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通报的范文 『范文12』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和郧十指挥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本阶段的施工安全,指挥部组成专班,由颜书记带队于三月十七日起对各个标段进行了为期三天的专项安全检查。
检查中,检查组采取看现场、查资料、听汇报的方式,深入到各标段,重点检查了各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落实、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以及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等情况。
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各参建单位均能认真按照投标合同要求,明确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管理规章,细化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全面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二)重视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各参建单位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宣传安全知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报名参加省交通运输厅质监局与交通部联合即将举办的“三类人员”培训和指挥部与十堰安监局组织的特种操作人员培训。
(三)完善基础工作,落实安全标准化要求。各参建单位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了与施工实际相结合的专项方案,如用电方案,爆破管理办法等,并对照厅质量监督局下发的《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指导意见》,完善了各种台账和安全管理资料。
(四)严格安全交底,确保安全规范施工。各参建单位均能按照要求做到施工前对相关人员进行层层的技术交底,对新入工地的基层施工队伍进行相应的岗前教育培训,指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点和容易忽视的安全隐患,有力的落实了“安全管理、预防为主”的理念。
部分参建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存在以下问题:
(一)安全管理体系和编制的专项方案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
(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件不全,存在兼职现象;部分特种人员无证。
(三)安全交底工作以及安全培训工作资料不齐全,缺乏相应的影音资料和和会议记录。
(四)已进场的特种设备未按规定进行检测检定标定。
(五)挖孔桩现场用电混乱,砂浆拌合不符合要求,现场作业人员自身安全防护不到位。
(六)施工便道通行能力差,缺乏必要的安全警示与指示牌。
(七)驻地、拌合站、钢筋加工场和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标识欠缺。
检查组针对存在的问题,对参建单位下步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结合本项目实际,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符合要求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将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按照要求尽快健全各类切合实际的安全专项方案和应急预案,完善各项施工规章制度以及安全操作规程,特别是《特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高空作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爆破物品使用安全规程》,《雨季施工安全注意事项》等。
(三)为保证安全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可行性,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时,能进行迅速、有效的处置,要进行急演练。
(四)要按照“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要求,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新所有进场人员树立安全意识、重视安全工作、具备安全生产能力。
(五)要深入贯彻实施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隐患即事故”的理念,积极展开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按时上报安全隐患排查安全周报。
(六)要尽快对整体风险评估讨论稿提出反馈意见,做好下阶段安全评估的准备工作。
(七)要做好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工作,并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公示。
郧十高速公路质量技术处
年月日
安全检查通报的范文 『范文13』
各县(市、区)建设局、东阳市建管局,金华开发区建设局、金义都市新区建设管理局、金华山旅游经济区建设环保征迁局、金磐开发区建设规划局,市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督查的通知》(金安办〔20xx〕41号)和《关于在全市范围内立即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金市建建〔20xx〕87号 )文件要求,在各地自查基础上,我局于12月15日至23日对金华大市范围内建筑工地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本次督查分两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和抽查暗访等方式,共检查了9个县(市、区)及3个开发区的20个工程项目,重点检查了起重机械、重大危险源、台账资料等方面。
