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通报 『范文12』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转变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陕西省组织开展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监管工作。现公布20xx年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监管考核评价名单(见附件),望广大消费者予以监督。
附件: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分类考核评价情况汇总表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年11月25日
考核通报 『范文13』
20xx年5月21~22日期间,安质部对I标段管段内施工工点实施了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期检查,检查工点隧道2座,桥梁5座,钢筋加工厂2处。检查时间5月21~22日计2天,检查发现质量安全问题33件。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33件)
1、隧道(5件)
(1)、隧道边墙处拱架间距设计67cm/榀,实际80cm/榀,不符合设计要求。
(2)、隧道矮边墙处防水板存在被二衬加固钢筋穿透现象,严重影响防水板防水性能。
(3)、隧道钢料加工厂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堆放混乱,无材料标识牌。
(4)、砂石骨料区,因现场排水不畅,下雨后导致砂石料与污泥混掺,严重影响原材料质量。
(5)、生活区彩钢板房内,存在使用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及私拉乱接电线,造成严重的用电安全隐患。
2、特大桥(5件)
(1)、16#墩钻孔桩泥浆池防护钢管绿目网倒塌,无警示三角旗,且配电箱敞开未锁。
(2)、20#墩墩身施工人员,在高空作业中,个别人员未佩带安全带,且佩带安全带的人员未将安全带末端与脚手架紧锁,造成严重的施工安全隐患。
(3)、34#墩泥浆池防护钢管绿目网,未对泥浆池东侧进行防护隔离;44#墩、45墩钻孔桩孔口防护未施做,无钻机操作规程及钻孔桩标识牌。
(4)、35#墩墩身主体钢筋采用422焊条进行焊接、焊渣未敲,且焊接人员无特种作业操作证。
(5)、36#墩墩身主体钢筋,在施工现场未进行下垫上盖,钢筋焊接人员无特种作业操作证;钢筋与桥模之间未用同标号混凝土垫块进行隔离,易造成漏筋现象。
3、钢筋加工厂(4件)
(1)已加工好的钢筋笼现场无防水帆布覆盖,锈蚀严重,下部无垫木。
(2)、配电箱未加锁,违反施工用电操作规程。
(3)、现场电焊机电缆老化严重,要求进行更换。
(4)、注浆管及声测管焊接采用422焊条进行焊接。
4、钢筋加工厂(2件)
(1)、钢筋笼主筋焊接采用422焊条进行焊接。
(2)、已加工好的钢筋笼未进行下垫上盖工作,造成部分锈蚀。
5、大桥(5件)
(1)、钻孔桩在钻孔过程中,未设置孔口防护,存在施工人员及工具坠入等安全隐患
(2)、承台施工中,未在基坑四周设置钢管绿目网防护设施。
(3)、加工厂主筋采用先焊接后预弯的施工工艺,违反了钢筋加工规范要求。
(4)、加工厂钢料成品及原材料未进行下垫上盖,易造成锈蚀,且现场无材料标识牌。
(5)、加工厂主筋焊接采用422焊条。
6、大桥(4件)
(1)、钻孔桩在钻孔过程中,未设置孔口防护,存在施工人员及工具坠入等安全隐患。
(2)、配电箱未加锁,违反施工用电操作规程。
(3)、钢料加工现场无材料标识牌,钻孔桩标识牌未进行填写。
(4)、钢筋笼主筋预弯角度不足。
7、大桥(2件)
(1)、钻孔桩在钻孔过程中,未设置孔口防护,存在施工人员及工具坠入等安全隐患。
(2)、钻孔桩标识牌未进行填写。
8、隧道(3件)
(1)、现场防水板挂设采用水泥钉穿孔进行固定,严重破坏了防水板的防水性能;防水板搭接长度不足15cm,边墙与矮边墙处防水板连接,未采用双焊缝温控热熔爬焊机进行有效焊接。
(2)、洞内配电箱未加锁,违反施工用电操作规程。
(3)、矮边墙钢边止水带固定,采用钢筋加扎丝在止水带钢边上打孔固定,破坏了止水带的止水性能。
9、特大桥(3件)
(1)、西安台、1#墩、2#墩钻孔桩在钻孔过程中,未设置孔口防护,存在施工人员及工具坠入等安全隐患。
(2)、西安台、2#墩泥浆池防护,未按照标准钢管绿目网进行施做。
(3)、西安台、1#墩、2#墩施工现场机具设备放置混乱,生活区脏乱差。
三、整改要求
1、要针对本《关于安全质量大检查问题通报》所指出的问题,组织施工,各项目部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及书面回复,每处问题的整改结果应附影像加以说明。
2、本期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隧道防水系统施工现场控制不严,自检验收执行不到位。二是桥梁钻孔桩及泥浆池防护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三是钢料焊接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缺失,且焊条使用低于规范标准。四是现场标准化施工及文明工地建设落后。
3、本通知书问题整改结果回复(纸质及电子版)于20xx年6月25日前报项目安质部核备,由安质部对现场进行现场复查,如再次出现相同问题,安质部将按照安全质量管理办法对相关项目部及责任人进行处罚。
考核通报 『范文14』
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为推动我市规范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证我市居民均等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项目执行能力,市卫生局于20xx年6月21日至7月2日对各基层卫生单位20xx年上半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工作进行了督导考核。现将本次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今年,各单位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重视,组织管理力度加大,专业指导到位,乡村两级职责明确,量化考核逐步推进,村级督导管理加强,项目质量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大幅提高。
(一)组织管理明显加强。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公卫科人员既明确分工,又团结协作,工作合力增强;量化了村卫生室考核内容,对村卫生室进行了督导,加强了村卫生室的指导管理。
(二)项目质量显著提升。今年,全市着重提高项目工作质量,注重项目真实性,紧盯群众满意度提升。
一是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电子居民健康档案进行了核查,清理了一定数量的虚假档案和不规范档案,全市电子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90%以上。
