴于西部欠发达省区比如宁夏,地方财力有限,中央财政承担的贴息应不低于70%,以体现对西部省区的支持。对获得国家表彰的治沙劳模和先进集体,用于治沙造林的贷款本息,经严格评估核实,确无偿还能力的,比照企业破产的相关规定,从银行处理呆坏帐储备金中予以核销。对积极投身生态建设、植树造林的民营企业和个人,在造林任务、补助资金的安排上要与国有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同等对待,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治沙先进集体和个人在造林任务上要优先安排,资金补助的标准可适当提高,使其更好地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三、建议研究建立帮助支持治沙劳模摆脱困境的长效机制。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形成合力,把帮助、支持劳模作为部门长期工作狠抓落实,引导他们把长期效益和短期效益结合起来,走综合立体开发之路,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在安排扶贫、种植、养殖、林业、治沙以及优势特色产业等项目和资金时,对具备条件、具有潜力的劳模优先安排,重点支持,引导劳模发展多种经营,增加经济收入,增强自我滚动发展能力,形成良性循环;在推行农村合作医疗时,优先考虑劳模,并大幅度提高标准;对生活困难的劳模按当地城镇居民标准纳入低保、救济、养老统筹范围,消除劳模的后顾之忧。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一个优待劳动模范的政策导向和良好氛围,鼓励和引导人们争当劳模,使劳模不仅精神上受表彰,而且经济上得实惠,不仅是一时光荣,而且是终身受益,不仅有政治荣誉,而且有生活待遇。

  四、建议国家研究发挥“生态银行”长效机制的作用。有效的办法,就是在投入产出相当的公共原则下,帮助他们从国家的“生态存折”里尽快取出钱来,使承包开荒的集体或个人从生态投入的“无底洞”中,先拿到摸得着的眼前实惠。具体说,就是让农民的种草种树与种粮种棉没什么本质区别,如同享受农业贷款那样享受林草贷款。这就要求农发行改革只“支粮”不“支林”的贷款机制,从“生态银行”的长效远景出发,尽快帮助那些有经验、有实力的种草种树的治理大户向公司化、效益化转移,并专款专户给予跟踪服务和考评,真正形成谁能带来最大生态效益,谁就能得到最大货币补偿的政策机制。特别是在生态建设任务繁重的西部地区,国家更应发挥政策银行的支农优势,防止因“合理补偿”只停留在表面而造成的生态治理反复,建议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将“农业发展银行”改为“农林发展银行”。

  五、建议取消至少也应放宽对非公有制林业经营者林木采伐的限制性政策。按现行的采伐政策,林木采伐实行限额审批、凭证采伐,对生态公益林限伐甚至禁伐,而且对不同所有制的林木实行同样的政策,从保护森林、改善生态环境的角度是可以理解和必要的,但从法律的角度,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长期实行“谁种谁有”的林业政策,个人所种植的林木归种植者个人所有,当属个人财产,限制个人所拥有的林木采伐,实际上限制的是私有财产的处置权、收益权。自己的财产却不能自行处置获得收益,侵害了林木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应该取消至少也应放宽采伐限制。国家若从保护生态环境角度考虑,对生态区位重要区域内个人所有的林木限制甚至禁止采伐时,可借鉴林业发达国家的经验,实行国家收购或必要的补偿。如果政府能从那些“治沙劳模们”的手里买下修复的生态环境,或者入股经营、扩资、增值,使之成为国有资产目标下的公共财产,那么,农民们得到的就不仅仅是一级政府的亲民爱民政策,而是整个国家世世代代难得的休养生息大环境。从这个角度出发,生态建设就能良性循环,就能实现“双赢”和“多赢”。据了解,沙漠面积也很大的澳大利亚,有很多专业的治沙公司,专业就是栽树和管护。政府通过减税等措施鼓励民间投资者治沙。投资者买到荒沙之后,就可以交给治沙公司治理,自己只用负担种苗费和每年的管护费。等到林地可以间伐收益的时候,投资者可以逐年收益。这样一来,投资者和治沙公司得到经济效益的同时,政府不用付钱就得到了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有关专家指出:“治沙劳模的精神让人敬佩,但不是每个人都能学的。我国沙漠面积这么大,年年还在增加,仅靠用奉献精神来干,永远也治不完。单独由国家来投资也远远不够。只有建立责权利明确的市场机制,才能扭转荒漠化趋势。”

