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通报32篇汇总(4)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4日    一键复制全文

事故通报 『范文9』

  20xx年7月24日11:05,吉化集团吉林市北方联合化工厂(以下简称联合化工厂)无水乙醇车间发生一起重大事故,死亡2人,重伤1人,经济损失20xx万元。联合化工厂无水乙醇车间于7月23日19:40停车检修。

  7月24日8:00在乙醇车间调度会上,车间主任李东基、副主任于洪研究决定,在新系统成品进料管线上增加一条返料管线。施工前,于洪组织车间技术员张淑娟、化工工长孙玉凤、化工班长陈宏颖等人制定了清洗方案,办理了动火证。8:30,孙玉凤带领工人按清洗置换方案对管线进行了清洗置换,并加堵了盲板。10:10,经分析工杨彩霞用测爆仪分析合格。于洪、车间安全员牟晓清在现场监护,机械工梁国辉开始动火作业,先切割完底部的放料管,在切割进料管时,于洪和梁国辉为了对接管线方便,将断开的阀门与管线又重新接到成品槽上,没有加堵盲板就开始切割,导致成品槽内残存乙醇蒸气和空气的混合气体遇明火发生爆炸,成品槽顶盖飞至房顶后弹回到地面。

  于洪当场死亡,梁国辉送医院抢救于7月28日16:00死亡,牟晓清左小腿骨折受重伤。经调查分析,这是一起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引起的重大事故,其主要原因是严重违反了《工业动火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等有关规定。在没有加堵盲板的情况下,车间领导违章指挥,操作工违章动火作业,车间安全管理人员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制止不力,导致了事故的发生。这起事故,给企业财产和职工生命造成重大损失,特别是发生在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产生了不良的影响,暴露出这个企业领导存在抓安全生产不力,安全管理上存在严重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规章制度执行不严,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安全监督不到位;职工安全生产教育缺乏相对性,自我保护意识差等问题。各企业要从这起事故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坚决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大安全监督力度,加强安全管理,防止重、特大事故,特别是重复性事故的发生,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江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精神,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意识,切实负起责任,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从讲政治、保稳定、保发展的大局出发,真正把安全工作摆在第一的位置上,继续组织好安全生产自查自改活动,从组织上、制度上、管理上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适应的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认真执行集团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特别是要加强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对检维修、工业动火、高空作业、临时用电、进入有限空间等作业,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规定,认真履行工作程序,坚决制止各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落实具体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现场监护和监督。

  (三)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针对企业重组改制、结构调整、人员分流等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修订和补充必要的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和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在施工作业中凡涉及甲乙双方的,要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严格按有关规定运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事故通报 『范文10』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20xx年1月份全市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月份,全市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1起,死亡2人,无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

  行业领域事故情况。1月份,全市工矿商贸领域没有发生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运输事故1起,死亡2人。

  各地区事故情况。1月份,桃江县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运输事故1起,死亡2人。其他区县(市)没有发生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

  二、下一步工作意见

  请各地各部门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归口直报统计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调,把握事故直报时间节点,认真做好20xx年事故统计直报工作。

  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年2月10日

事故通报 『范文11』

  今年以来,我省接连发生6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春运开始以后,1月20日和2月5日、6日,先后发生4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14人死亡、10人受伤,伤亡人数较多,社会影响较大,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2月6日,省长、省安委会主任林铎在《甘肃省值班信息》第53期“G22高速公路榆中县境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上作出明确批示,要求以省安委会名义迅速通报近几日来接连不断、死亡多人的交通事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整顿工作,力压交通事故,减少一次死亡多人的事故发生。副省长、省安委会副主任杨子兴同日作出批示,要求尽快按林省长要求通报全省。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举一反三吸取教训,采取切实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效遏制当前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的态势,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事故情况及原因

  1月20日20时55分,临夏州临夏县韩集镇驾驶人马永海驾驶临夏县恒通驾校甘N·0529学号桑塔纳牌小型轿车(搭载3人),沿临夏市南滨河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南滨河东路东口处时,碰撞道路右侧水泥防护墩驶入灌木丛后,又与道路右侧钢制电线杆相撞,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

  2月5日12时50分许,嘉峪关市驾驶人张安福驾驶嘉峪关市第一人民医院卫生应急指挥与医疗急救指挥调度中心所属的甘B92732号“江铃全顺”牌救护车(核载8人,实载8人),由嘉峪关市往兰州市运送患者,由西向东行驶至连霍高速(G30)1954KM+650M处(凉州区境内)时,因操作不当,车辆失控与中央隔离护栏相撞后发生侧翻,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

  2月6日13时50分许,渭源县祁家庙乡瓦楼村西山社村民郑云兵无证驾驶甘JF3802号“时风”牌农用三轮汽车(违法搭载7人),由渭源县祁家庙乡沿路河乡道驶往五竹镇方向,行驶至10KM+915M处(渭源县祁家庙乡瓦楼村二社下坡弯道)时,车辆失控,驶出路面发生侧翻,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

