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情况通报范文32篇汇总(6)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6日    一键复制全文

督查情况通报范文 『范文15』

  各乡(镇)、区直各单位:

  6月21日-22日,受省扶贫工作督导组委托,市脱贫攻坚第一督导组对我区扶贫工作进行了历时两天的督查。在督查过程中,督导组听取了全区扶贫工作汇报,重点抽查了张茅乡、菜园乡工作情况,对清泉沟村、后崖村、田家庄村30余户贫困户进行入户走访,调查贫困户识别和干部驻村帮扶情况。经过督查,督导组对我区的扶贫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明确表示我区扶贫工作富有成效,与上次督查情况相比,各乡(镇)工作面貌变化很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从区主要领导到乡(镇)书记、乡长以及行政村第一书记、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思想重视,工作安排扎实可行。尤其是张茅乡、菜园乡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工作,全程参与陪同督查,分管领导思路明晰,亲力亲为。二是宣传氛围浓厚。各单位制作了大量巨幅宣传板面,扶贫固定标语随处可见,扶贫政策、贫困户的界定及识贫程序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群众认知度高。三是阵地建设健全。乡(镇)、村脱贫攻坚组织机构健全,工作队员齐备,乡(镇)脱贫攻坚指挥部、贫困村脱贫攻坚办公室以及贫困户都能够按照“683”要求,全面落实场所、人员、制度、档案以及办公设施。四是定点帮扶责任夯实。进一步完善落实定点帮扶工作要求,在定点扶贫村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实现贫困村由单位帮扶全覆盖,贫困户由干部帮扶全覆盖。帮扶单位负责人工作认真负责,对所包贫困村、贫困户情况十分了解,制定的帮扶措施切实可行。尤其是市国税局帮扶菜园乡田家庄村,工作认真,作风扎实,受到群众高度赞誉。五是扶贫政策贯通,档案资料详实。区、乡(镇)、村以文件方式传达落实上级扶贫政策不打折扣,迅速到位,做到了上下贯通,扶贫工作档案资料收集及时准确,内容详实。

  督导组在肯定我区工作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不足:一是个别区直单位对扶贫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安排的驻村工作队尚未驻村开展工作,个别区直单位干部对自己帮扶工作不清楚。在督查张茅乡时,督导组随机抽取了两张省级贫困村麻塘湾村区直单位人员联系贫困户表格,依表格内容,督导组分别致电贫困户帮扶责任人区环保局自然生态股副股长戚浩宇和党政办副主任张焕梅询问包户情况,戚浩宇表示因单位工作忙,今年未入村开展帮扶工作。也不知道自己所帮扶的贫困户是谁。而张焕梅手机一直无人接听。二是个别乡(镇)、村原始档案资料收集不完善,“六签字”表格有代签现象。

  针对以上督导组反馈的问题,为了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落实贫困户帮扶责任,经陕州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区环保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区环保局工作人员戚浩宇和张焕梅提出通报批评。望各单位引以为戒,务必对帮扶工作引起高度重视,积极动员本部门、本系统干部职工参与到定点扶贫中来,在定点扶贫村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结对帮扶,确保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帮扶责任人要深入了解贫困户的致贫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提高扶贫工作的精准性、有效性和持续性,帮助贫困户早日脱贫。

  各乡(镇)、区直各帮扶单位要结合这次省、市督导提出的共性问题及时整改。1、群众不知道现行贫困户的收入标准是年收入不超过2850元。2、界定贫困户没有计算收入和支出账,凭印象或估计界定。3、个人申请不是贫困户自己写而是工作人员一笔到底,贫困户只有签字没有按手印。4、包扶人员没有入户,致贫原因、帮扶措施不具体。5、部分非贫困户对已确定的贫困户有异议。6、“683”工作不到位。望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方案,尽快整改,确保在25号前对精准识贫、档案完善、宣传及阵地建设、搬迁任务、结对帮扶以及省委省政府下发的“五个实施意见”、“五个管理办法”的贯彻学习等工作落实到位。25号以后,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区委督查室将对以上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排名,排名结果进行全区通报,同时计入年底考核成绩。

  陕州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年6月22日

督查情况通报范文 『范文16』

  各区直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部门:

