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道路改造的议案 『范文9』
刘某从事装卸工作。20xx年9月7日中午,刘某下班回家吃午饭,后在乘坐兰某的摩托车返回单位途中被高某驾驶的肇事车辆撞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公安机关对该事故进行调查后认定:兰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8.9mg/100ml,属醉酒,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高某血液中未检出酒精,但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20.8mg/100ml,在事故中无责任。
事后,刘某之妻曹某向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求确认刘某死亡属于工伤。该区人社局认为,刘某事发时系醉酒状态,其死亡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决定不予认定或视同工伤。后曹某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北京市某区政府作出维持原认定的决定。
曹某遂至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死者刘某在事故中不承担责任,虽然当时其处于醉酒状态,但涉案交通事故的发生与刘某醉酒行为之间缺乏因果关系,某区人社局适用法律错误,应予纠正。
关于道路改造的议案 『范文10』
关于加大环境保护的力度 建设最佳人居环境的议案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坚持环保立市方针不动摇,加大对环境的整治和环保的执法力度,使我市城乡环境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是,应当清醒地看到,我市的环保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环保问题仍然突出,环保形势仍然严峻。突出表现有以下六个方面问题:
1、工业污染问题。①武夷新区暨仙店工业园区靠景区太近,不利于景区环保,有碍旅游观瞻。园区内有21家工业企业使用的工业锅炉,主要燃料以竹木下脚料和煤为主,其除尘、脱硫设施及工艺技术不完善,烟尘排放达不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13271—20xx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指标要求,烟尘浓度、SO2浓度排放超标。②武夷新区内的污水排放及处理系统不健全,污水排放问题已成为下游区域饮用水安全的隐患。③洋庄工业园区未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也未经过环保审批,且处于市区居民饮用水源的上游,关系到市区居民的饮水安全。园区内的竹木加工企业,使用苯酚、甲醛、甘油等化工辅助原料极易造成对空气、水源的污染。④五夫钼矿、铅锌矿均为洞采方式,大量的废渣于矿山洞口堆放,遇雨天易造成泥石流、塌方等地质灾害。两矿山均未建设废水重复利用的设施,排放的废水进入溪流后,造成澄溪村河流中的重金属铅浓度超标。
2、河流河床遭污染破坏问题。①西溪、东溪、崇阳溪流域沿线倾倒弃土、生活垃圾及污水直接排放,造成对河流的污染,尤其是对饮用水源的污染。②九曲溪上游两侧大量旅游餐饮设施,所排放的餐饮废弃物、污水造成对九曲溪的污染。③三菇度假区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建设项目的开发,已使该饮用水源存在污染隐患。④自然保护区和九曲溪上游采砂取石、毁林开荒等破坏生态景观的行为仍有发生。⑤市境内各流域砂石开采无序,河床遭受破坏的问题比较突出。如发生的星村马兰洲违法取砂事件,就严重影响九曲溪的生态安全。
