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通报汇总31篇(7)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6日    一键复制全文

考核通报 『范文18』

  县市区人民政府,郴州有色金属产业园区、郴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中省在郴和市直有关单位,中省在郴和市属有关企业:

  按照《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郴政办函[20xx]211号)的规定和全市安全生产暨煤炭工作会议明确的工作重点,现将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印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各地各单位要按照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要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细化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建立考核结果由党委、政府审定、规范通报的工作机制,严格奖惩兑现,强化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要逐级签订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状,把考核细则明确的重点工作落实到岗到人,并及时将安全生产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含考核细则、指标分解、奖惩兑现)、打非治违、专项整治、隐患治理、标准化建设、宣传教育等反映有关工作进展的会议纪要、重要文件及时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备查。对弄虚作假伪造相关文件资料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评先资格。

  二、强化考核推动重点工作落实。要按照考核细则的规定和“安全生产年”活动的要求,切实加大“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监管执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安全资金投入、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安全生产责任险、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等重点工作的考核权重,推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国发[20xx]40号文件、省委省政府“4+1”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湘组[20xx]120号文件和市委、市政府制定的郴发[20xx]8号、郴办发[20xx]18号、郴办字[20xx]92号文件精神,促进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的落实,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动态监督检查。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强化日常考核、半年抽查和年终考核工作,日常考核和半年抽查占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分值的40%,年终考核占60%。要把工作考核和事故指标考核紧密结合起来,把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和过程控制紧密结合起来,加强日常工作调度,建立健全考核工作台帐,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抽查督查,切实加强对各责任单位履职情况的动态管理。安监、公安、消防、煤炭、煤监、国土、建设、交通、交警、质监、农机、电力、教育、水利、环保、旅游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分行业领域就专项整治、标准化建设等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及时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提供对各县市区和有关企业的考核加分和扣分情况。对责任不落实,较大和重大事故多发、事故指标超控的,要按规定进行警示通报和督导约谈,督促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要规范安全生产考核程序,准确把握考核标准,严格奖惩兑现,坚决落实“一票否决”和“黄牌警告”制度,切实强化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

  附件 1.县市区人民政府(产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

  2.中省在郴和市直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

  3.中省在郴和市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

  五月十一日

考核通报 『范文19』

  公司各生产车间、部门:

  近日,公司多次强调,加强劳动纪律管理,同时多次开展了对夜间劳动纪律的检查,但仍有部分员工熟视无睹,顶风作案, 无视车间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通报如下:

  20xx年8月12日,现场巡视人员巡视到熔铸车间2#铸造井处发现,铸造员工王庆楠、徐少华两人坐在铸造井旁边的水管上,王庆楠正在吸烟,主操徐少华未制止并坐在一起聊天;员工王庆楠能及时认识到错误,并配合出示工作证件,而徐少华则快速离开,拒绝出示工作证,拒绝告知姓名,同时发现该员工安全帽未系帽绳,工作服敞开,态度生硬,此行为影响较恶劣,现根据《员工行为规范》及生产管理相关条款的规定, 决定:

  1、给予熔铸车间员工王庆楠通报批评并罚款200元;铸造主操徐少华通报批评并罚款300元;

  2、当班班长童微管理不到位,对违纪行为未能及时制止,当班作业人员团队意识差,给予通报批评并罚款100元;

  3、熔铸车间铸造工段长何洋管理不到位,给予通报批评并罚款50元;

  4、熔铸车间主任何涛、副主任杨加奎对当前劳动纪律重视不足,给予通报批评。

  希望各生产车间及部门员工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提高团队意识,以本月度生产任务为己任,努力提高当班生产任务,杜绝类似违纪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通报!