  为严格履行省、市、区20xx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责任,结合6月18—20日市人口计生委对我区综合治理部门履职情况的督查考核情况以及7月11日全区计划生育调度会的安排部署,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联合区人口计生局于7月23—26日对全区计生综治部门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基础工作:各部门均成立了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明确专(兼)工作人员,有工作经费安排并且落实;均制定并落实人口计生综合治理专题研究制度,定期督查,考核奖励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年内研究和部署2次以上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均将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工作列入了本系统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且考核分值达到5%及以上;均签订了责任书;均开展了两次以上督查,并下发了督查通报,兑现了上年度奖惩;均积极参与配合所在地人口计生工作。

  2、部门履责

  (1)区委组织部:出台了干部提拔任用计生审核有关规范性文件,且有审核把关台帐资料;在基层评选先进组织时明确了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有20xx年10月1日以来实行计生审核的个人和基层组织评选的名册。

  (2)区委统战部:出台了关于计生审核把关的规范性文件;建立了20xx年度优秀民营企业家评选工作的计生审核把关台帐资料。

  (3)区委宣传部:制订了新闻报道审查及计生免费公益宣传制度;制订了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于7月5日下午在政府336会议室组织了由市计生委副主任徐云会同志主讲的人口理论专题学习;制订了宣传思想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文明单位考评办法;有计生审核把关台帐。

  (4)区工商联:已签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已建立计生审核名册台帐;有扶贫助学活动享受优先扶持的名册及发放慰问金清单。

  (5)区人民法院:台帐资料已基本完善;“非诉行政案件”20xx年10—12月已受理6起,已结案2起,结案率为33.3%。

  (6)公安石鼓分局:派出所20xx年10月1日以来新生儿入户和迁入已婚育龄妇女名册已按月通报; 办理流入人口居住的名册也已分月分乡、街道通报。

  (7)工商石鼓分局:台帐资料较规范、完整;对市督查中“新办流动人口营业执照通报名册中缺少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的情况,因此表是全省统一印制的,从20xx年5月起已启用了全省统一的有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内容的新表。

  (8)区财政局:台帐资料较规范、完整;所有资金均按规定筹集拨付到位。

  (9)区人社局:台帐资料较规范、完整;退休人员信息电子文档已100%通报计生部门,实时通报待电信部门升级后100%通报;对市通报“在办理失业登记时查验计划生育证明不规范,部分登记对象是由劳动保障站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情况,目前均由乡、街计生办出具证明整改到位。

  (10)区民政局:台帐资料较完整;对在市督查中“实时通报”率较低的问题,现已100%录入“实时通报”系统,至7月23日,全区应录入信息2161对,已录入2161对;对在市督查中社区换届选举、无候选人计生审核台帐资料的情况,因我区社区要在20xx年进行,因此没有提供资料;对在市督查中未建立落实优惠政策的台帐资料目前已完善。

  (11)区卫生局:台帐资料较完整;对在市督查中“实时通报”率较低的问题,因电信部门升级改造,造成民生医院等不能及时录入数据,现正在协处;对在市督查中无落实优惠政策的台帐资料目前已完善。

  (1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石鼓分局:目前正在查处不按资质销售妊娠药品的案件。

  (13)区教文体局:台帐资料较完整、规范;对在市督查中“全区共有初中6所、小学33所、幼儿园39所,目前只有3所中学、14所小学通报了在校学生名册,幼儿园未通报在园学生名册;已通报的学生名册中缺少学生父母联系电话”的情况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属我区管理的初中只有3所、小学27所、幼儿园35所名册已全部通报,只是缺少部分学生父母联系电话,目前正在收集完善。

  (14)区农村工作办公室:台帐资料较完整;对在市督查中“未将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电子数据与当地人口计生部门实行资源共享”的问题,目前已将此资料共享。

  (15)区移民局:因无节余资金,现未落实优惠政策。

  (16)区人口计生局:资料台帐比较完善、规范。

  二、存在问题

  1、台帐资料需进一步完善:工商联未出台关于对计生对象或家庭优先扶持的文件;区教文体局需尽快完善好学生通报中缺少部分学生父母、联系电话等项;药监石鼓分局需进一步规范台帐资料;公安派出所20xx年10月1日以来新生儿入户和迁入已婚育龄妇女名册通报需尽快完善补填父母联系电话。