  2月6日18时08分许,四川省德阳市驾驶人陈德久驾驶川FNV592号“大众”牌小型普通客车(核载5人,实载5人),由西向东行驶至青兰高速(G22)1814KM+350M处(榆中县境内)时,与山东莘县驾驶人龚章喜驾驶的莘县武阳物流有限公司鲁PG8562号“豪沃”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挂鲁PKT10号)追尾相撞,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

  上述事故充分暴露出各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属地责任落实不到位,农村道路失控漏管和县乡政府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一些道路交通安全单位、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对车辆安全运行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有章不循、有法不依,忽视车辆安全检查维护、安全隐患较多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工作不到位,私家车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节日期间谨慎驾驶意识不强、应对恶劣天气经验不足、处置突发情况能力欠缺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二、深刻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

  当前已进入春运工作的收尾攻坚阶段,从近年来春运后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律和目前掌握的情况看,近期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压力不容小觑。一是元宵节将出现出行高峰。元宵节前后,人民群众走亲访友、赶集庙会、进城游玩等活动将明显增加,酒驾、超员、农用车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容易多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进一步加大。二是春运后期将出现返程高峰。近期农民工返城、学生返校交通流将会交织叠加,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风险。三是近期将连续出现降雪降温天气。据气象报道,近期我省大范围内将连续降雪降温,容易造成大雾、道路结冰等情况,给春运后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带来更大压力。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清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迅速行动起来,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集中排查隐患,全面整改落实,确保全力以赴抓好春运后期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工作,坚决预防长时间、大面积交通拥堵现象发生,坚决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频发态势,坚决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三、全面排查整治源头安全隐患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按照严禁安全技术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车辆和设施投入春运、严禁不符合条件的驾驶人参加春运、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道路通行客运车辆的要求,重点围绕客运班车、旅游客车、危化品运输车和“营转非”大客车、农村面包车等“五类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全面开展隐患排查。特别是要紧盯各类客运企业,集中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对客运车辆和旅游包车的安全技术状况、维修保养情况、车辆年审情况等不符合条件的,以及未安装使用动态监控系统的,要坚决停运;对不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动态监管平台的,要坚决停止客运线路申请;对安全设施不完善的,要坚决整改。要对所有客运驾驶人的驾驶资格、从业资格、驾驶证审验、身心状况和交通违法记分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凡不具备条件的,坚决予以解聘。要对客运企业未开展班线途经道路安全适应性评估以及未合理确定营运线路、车型和时段的,限春运结束前全面完成整改。

  四、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管道路通行秩序,严查“三超一疲劳”交通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凌晨2时至5时客运车辆禁止通行或者实行接驳运输的规定,严格执行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行驶速度不超过日间限速80%的规定。对省际、市际交通安全服务站和临时执勤点,要严格落实7座以上客运车辆人数必查、驾驶时间必查、驾驶资格必查、车辆检验情况必查、车辆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必查、车辆轮胎磨损状态必查的“六必查”制度,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省际交通安全服务站要严格落实好24小时勤务制度。要对客运驾驶人开展行车安全教育、典型案例教育,普及行车过程中遭遇突发情况的处置常识。要充分发挥农村“两站一室”作用,加强宣传、教育、劝导。要在隐患点多、车流集中的路段增派执法小分队,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格处罚中短途班线客车、农村面包车超员以及三轮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载人等违法行为。严格防止农村道路客车、微型面包车超员,酒后驾驶,农用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和摩托车超载等问题。遇到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要及时组织县区有关部门、所在乡镇政府和社会各方力量,及时开展交通管制、道路抢修、铲冰除雪、医疗救助和生活保障等应急管理工作。

  五、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升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自律意识,积极干预驾驶人的行为,坚决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要通过电视、广播、网站、手机微信、电子显示屏等各种媒介及时发布预计车流高峰、重点道路交通情况、交管部门管理措施等信息,引导群众合理选择出行时间和路线,有效调节高峰时段交通流量,减轻重点区域、路段的交通压力。要加强客运站点、农村集市、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城市出入口等人流、车流密集路段的交通安全宣传,通过设置服务台、发放宣传品、播放宣传片等方式,提醒驾驶人安全谨慎驾驶。要针对自驾车出行增多的情况,通过户外显示屏、交通广播、交通提示卡等载体,宣传提示自驾车出行的注意事项,警示驾驶人安全、文明出行。要通过对典型交通违法行为、隐患企业的曝光,倒逼隐患整改,遏制违法行为发生,达到防控风险、减少事故的目的。

  六、严格落实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机制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强化“以人为本、安全至上”的理念,紧密结合实际,迅速组织安监、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认真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各地政府分管领导要亲自挂帅,带队深入一线开展检查、督导,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要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的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逐级传导压力,逐级抓好落实,切实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对安全隐患归类建档,严格实行闭环式管理。对此次排查中发现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领导责任考核办法》的规定,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追究不放过、安全隐患未消除不放过、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严格落实挂牌督办、约谈、黄牌警告等措施,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全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的有效落实。

  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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