  生产管理部

  年八月十二日

考核通报 『范文20』

  全体机关干部、职工: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干部职工的主观能动性,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确保20xx年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全体乡政府机关干部职工。

  二、考核原则

  按照职责对等,奖勤罚懒,客观公正,综合评价,绩效挂钩的原则。

  三、考核方式

  1、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李莉同志任组长,黄彦、袁素坤(常务)、李红亮任副组长,李小黎、黄小林、李满辉、李巧云、王仁猛、徐艳、杨洵敏、李秀红为成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巧云任办公室主任。

  2、成立平时工作督查组。由李莉任组长,黄彦、袁素坤任副组长,成员:李红亮、李小黎、李巧云、王仁猛、徐艳、李秀红。

  3、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加扣分上不封项,下不保底,扣分可以超过单项分值。根据干部职工分组和联系项目建设的情况,将工作目标任务分解量化到人。日常干部纪律考核由考核办公室负责考核量分。本职工作实绩考核,由各组组长考核量分。驻村工作得分由驻村领导考核量分,每月月末,统计通报得分情 2

  况。项目进度和工作落实情况由考核领导小组不定期开展督查。

  四、考核办法

  (一)月考核办法

  1、每月考核金600元/人,其中个人绩效工资500元/月作为工作绩效考核金;乡财政配套100元/月作为工作纪律作风考核金。干部职工月度考核金,凡得分90分以上的全额发放,得分80-90分的按90%发放,得分70-79分的按80%发放,得分60-69分的按70%发放,得分60分以下不予发放本月绩效考核金。

  2、考核内容:一是作风纪律考核,按照乡政府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二是工作绩效考核,按月工作安排进行。书记、乡长对组长、副组长进行考核,组长、副组长对其他干部职工进行考核。

  3、每月考核结果在干部职工会议上公布后,如无异议,则在每月10日前由乡长审批后送财政所兑现。

  (二)年终考核办法

  1、年度岗位目标考核按百分制进行,每分计奖30元,按照各考核对象实际得分计奖发放。乡党委书记、乡长取三位组长得分的平均数计分。

  2、年度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者取消当年岗位目标考核金和评先评优资格。

  3、考核内容:按兰市乡20xx年干部职工岗位目标考核方案进行。

  4奖罚加扣分项目:

  (1)主管(分管、协管)工作受到上级通报表彰的按下列标准奖励加分到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资兴市市委、政府级各加

  2分(部门的加1分)、郴州市市委政府级各加4分(部门的加1分)、省委政府级各加10分(部门的加5分)、国务院的加20分(部委的加10分)。主管、分管、协管工作在资兴市同类乡镇排名倒数按下列标准扣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考核分:倒数第一名各扣5分、倒数第二名各扣4分、倒数第三名各扣3分。年终未加扣分的,下年度按此标准加扣分记奖罚。主管、分管、协管工作被市预否决的扣分管领导、相关人员、驻村领导干部职工10分,被否决的扣20分。

  (2)主管(分管、协管)工作有特色,受到市委、市政府以典型推介形式通报表扬的,每次对相关人员加5分;受到市两办通报批评的每次对相关人员扣5分,受到市部办委局通报批评的每次对相关人员扣2分。

  (3)实行主管(分管、协管)工作与市里对乡镇年终综合考核结果挂钩,如果在综合考核中为有效加分的,按所加分值的2倍给予加分,如果出现扣分的,也按所扣分值的2倍扣分。

  (4)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对外宣传推介兰市,办公室人员、宣传专干必须按目标管理考核规定数发表信息、新闻稿件和调研文章,其他人员必须发表信息、新闻稿件或调研文章1篇。发表信息或文章数超过任务者,按省、郴、资兴级别,每超过一篇,分别加1.5、1、0.5分。

  五、考核细则

  百分制量化考核细则见附件。

  六、此考核方案解释权归乡党委政府

  附:1、20xx年兰市乡机关干部职工“月考评、月通报”考核细则

  20xx年兰市乡干部职工岗位目标考核方案 、20xx年兰市乡干部职工分组安排

  乡干部职工“月考核、月评估”自评表

  xx乡委员会

  xx乡人民政府

  20xx年5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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