  2、奖励优惠政策需进一步落实到位:区水利农机局(移民局)没有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

  3、非诉案件执行需进一步加强:区人民法院非诉案件受理和执行缓慢。

  4、工作创新需进一步加强:目前还没有一个单位在国家、省、市作典型发言或刊物上作经验介绍。

  三、工作要求

  人口计生省定性考核在即,区委人口计生领导小组要求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突出重点,制定具体措施,积极查漏补缺,完善台帐资料,同时严格对照省、市、区考核方案和《20xx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具体要求,重点抓好信息通报、计生审核把关、落实优惠政策的各项工作,确保在省、市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

  

  年月日

督查情况通报范文 『范文17』

  为推动全县干部作风建设更加深入扎实开展,20xx年1月6日全县作风建设大会以后,县纪委、县作风办组织对全县干部作风建设开展情况进行了一系列督查。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1、上班纪律执行不严。一是乡镇政务中心缺岗现象严重。因烟叶生产、计划生育等中心工作,部分单位未能统筹安排好人员值班值守,朱良桥乡、巷子口镇、黄材镇、横市镇、金洲镇、南田坪乡、东湖塘镇等乡镇的政务大厅仅有少数干部在岗,个别乡镇甚至空无一人。二是不能够严格遵守上班工作纪律。喻家坳乡中学、白马桥乡派出所、龙田镇政府、偕乐桥镇政府、偕乐桥中心校、偕乐桥中心小学、枫木桥乡政府、县交运局、县农机局、县供销社、县烟草局、县档案局、中石化分公司等单位有少数干部存在上班睡觉、玩电脑游戏、听音乐、看电影等影响机关形象的行为,双凫铺镇派出所、县三医院少数工作人员未按要求着装,资福乡政府、菁华铺乡卫生院、县人社局、县法院、县国资公司等单位有上班迟到现象,县住建局、县环保局驻政务中心窗口人员没有及时到岗,枫木桥乡卫生院、道林镇卫生院行政人员缺岗,黄材镇财政所个别工作人员接待来访态度傲慢冷漠,县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请假较多。三是关门办公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县征地办、县发改局、县安监局、县爱卫办、县环保局等单位均有发现,南田坪乡、县环保局、县征地办还有上班锁门的现象。

  2、酒后驾车。共发现2名国家公职人员酒后驾车,分别为坝塘镇水管站工作人员欧烹和县职业中专教师谢中飞。

  3、上班时间出入休闲娱乐场所。检查时发现有县机关事务局干部陈放明、县人民医院制剂科主任潘鹏翔、大成桥镇中心校干部潘湘荣、县法院法警大队工作人员李龙海、菁华铺乡党委副书记钟云华等5人在上班时间有出入休闲娱乐场所的行为。

  二、处理情况

  经过调查核实,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和湖南省纪委等五个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长沙市违反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责任追究办法》的相关条款,经县纪委会研究,报县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决定,就上述问题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1、对单位存在的关门办公、乡镇政务中心缺岗等情况和个人未严格遵守上班工作纪律的行为,责成相关单位进行调查核实,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并将处理及整改情况报县作风办。

  2、欧烹、谢中飞酒后驾车,责成坝塘镇政府、县教育局分别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李龙海上班时间在休闲娱乐场所打牌,责成县法院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陈放明、潘湘荣上班时间在休闲娱乐场所打牌,鉴于其二人为改非人员可以从轻考虑,责成县机关事务局、县教育局分别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钟云华、潘鹏翔上班时间出入休闲娱乐场所,鉴于其二人确为洽谈工作,且未参加娱乐活动,责成菁华铺乡党委、县卫生局分别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三、后段要求

  1、进一步拓宽监管范围。各单位要在认真抓好在职人员管理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对停薪留职、改非、轮岗等人员的管理,乡镇要延伸到村干部一级,真正做到教育无死角,管理无真空。

  2、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县纪委、县作风办将继续采取明查暗访、定期或不定期等方式,加强对全县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作风办要切实负起责来,把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干部作风的监督检查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来安排,不断加大自我监管力度,做到抓经常、经常抓。

  3、进一步强化工作合力。各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党建、组织、人事的同志,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落实有效措施,务求作风建设取得更大工作实效。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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