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通报32篇汇总(3)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4日    一键复制全文

事故通报 『范文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中央企业:

  201x年7月16日7时30分左右,山东省日照市山东石大科技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大科技公司)液化石油气球罐区在倒罐作业过程中发生着火爆炸事故,造成2名消防员轻伤、7辆消防车毁坏、部分球罐以及周边设施和建构筑物不同程度损坏,罐区周边1公里范围内居民房屋门窗被震坏。

  事故发生以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查明事故原因,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避免类似事故发生。石大科技公司“7•16”着火爆炸事故影响重大、性质恶劣,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已对该起典型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责成山东省人民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提级调查。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类似事故发生,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及事故简要经过

  石大科技公司是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的校办企业,事故罐区为该公司100万吨/年含硫含酸重质油综合利用项目配套罐区,共有12个球形储罐,呈两排分布,总库容为1.5万m3,储存介质为液化石油气、丙烯和丙烷。石大科技公司自201x年4月以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201x年3月起,该公司对12个球罐轮流倒罐,进行压力容器检测检验。事故发生前,罐区储存物料总量约为3240m3。

  7月15日16时30分,石大科技公司决定将7#罐内液化石油气(约900m3)导入至6#罐,因工厂制氮系统停车,将6#罐内充满水置换空气,对7#罐进行注水加压,将其中液化石油气通过罐顶安全阀副线、低压液化气管线压入6#罐中,同时通过在6#罐底部管线导淋阀上连接消防水带,进行切水作业,以接收7#罐中物料。7月16日7时30分左右,约500m3液化石油气进入6#罐,因切水口无人监护,6#罐水排完后,液化石油气泄漏并急剧气化,遇点火源引发火灾,导致8#罐、6#罐相继爆炸,2#罐、4#罐烧毁。7月17日7时24分左右,现场明火全部扑灭。

  二、事故暴露出的问题

  该起事故暴露出事故企业管理混乱、安全意识淡薄、违规违章严重等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严重违反石油石化企业“人工切水操作不得离人”的明确规定,切水作业过程中无人现场实时监护,排净水后液化气泄漏时未能第一时间发现和处置。二是企业违规将罐区在用球罐安全阀的前后手阀、球罐根部阀关闭,低压液化气排火炬总管加盲板隔断。三是操作人员未取得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操作资格证,无证上岗。四是通过罐顶部低压液化气管线,采用倒出罐注水加压、倒入罐切水卸压的方式进行倒罐操作,存在很大安全风险,企业没有制定倒罐操作规程,没有安全作业方案,没有进行风险辨识。五是未按照规定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管控,球罐区自动化控制设施不完善,仅具备远传显示功能,不能实现自动化控制;紧急切断阀因工厂停仪表风改为手动,失去安全功效;未设置视频监控系统,重大危险源的管控措施严重缺失。六是安全培训不到位,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低,操作人员刚刚从装卸站区转岗到球罐区工作,未经转岗培训,岗位技能不足。

  同时,事故还暴露出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压力容器监管缺失、对“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管要求不落实、对停产后化工企业的危险化学品储罐区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三、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生产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对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储罐区危险化学品储存量大,一旦发生事故,影响范围广、救援难度大,后果往往十分严重。近年来,我国危险化学品罐区多次发生泄漏、火灾或爆炸事故,造成了重大社会影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监督检查,及时排查消除各类隐患。各地区要健全完善由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参加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联合工作机制,认真研究加强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安全监管的工作措施,狠抓落实,推动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储罐区专项安全大检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7月22日召开的石大科技公司“7•16”着火爆炸事故现场会议精神,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储罐区专项安全大检查。一是精心组织,要立即以县(区)为单位,召开由各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动员部署会,安排有关企业和单位立即开展自查和整改。二是有关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x〕68号)、《关于加强化工企业泄漏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x〕94号)等文件及本通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隐患。三是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制定监督检查方案,制定检查表,组织专家,对本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罐区进行全覆盖检查,坚决做到不漏一企、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务求实效。四是突出重点,对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罐区,周边有学校、医院、养老院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危险化学品罐区要重点检查。

  (三)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生产水平。要推动有关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采取措施,切实提高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生产水平。一是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的配置,加强培训,提高罐区从业人员的能力。二是建立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管理有章可循、操作有规可依,临时作业必须进行风险分析、制定安全作业方案,按规定审批后执行。三是完善监测监控设备设施,强化危险化学品罐区自动化监测监控能力,提升危险化学品罐区本质安全水平。四是强化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设备设施、动火和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切水作业等的日常管理,确保罐区安全运行。