3、阔叶林资源保护发展问题。阔叶林的生态效益远强于针叶林,据有关研究表明,仅两者间的水源涵养功效比为7:3。抓好阔叶林资源的保护和发展,对改善生态环境状况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目前我市阔叶林资源的保护和发展问题比较严峻。①农村群众生产、生活用柴与阔叶林资源保护的矛盾突出。全市有3.5万户农户,据市林业部门测算,平均每户每年需烧柴5—6吨,每年农村群众生活用柴需消耗15万吨以上的薪材,加上烤烟、茶叶制作加工等生产性消耗,全市每年农村群众生产、生活用材消耗森林资源20万立方米以上,按一般林木蓄积量6米3/亩折算,相当于每年砍伐3万亩青山。大部分薪材都是砍伐阔叶树幼林。②大量天然阔叶林是商品林,无法限制采伐,难以有效保护。全市现有商品天然阔叶林32.95万亩,占全市天然阔叶林面积的44.84%,占全市林地面积的10.62%。其中西溪、东溪、梅溪、九曲溪、黄柏溪等五大流域上游水源涵养区内共有商品天然阔叶林20.81万亩。这些商品天然阔叶林没有进入生态林保护范围,按照林改政策,均已分到农户手中,现阶段没有有效手段能够限制采伐,从而难以有效保护。尤其是五大水源涵养区内的商品天然阔叶林占全市商品天然阔叶林的63.16%,占全市天然阔叶林的28.35%,若被采伐,则将严重影响我市水源的涵养、水土保持和生态的安全。③木制品加工企业的发展,影响阔叶林资源的保护。全市现有阔叶树木材加工企业逾20家,其中规模较大的有5家,每年消耗阔叶树原木1万多立方米,绝大部分为我市采伐提供。这些企业的存在和发展,客观上对我市阔叶林资源造成危害。而且大量木制品加工企业的发展,必然需要大量消耗森林资源,客观助推了盗砍滥伐现象发生。全市每年都有几十起偷盗乱伐木材案子发生,且盗伐重点多为生态林和国有商品林,不利于我市生态环境的保护。④阔叶林与针叶林、竹林、茶山呈现“此消彼长”状况。阔叶林的营造成本、成材期大都比针叶林、竹林长,直接经济效益比茶山、竹山低,致使阔叶林砍伐后大量改种为针叶林、茶山或抚育竹林,从而呈现“此消彼长”的不良状况,不利于水源涵养、保持水土,造成生态劣化。目前全市纯天然阔叶林资源面积仅存73.4万亩,仅占全市有林地面积的24.53%。
4、城乡环境卫生问题。①市区、度假区环境脏、乱、差现象比比皆是:垃圾、违规广告、乱涂乱画、乱张贴现象随处可见,流动小吃、烧烤摊点到处乌烟臭气,各居住小区内的小餐馆、小加工作坊的噪声、油烟、有毒气体污染现象普遍存在,各农贸市场家禽经营户活禽宰杀使用沥青、松香脱毛情况仍有发生。②市区排污管网系统建设不完善,遇雨天市区内雨水、污水到处横流。③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更差。畜禽粪便、污水、生活垃圾随处都是。农村卫生保洁设施建设滞后,农村卫生保洁工作落后。
5、医疗废弃物处置问题。据统计,全市共有20所市、乡医院,全年年均医疗垃圾产生量为142吨(不含个私医疗诊所)。医疗垃圾每天都在不断产生,但目前我市的医疗垃圾暨医疗废弃物没有集中处置的设施,致使我市目前的医疗废弃物的处置如同生活垃圾的处置,尤其是个私医疗诊所更是如此,存在着污染环境问题。
6、机砖厂破坏生态问题。据调查,目前我市仍有取土烧砖的机砖厂13家,其中武夷大道武夷魂段附近有3家,花崇线崩埂段附近有3家。这些机砖厂都是铲除山体、土表植被来取土烧砖,造成了对山体生态和土地资源的严重破坏,而且造成水土流失。尤其是大量使用阔叶树薪材来烧砖,造成对森林资源的破坏。
上述六个方面共18个具体问题的存在,客观反映出我市环保形势不容乐观。必须围绕建设最佳人居环境的目标,全力强化环保立市的观念,下大力气切实解决好我市环保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促进我市城乡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水平。为此,建议:
一、强化环保硬约束,落实环保硬责任。抓环保,关键是抓领导责任的到位,对各级领导的环保责任制,要实行硬约束,硬责任的要求。(一)要做到“四个非常”。即对保护环境重要性的认识,落实环保责任制的要求,要做到“非常清醒、非常认真、非常严格、非常负责”;(二)要严格实行“三个一律”。即没有经过环评的企业一律不得开工,没有通过环保验收的企业一律不得投产,污染治理没有达标的企业一律关闭;(三)要强化宣传。要广泛宣传保护环境,就是保护我们生命线的重要意义,努力在我市全社会形成浓厚的环保舆论氛围,使人人讲环保,使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行为,成为我市人民的自觉行动。