一、 总体情况
从督查的情况看,绝大多数地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决策部署行动迅速、措施有力,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大部分抽查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基本到位。但督查也发现部分项目存在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赶工期等情况,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督查组已通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期整改;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项目,督查组已建议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工整顿,并限期将整改结果报市建设局。
二、主要问题
(一)起重机械情况
督查组共抽查了12台塔机,4台人货梯,2台井架。从抽查情况看,塔机发现的安全隐患相对最多,有的工程项目关键性的安全装置也存在失效情况,如塔机100%力矩限位失效、起重量限位失效、吊钩起升高度限位失效、吊钩保险装置失效、变幅小车滑轮处起升钢丝绳防脱失效、标准节连接螺栓松动等,给安全生产埋下严重事故隐患。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问题集中在进料口围栏门机械锁钩失效和司机下班后没有关机上锁。井架式物料提升机主要问题为司机无专人持证上岗、未粘帖安全操作规程等。
(二)现场安全情况
脚手架:内封闭欠缺较多,部分工程均未设置,架体开口处横向斜撑均未设置,架体上杂物均未及时清理,毛竹片铺设连续性较差,部分拉结点拆除后临时拉结点设置不及时,且数量欠缺较多,影响整体架体稳定性,边坡治理脚手架搭设不规范。
施工用电:部分工程用电隐患较大,未执行TN-S系统,一个漏保下引出两路线路现象较多,漏保参数不符现象较严重,施工现场动力与照明未分开设置。
临边围护:楼层孔洞临边未围护现象较多,电梯井内隔断不严密,部分防护门未安装。
支模架:部分高大支模未按专家论证要求严格执行,监理未严格检查。部分支模架缺纵横向水平杆、扫地杆连续设置,剪刀撑设置欠缺较多。
(三)资料情况
1.现场自查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及闭合。
2.对监理下发整改通知单不重视,未及时整改回复及闭合。
3.现场特种作业人员人证不符。
4.部分未提供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5.部分未提供安全防护设备检测报告(安全帽、安全网)。
(四)隐患较大项目
1. 磐安县石坑里安居小区工程:塔吊吊钩保险失效仍在操作且未配备司索工,塔吊司机人证不符等。
2. 兰溪新湖香格里拉项目:塔吊100%力矩限位失效、起重量限位失效、吊钩起升高度限位失效等。
三、处理意见
对磐安县石坑里安居小区工程和兰溪新湖香格里拉项目予以通报,建议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两个项目停工整顿,并于1月6日前将整改结果报我局。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贯彻中央、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领导指示要求,做好排查的基础上推进整改工作。
(二)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压实责任,把隐患排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三)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以上隐患排查要彻底到位,对专项方案的实施检查、验收到位。
(四)其他企业、在建工地要举一反三,结合自身做好排查工作,减少隐患。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1月3日
安全检查通报的范文 『范文14』
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市质(安)监站:
根据我局20xx年总体工作部署,结合近期住建部对我市建筑工地的检查反馈意见要求,以及我市建设平安慈溪大会精神,在建工程,在建设、监理、施工等各方主体自查的基础上,我局于7月4日-8日对全市在建工程进行了质量安全综合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本次检查按照我局安全生产联防联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引入第三方社会安全检查专家组织检查,市质(安)监站进行同步检查。重点检查了企业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及安全生产网格化专项行动情况;隐患排查制度落实情况及现场安全措施和文明施工到位情况;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项目部的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情况等。
一、基本情况
检查组共抽查在建工程项目37个,共计发出限期整改建议书33份,停工通知单3份,市质(安)监站检查项目23个。从检查情况看,建设各方主体安全责任制落实有所加强,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均能开展工地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项目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和综合治理情况较好,并按照信用系统上网人员配备管理人员,做好原材料检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有限空间施工专项方案、建筑消防、起重机械安拆等各项工作。同时,自觉按照我市欠薪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民工实名管理和工资公示等工作。其中,慈溪市新达建筑实业有限公司承建的界牌村商务大楼工地各方面情况良好,现场管理到位,还开展了起重机械事故应急演练,受到较好的社会反响。但仍有个别企业及项目部在管理上存在较为薄弱的环节,亟需加大整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市场行为方面