  (四)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监管。各地区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针对本辖区实际情况,主动作为,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监管。一是摸清罐区底数,建立相关数据台账,夯实基础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各地区要把罐区安全作为检查企业的必查项目,增加检查频次,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加大对储罐区日常管理情况的现场检查。凡是储罐区存在危险化学品的停产企业一律按照生产企业要求监管。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三是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选用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本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罐区进行安全评价,切实掌握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状况,积极消除事故隐患。四是进一步加大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力度,以后凡是危险化学品罐区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一律由政府组织事故调查,社会影响大的事故一律由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事故调查、一律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重新进行安全生产条件确认,要把企业是否具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作为安全生产条件;对于违法违规企业要依法按照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请迅速将本通报传达到辖区内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和所有化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

  201x年x月x日

事故通报 『范文7』

  公司所属各单位:

  自20xx年x月x日公司“百事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开展以来,各单位都积极相应,认真按照公司要求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安全隐患查找并整改,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公司的安全事故也比以前有了大幅度的下降。尽管如此,部分单位在活动开始以后还是发生了重大未遂安全事故和职工煤气中毒安全事故,简要通报如下:

  1. 炼铁厂员工煤气中毒事故:20xx年x月x日下午16:30分左右,炼铁厂机修工段员工岳现强在进行煤气裂缝焊接过程中,因本人安全意识差和煤防站监护不到位两方面原因造成煤气中毒,经紧急抢救现在已经恢复正常。按照公司《事故管理制度》,决定对责任人进行考核如下:责任人岳现强100元,厂长李建山、生产副厂长姚红星、设备副厂长吴克旺各考核100元,维修负责人赵庆福50元,维修日班班长张晓林30元,煤防站现场监护人王连勇100元。

  2. 炼钢厂天车小钩坠落事故:20xx年x月x日上午11点左右,炼钢厂3#天车在给转炉兑铁水过程中,发生小钩钢丝绳断裂、小钩坠落事故,属于重大未遂安全事故。经专业人员分析认为,本次事故为钢丝绳落槽后天车工没有及时发现造成的责任事故。根据公司《安全事故管理规定》,决定对当班天车司机刘海涛考核200元,天车车间主任李维利考核50元,当班天车班长李忠双考核30元,炼钢厂安全员朱树升考核10元。

  3. 炼铁厂员工煤气中毒事故:20xx年x月x日下午4点左右,炼铁厂一车间2#布袋操作工叶茂盛(19岁)在进行煤气阀门作业过程中发生煤气中毒事故,目前叶茂盛仍然没有脱离危险,虽然已经没有危险,但仍处于昏迷状态,能够完全康复的可能性较小,很可能造成植物人或间歇性痴呆,目前公司正在运用一切可能的方法进行全力抢救。事故原因分析:叶茂盛在没有听从班长的指挥、没有通知煤防站人员进行监护、没有佩戴任何煤气防护器材的情况下独自一人到煤气布袋上开净煤气阀门,被净煤气熏倒。属于个人安全意识淡薄、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责任事故。具体考核事宜将根据叶茂盛的受伤恢复而定。

  以上三起安全事故均属于当事人责任心不强、安全意识淡薄、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所致,因此要求公司所属各单位严格安全教育,彻底进行安全隐患查找、整改,认真对《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梳理、完善和学习,坚决减少类似安全事故的发生。

  结合以上安全事故,公司安委会要求各单位务必做好以下工作:

  1. 按照“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的既定日程,认真做好《安全操作规程》的梳理、完善、学习工作,此项工作要求在10月x日前务必完成,标志性成果是将经过修订的《安全操作规程》交公司生产技术部审核并由公司统一印发,未完成单位考核第一责任人100元,每托后一天增加考核20元(主要考核单位为炼钢厂、炼铁厂、烧结厂、制氧厂)。

  2. 在10月x日前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查找,标志性成果是30日前将职工上交的安全隐患以电子版形式交公司生产技术部,公司将根据隐患情况进行分类,对于公司采纳的建议,除了责成相关单位、人员进行整改外,将对建议提出人进行一定数额的奖励;对于未按时完成本项工作的单位,将考核单位第一责任人100元,专、兼职安全员30元。

  3. 公司生产技术部将组织煤煤防站人员对煤气作业区人员进行培训,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煤气知识培训,对于组织不利的单位,将对单位第一责任人和专、兼职安全员进行考核,对于无故不参加培训的人员,每人考核100元。(添附各单位上报的参加煤气防护知识培训人员名单和培训日程表)。

  添附:炼钢厂、炼铁厂、烧结厂参加煤气知识培训人员名单;培训时间表。

  xx集团钢铁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委员会

  20xx年x月x日

事故通报 『范文8』

  20xx年5月21~22日期间,安质部对I标段管段内施工工点实施了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期检查,检查工点隧道2座,桥梁5座,钢筋加工厂2处。检查时间5月21~22日计2天,检查发现质量安全问题33件。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33件)

  1、隧道(5件)