关于学生交通安全议案 『范文10』

  越南交通运输部日前向政府提案,至20xx年投资229.829万亿越盾(约合109亿美元)建设东部北南高速公路(河内-胡志市段)。

  根据越交通运输部提案,新建北南高速公路长1372公里,设计时速100-120公里(部分复杂地形路段60-80公里/小时),分为20个独立项目建设。越交通运输部为此已向政府提出在20xx-20xx年中期公共投资计划中追加93.534万亿越盾(约45亿美元)国家预算资金。

  据报道,北南高速公路全长约1800公里,目前已建成171公里,在建299公里。

  目前,全国各地推行高速公路清洁能源工作并不令人满意,主要存在以下困难:一是高速公路加气站数量少,原来规划的多为加油站,而作为清洁能源的液化天然气(LNG)是新生的产物,需要重新规划;二是主管部门多,建设审批程序复杂;三是缺乏行业标准,监管难度大;四是缺乏政策引导,宣传不到位,发展缓慢。

  目前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气站屈指可数,据中国LNG汽车网统计数据显示,全国高速公路加气站大概分布情况是江苏协鑫集团在沪宁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4座LNG站,山东昆仑胜利公司在山东高速公路境内开设LNG加气站在全国排名靠前,14座LNG加气站,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在广西服务区开设有一对LNG加气站,中国石油昆仑能源在湖南省服务区开设一对加气站等等

关于学生交通安全议案 『范文11』

  建议人: 胡

  附议人:

  承办单位:

  主办:住建设局,会办:秭归县环境保护局

  正文: 内 容:

  去年3月,县委、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提出经过几年努力,全县乡镇集镇及其周边村、县乡主干道及居住相对集中居民点垃圾处理率达到100%,偏远分散农户垃圾处理率达95%以上。

  问题和困难:一是垃圾处理基础设施设难满足。大部分农户垃圾无地方归集,只能向路边、沟边堆集,有垃圾池的地方没有车辆及时清运,而且不可能全部拉到乡填埋场处理。二是群众的环保意识难转变。农村长期以来形成的乱倒垃圾的习惯在短期内难以改变,垃圾分类处理知识还没有普及,导致农村生活垃圾大量增加。三是投入保障机制难建立。县财政虽然按每村5000,户平5元安排了专项经费,乡、村两级无资金用于垃圾处理,企业及社会投入垃圾处理资金也没有,同时向农户征收垃圾处理费也需要一个过程。四是村组保洁人员难到位,根据经费投入情况,各村只能聘用了一名保洁人员,而且待遇还相当低。要把垃圾处理工作全部抓到位,每个村落需配备一名保洁员。五是可利用垃圾难回收。目前没有专门的队伍开展可利用垃圾的回收工作,一些能利用的垃圾与其他垃圾混在一起,增加了垃圾量。

  建议:

  1、加大环保法律法规和生活垃圾处理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多形式宣传垃圾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基本知识,提升了全民的环保意识,引导农户少使用一次性生活用品,开展垃圾分类减少需要集中处理的垃圾量,营造“人人关心环保、人人支持环保”的工作氛围。

  2、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把农村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十三五”规划的重要内容,捆绑建设、环保、移民、扶贫、交通、国土、水利等各方面资金,建设一批乡村垃圾处理设施,添置一批清运设备,满足农村垃圾收集、清运、处理的需要。

  3、建立投入、清运机制的工作力度。各村单独或联合成立环卫协会,负责农村垃圾清运处理、费用收取工作,政府给予补助,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农村环保领域。逐步建立起以政府投资为导向、群众和企业投资为主体的农村环保投入新机制。

  4、建立生产企业回收商品包装的政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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