1、部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安全检查缺少,检查记录缺少;部分项目的建设单位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总监、监理工程师等到岗履职人员与信用系统上人员不符,管理人员请假多,个别工地甚至绝大多数施工企业管理人员请假,让其他人暂代。
2、部分工程对项目管理不到位,施工质量技术、安全台账资料签字涉嫌由他人代签的现象,安全教育培训等资料人员签名也代签现象较多。
(二)工程质量方面
1、个别工地混凝土质量存在露筋、麻面现象,洞口未设置
过梁扳,柱子接头错位,现浇板板筋露筋。
2、较多工程构造柱、梁等二次结构制作较差,制作随意,成型外观质量较差。个别工程楼梯施工缝留置不正确,吊筋位置放置不正确,模板表面混凝土浮浆未清理。
3、沉降观测点未跟上施工进度。
(三)工程安全方面
1、个别危险性较大的支模架(高度5-7.9米)工程的搭设方案无针对性,搭设未按照方案,现场安全隐患较多。
2、个别工地外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如脚手架连墙件拉结数量不足,首步、开口处、转角未设拉结;承重支模架缺少扫地杆、纵横水平杆及立杆间距过大;有的工地支模已拆除,模板悬挂较多,存在较多安全隐患。
3、个别工地塔吊、物料提升机等大型起重机械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日常维修养护工作重视不够,养护记录不全或与实际使用状况不符,部分物料提升机防护栅门制作不规范,防护栅门未及时关闭;卸料平台搭设不规范,防滑条缺少。
4、个别工地施工用电总配电箱漏保参数不符要求,电器设备型号与线路不匹配,存在临时电线随意拖拉现象,部分施工机具金属外壳未接保护零线,配电箱检修记录滞后,专用开关箱设置不规范。
5、部分项目消防设施不到位,灭火器数量不足;较多项目缺少防汛防台方案、应急预案、演练及检查记录,部分项目部的突发事故应急处置电话号码未设立或上墙公布。个别工地缺少冲洗设备,工地材料未覆盖,扬尘控制不到位。
6、村镇工地与城区工地文明施工程度差距较大,城区工地文明施工程度相当较好,村镇工地文明施工程度较差,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安全设施较少;如长河工业区的很多厂房施工工地,造价低,文明施工较差,总体安全隐患多。
7、有限空间施工安全方面:个别工地施工现场高压电线下端的沉井施工防护措施缺少,沉井施工的操作架搭设较简易,各项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不完善或者缺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未进行专家论证,技术资料现场缺少等。
(四)监理工作方面
部分监理公司对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日常到岗履职情况把关不严,平行检查频率偏低;个别监理人员缺乏责任心,业务能力不强,对现场存在的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处理;监理资料中,存在旁站记录、监理日记与验收资料不一致情况。
三、处理意见
为强化对建筑工程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综合住建部、省住建厅督查情况和本次质量安全大检查及质监站第二季度日常检查情况,作出如下决定:
(一)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责令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严格按照设计和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整改落实,情节较为严重的,我局将对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被批评的企业和项目重点督查,对上级有关部门作出处罚建议的单位以及在限期内再次复查仍未整改落实或整改不力的单位将进行处罚。
(二)对存在质量安全问题较多的下列工程和单位给予以全市通报批评,相关单位纳入慈溪市第三季度重点监管对象:
1、储横河1101#-1地块(峙山庄园)三期
2、中国食品城(暂名)
3、xx市电子有限公司3#4#7#厂房、5#6#宿舍及连廊工程
4、xx市市域中西部地区污水处理系统提标改造工程(一期)
5、xx镇山下农民公寓一期3#、4#楼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各企业要认真梳理在建工程存在问题,对照规范要求,认真做好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工作,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切实做到“有施工作业必须有安全管理”,切实提高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
2、各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管理人员的现场到位考勤,
认真履职,重视工地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培训和持证上岗管理工
作,防止特种作业人员不到位现象。
3、充分发挥现场在线监控作业,在全市建筑施工领域继续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平安工地建设和扬尘整治专项行动工作。
针对此次我市安全检查专家组检查出的建筑施工安全问题,希望全市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市质(安)监站要加强督查,按照我市隐患排查工作整治方案要求重点做好隐患排查,防止检查走过场,确保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持续健康发展。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月30日
| 行政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