  (1)、隧道边墙处拱架间距设计67cm/榀,实际80cm/榀,不符合设计要求。

  (2)、隧道矮边墙处防水板存在被二衬加固钢筋穿透现象,严重影响防水板防水性能。

  (3)、隧道钢料加工厂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堆放混乱,无材料标识牌。

  (4)、砂石骨料区,因现场排水不畅,下雨后导致砂石料与污泥混掺,严重影响原材料质量。

  (5)、生活区彩钢板房内,存在使用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及私拉乱接电线,造成严重的用电安全隐患。

  2、特大桥(5件)

  (1)、16#墩钻孔桩泥浆池防护钢管绿目网倒塌,无警示三角旗,且配电箱敞开未锁。

  (2)、20#墩墩身施工人员,在高空作业中,个别人员未佩带安全带,且佩带安全带的人员未将安全带末端与脚手架紧锁,造成严重的施工安全隐患。

  (3)、34#墩泥浆池防护钢管绿目网,未对泥浆池东侧进行防护隔离;44#墩、45墩钻孔桩孔口防护未施做,无钻机操作规程及钻孔桩标识牌。

  (4)、35#墩墩身主体钢筋采用422焊条进行焊接、焊渣未敲,且焊接人员无特种作业操作证。

  (5)、36#墩墩身主体钢筋,在施工现场未进行下垫上盖,钢筋焊接人员无特种作业操作证;钢筋与桥模之间未用同标号混凝土垫块进行隔离,易造成漏筋现象。

  3、钢筋加工厂(4件)

  (1)已加工好的钢筋笼现场无防水帆布覆盖,锈蚀严重,下部无垫木。

  (2)、配电箱未加锁,违反施工用电操作规程。

  (3)、现场电焊机电缆老化严重,要求进行更换。

  (4)、注浆管及声测管焊接采用422焊条进行焊接。

  4、钢筋加工厂(2件)

  (1)、钢筋笼主筋焊接采用422焊条进行焊接。

  (2)、已加工好的钢筋笼未进行下垫上盖工作,造成部分锈蚀。

  5、大桥(5件)

  (1)、钻孔桩在钻孔过程中,未设置孔口防护,存在施工人员及工具坠入等安全隐患

  (2)、承台施工中,未在基坑四周设置钢管绿目网防护设施。

  (3)、加工厂主筋采用先焊接后预弯的施工工艺,违反了钢筋加工规范要求。

  (4)、加工厂钢料成品及原材料未进行下垫上盖,易造成锈蚀,且现场无材料标识牌。

  (5)、加工厂主筋焊接采用422焊条。

  6、大桥(4件)

  (1)、钻孔桩在钻孔过程中,未设置孔口防护,存在施工人员及工具坠入等安全隐患。

  (2)、配电箱未加锁,违反施工用电操作规程。

  (3)、钢料加工现场无材料标识牌,钻孔桩标识牌未进行填写。

  (4)、钢筋笼主筋预弯角度不足。

  7、大桥(2件)

  (1)、钻孔桩在钻孔过程中,未设置孔口防护,存在施工人员及工具坠入等安全隐患。

  (2)、钻孔桩标识牌未进行填写。

  8、隧道(3件)

  (1)、现场防水板挂设采用水泥钉穿孔进行固定,严重破坏了防水板的防水性能;防水板搭接长度不足15cm,边墙与矮边墙处防水板连接,未采用双焊缝温控热熔爬焊机进行有效焊接。

  (2)、洞内配电箱未加锁,违反施工用电操作规程。

  (3)、矮边墙钢边止水带固定,采用钢筋加扎丝在止水带钢边上打孔固定,破坏了止水带的止水性能。

  9、特大桥(3件)

  (1)、西安台、1#墩、2#墩钻孔桩在钻孔过程中,未设置孔口防护,存在施工人员及工具坠入等安全隐患。

  (2)、西安台、2#墩泥浆池防护,未按照标准钢管绿目网进行施做。

  (3)、西安台、1#墩、2#墩施工现场机具设备放置混乱,生活区脏乱差。

  三、整改要求

  1、要针对本《关于安全质量大检查问题通报》所指出的问题,组织施工,各项目部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及书面回复,每处问题的整改结果应附影像加以说明。

  2、本期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隧道防水系统施工现场控制不严,自检验收执行不到位。二是桥梁钻孔桩及泥浆池防护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三是钢料焊接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缺失,且焊条使用低于规范标准。四是现场标准化施工及文明工地建设落后。

  3、本通知书问题整改结果回复(纸质及电子版)于20xx年6月25日前报项目安质部核备,由安质部对现场进行现场复查,如再次出现相同问题,安质部将按照安全质量管理办法对相关项目部及责任人进行处罚。

  

  x年xx月xx日

《事故通报32篇汇总(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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