二、抓整治工业污染,建设生态工业园。(一)要对仙店武夷新区内21家工业企业使用的不达标锅炉,实行严格的限期整改,使其烟尘、SO2排放浓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若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必须责令停产整顿;对新入园的企业必须严格环保配套设施建设的要求,污染物排放必须达标后才能投产;对园区内的污水排放及处理系统要进行完善,使污水排放达到安全的标准要求。(二)对工业项目在投产前,要进行严格的环评和环保审批。投产后,要进行定期的烟尘、排污监测。对排污、除尘不达标的企业,必须责令停产整改,严控污染水源、土壤、大气问题的发生。对洋庄工业园区新入园的企业,要从严环保审批,确保下游饮用水源的安全。(三)要对五夫钼矿、铅锌矿加强环保监督。督促限期建设好废水重复利用的设施,确保废水排放达标;对上西坑钼矿要监测落实相应的环保治理设施,对尚未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的叶坑铅锌多金属矿,要督促其限期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四)要抓好工业园区的绿化美化工程的实施,大力植树种草,建设生态工业园区。尤其是要种大树、丛竹,形成生态屏障。(五)要责令关闭取土烧砖的机砖厂,并进行植被恢复。尤其是对武夷大道、花崇线等主干公路沿线附近的机砖厂,要作为重点整治的对象,必须在更短期限内关闭,并进行更高要求的土地植被恢复,以改善公路沿线的生态环境。
三、抓整治河流污染,强化河道的管理。(一)加大对水源污染的防治和执法的力度,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三菇度假区饮用水源取水口要尽快重新选址、搬迁。要重视加强城市备用饮用水源的保护,确保我市具备安全优质的饮用水源体系;(二)要启动“拯救母亲河”工程,全面整治崇阳溪流域沿线污染问题。具体实施好“四大整治工程”即:实施好沿河卫生环境治理工程,禁止居民生活垃圾及粪便排放入河;实施好沿河两岸建设项目整治工程,清理沿河两岸私建滥盖与取土弃土的行为;实施好崇阳溪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确保源头生态安全;实施好企业“三废”达标排放工程,对企业非环保行为绝不姑息纵容,严格限制景区、度假区周边地区,特别是市区上游工业的发展,控制好工业污染的发生;(三)要对市境内各流域沿线倾倒弃土、生活垃圾及污水直接排放的问题,组织进行整治,控制对河流污染行为的发生,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尤其是对九曲溪上游两侧大量旅游餐饮设施造成污染问题,要组织进行有效的治理整顿,确保九曲溪水质的安全。同时要抓好各流域的水源、生态保护工作,实现建设山清水秀的环境目标。(四)要强化对河道的管理和整治。对任何河段的砂石开采,都必须事先通过科学论证与环境评估,实行有效的环保约束。开采后应进行清场,恢复观瞻及防止河道梗阻等隐患发生。对非法开采的要坚决查处;对已发证开采但危害、破坏河道生态环境的,要收回开采权;对开采不规范的要监督纠正。
四、抓整治环境卫生,促城乡环境改善。(一)要加强城市各社区环境脏、乱、差的整治力度。对严重污染居住环境的小餐馆、小加工作坊及流动小吃、烧烤摊点,必须关闭、取缔;对城市噪声、烟尘污染及随处丢垃圾、乱涂乱画、乱张贴的行为,必须强化整治,严厉打击,并落实有效管理的措施。(二)要健全城市公共卫生设施保障体系。对城市社区卫生设施的建设,要加大投入,逐步配套完善卫生保洁设施。同时要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城市社区卫生保洁工作机制。(三)要整治农村环境卫生。加大对农村生活垃圾池项目、农村改厕项目、农村自来水项目建设的力度和覆盖面,抓好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工作体制。(四)要抓好医疗废弃物的集中处置,严控医疗垃圾对环境污染的影响。