二是加强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各实施单位对发现的慢性病患者登记造册,建立健康档案,及时纳入健康管理,进行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提供随访评估及分类干预,随访工作方法不断创新。在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线索排查的基础上,对确诊的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及健康体检工作,规范管理率逐步提高。矿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有明显改善。
三是创新老年人体检方式方法,体检效率、体检质量得到提高,通过对老年人进行健康体检,反馈健康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的健康指导,不断完善充实老年人健康档案资料,老年人健康管理质量进一步提高。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完成较好,纸质版填写基本规范,电子档案录入较完整。
四是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童保健管理项目执行情况较好,随访次数、服务内容逐步规范。孕产妇保健管理日趋规范,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产后访视基本及时。
(三)综合满意度调查
以不记名方式对基层医务人员满意度进行调查;采取电话访谈、调查问卷、面对面访谈、入户调查等方式对辖区内接受服务的居民满意度进行调查。辖区群众满意率均达到90%以上。
(四)资金管理方面。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资金拨付及时、分配合理,没有违规使用资金现象,财务管理比较规范准确。
二、存在问题
1、组织管理方面。部分站在方案制定上存在漏项,未将艾滋病防控、结核病患者管理列入工作内容,部分站点仍没有制定内部人员考核机制,资金管理不规范。
2、大部分社区卫生服务站单位的财务管理薄弱、意识不强,对财务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观念不强,业务水平有限。矿区社区卫生服务站普遍存在资金支出进度迟缓,与业务进度不符,结余资金较大,耗材无出入库登记,矿区及城区仍有个别站点没有设立公共卫生资金账目,无法做到账目明细清楚和凭证齐全。
3、项目执行方面。
(1)居民健康档案。个别社区卫生服务站由于重新查体建档率略低,重点人群外的普通居民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较低,特别是矿区站点就医诊疗记录较少,动态使用率更低。
各单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进展缓慢,签约服务覆盖重点人群比例不够,签约服务落实不到位,缺少签约服务记录资料。
(2)妇幼健康管理
个别卫生院未按相应频次要求管理的情况较多。矿区卫生服务站管理的儿童、孕产妇档案较少,超半数服务站辖区没有活产和早孕建册,专业人员流失严重,影响了儿童、孕产妇健康管理。
(3)老年人健康管理
所有单位不同进度的开展了老年人查体工作,纸质档案填写基本规范,个别档案的主要用药情况、血压的填写稍欠规范,电子档案大部分单位录入未完成,部分单位老年人联系电话未及时更新或无联系电话,矿区个别社区卫生服务站查体项目不全面,不符合服务规范要求。
(4)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部分镇街卫生院存在个别慢性病患者随访不及时,电子档案没有及时录入,体检表填写不规范的情况。大部分服务站电子档案录入率低,随访不及时,体检表与随访表填写不规范,个别站点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率不达标。
(5)重性精神病及癫痫患者管理。各单位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率及规范管理率都有待提高。城区服务站精神病人登记在管理方面差距较大,各街镇卫生院都能对筛查复查出的癫痫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并按管理规范进行随访,指导患者用药,减少了患者发作次数,但普遍存在筛查率及管理率低,没有按照2‰的筛查,也没有按照1‰进行管理,病人在用药指导方面也不很规范。
(6)省级地方开展项目。个别镇街卫生院15-49岁妇女系统管理率较低。社区卫生服务站仍然存在部分站点没有开展相关项目或者相关项目管理率较低情况。
四、下步工作要求
20xx年上半年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本级的督导考核,各项目管理质量有所提升,但在各项目档案的规范整理、干预评估以及考核指标的项目进度上还是存在突出问题,希望在下半年积极制定措施,整改落实,保质保量完成本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目的指标任务。
1、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掌握各自的工作进度,完成各项目下达的任务指标;
2、规范服务质量,随访服务务求真实。扎实开展面对面的健康管理和随访,真实完整的填写随访记录;
3、完善项目考核机制,强化督导检查。一是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确保项目工作服务到位,保证从事项目工作人员稳定。合理安排项目经费使用,做到专款专用,规范管理,保证项目经费落实到位,提高项目工作人员积极性。二是要切实加强对本地本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管理,建立完善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结果应用,严格监督管理与责任追究,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4、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市妇保院、市精神卫生中心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各基层卫生单位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基本公共卫生各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5、各单位要针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内容和整改时间,加强跟踪督办,认真开展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各镇街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与问题列表清单一起加盖单位公章后于8月31日前报市卫生局。
附件: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情况统计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