五、保护阔叶林资源,发展阔叶林资源。阔叶林对涵养水源,保持水土,改善生态环境,具有独特的重要性,必须把保护和发展阔叶林资源摆上重要位置来抓。(一)要发展农村新能源,减少农民对薪材的需求,解决好农民生产、生活用柴与阔叶林资源保护的矛盾问题。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规划、利用政策、科技和经济措施,在全市农村深入开展薪材改革工作,推广使用沼气、煤炭、电能等能源来替代薪材,最大限度减少薪材的消耗,从而减少农民生产、生活用柴对阔叶林资源的破坏。(二)严格实行林地阔叶树禁伐政策。严格执行好除竹林抚育可适当择伐胸径60公分以下的散生阔叶树外,其他林地阔叶树全部禁伐,且胸径60公分以上的任何天然阔叶树不准采伐的政策,切实做到政策管死。同时,严禁企业收购我市此类阔叶树木材。(三)采取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解决好现有32.95万亩商品天然阔叶林的保护,与农民群众的利益矛盾问题,重点解决好五大水源涵养区的商品天然阔叶林保护问题。探索建立我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按照政府投入为主,受益者合理承担的原则,多渠道筹集补偿基金。补偿基金可来源于:上级财政的生态建设补助资金,以森林景观为主要旅游资源的景点门票收入中提取的资金、从利用水资源的水费、发电收入中的电费提取的资金,社会各界捐赠的资金等。(四)不再审批新的阔叶树木材加工企业,减少企业对阔叶树木材的消耗量。对现有的阔叶树木材加工企业,应以外地购进原料为主。(五)加大阔叶树造林的力度,加快发展阔叶林资源。在每年的植树造林工作中,都要有计划、有要求地安排和实施较大规模的阔叶树造林任务,以此加快促进发展阔叶林资源。(六)严厉打击盗砍滥伐,毁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对盗砍滥伐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公、检、法部门要有效协调配合,从重、从快、从严打击,有效遏制人为破坏森林资源问题的发生。
关于道路改造的议案 『范文11』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农田水利设施的好坏,直接影响农业生产,直接影响农民收益。近十多年来,我市水利投入主要用于沿海塘坝、大中型水库、主要流域的治理,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主要依靠点上的建设项目,如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理、中低产田改造等,大量面特别是山区的农田水利投入不足,成为当前促进山区农民增收必须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一是投入不足。现行的农村“一事一议”筹资酬劳的办法未能发挥预期作用。这一投入缺口目前没有从政策上予以解决。加上如今种粮效益不高,农民对兴修集体所属的农田水利积极性不高。二是建设标准低。如三面光渠道建设,上级补助一二万元,自筹资金无法解决,只能用于修修补补。三是设施老化失修严重。多年来,我市就没有组织过冬春等大兴农田水利的活动,目前多数农田水利设施存在老化失修,有的完全失去了灌排功能,大约有一半以上的农田得不到有效灌溉,仍然“靠天吃饭”。在项目实施上,没有考虑农田设施的后续使用和修缮,造成建设速度跟不上老化速度。针对上述问题,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大幅度增加对山区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把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纳入市政府对各镇的考核内容,加大对山区的投入力度,用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修复,并对农田水利所需节水机具及材料、用水、用电等实施适当补贴。取消村集体的配套资金要求。
二是统一规划建设山区农田水利设施。建议由市水利局牵头,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农田水利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任务,编制山区农田水利发展规划,并明确部门和镇的责任。市水利局要在业务上给予指导,督促规划的实施。按照发展计划,水利局要统一协调山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成立农田水利专业施工队,按市场经济原则,承担当地农田水利施工任务。
三是加强后续管理责任。落实镇水利站负责所在镇的农田水利设施维护和修复,所需经费纳入地方各级财政预算。加大对偷盗农田水利电网、水泵等设施的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