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通报范文→31篇(2)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9日    一键复制全文

督查通报范文 『范文3』

  为进一步严肃干部工作纪律,强化施政为民意识,提高部门便民服务效率,根据《关于在全区开展整治“庸懒散慢浮”突出解决办事效率低下问题的实施方案》(万党办发﹝20xx﹞28号)文件要求,区纪委监察局与区委宣传部、区委、政府督查局、区直机关工委组成作风建设联合暗访组,于3月19日至20日,采取查文件资料、模拟群众办事、初核群众举报线索等方式,对部分单位干部职工的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情况

  区作风建设联合暗访组先后暗访了万山镇、司法局、疾控中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扶贫办、农牧科技局、林业局、市城管局万山分局、市规划局万山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保局、谢桥街道等单位,实地查看是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关于在全区开展整治“庸懒散慢浮”突出解决办事效率低下问题的实施方案》;干部职工是否知晓《关于在全区开展整治“庸懒散慢浮”突出解决办事效率低下问题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是否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等专项清理;上班时间有没有干与工作无关的干部职工;上下班干部职工是否签到等内容。从暗访的总体情况来看,大多数单位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采取集中学习、电子显示屏公示纪律要求等方式,学习了万党办发﹝20xx﹞28号和万纪﹝20xx﹞14号文件,知晓了专项整治行动的有关规定,开展了自查自纠,大多数干部职工遵守上下班纪律。但也有部分单位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至今未组织干部学习有关文件精神,个别干部职工纪律较松散。

  二、督查发现的问题

  (一)3月20日14:30,市城管局万山分局的干部职工签到册只签到3月12日;未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万党办发﹝20xx﹞28号、万纪﹝20xx﹞1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3月20日14:40,市规划局万山分局干部杨懿离岗到万山老城办私事;未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万党办发﹝20xx﹞28号、万纪﹝20xx﹞1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3月20日15:53,谢桥办事处林业局环保站干部郝丛生不在岗。

  (四)区住建和城乡建设局公房管理所所长田东海在办理万山镇张家湾社区一居民的住房租赁补贴时,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未及时兑现其住房租赁补贴,受到举报。

  三、问责决定

  根据《万山区作风效能建设和发展环境建设问责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区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对铜仁市城管局万山分局局长姚桂菊、铜仁市规划局万山分局局长刘军给予提醒谈话,对区住建和城乡建设局公房管理所所长田东海、谢桥办事处林业环保站干部郝从生给予全区通报批评,责成区住建和城乡建设局向张家湾社区举报居民公开道歉。

  四、有关要求

  (一)区住建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万山分局、市规划局万山分局、谢桥办事处林业局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并于3月28日前向区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上报整改情况报告。

  (二)全区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有关规定,用“零容忍”态度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管,增强干部职工的工作责任心,牢固树立“立说立行、马上就办”的意识。

  (三)纪工委监察分局、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及区作风建设巡回督导组、作风建设新闻监督、作风建设群众监督评议“三支队伍”、区直部门纪检组组长要加强平时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抓“庸懒散慢浮”突出问题的整治,从具体问题抓起,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区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要整合有关部门的工作力量,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中共xx市xx区纪委办公室

  年3月24日

督查通报范文 『范文4』

  各有关重点项目责任单位:

  为加快推进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步伐,近期,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县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组长蔡军同志带领县绩效办、发改委、城建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主要采取现场查看的形式,深入项目建设现场,对全县部分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项目建设总体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 ,根据县委、政府年初确定的重点项目及建设进度 (县绩效办[x1]14号文件),各项目责任单位把项目建设作为首要工作,主动把项目建设作为履职尽责、转变作风、提升能力的最好舞台,全县上下抓重点项目的意识普遍增强,精心谋划,狠抓落实,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呈现出大干快上的良好态势。

  截止9月30日,全县已完工的项目有26个:县城楼体亮化工程项目、省道318线人行道景观桥建设项目、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县城集中供热改造项目(责任单位县城建局),夏孜盖乡粮站附属工程项目(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人力资源市场配套附属设施项目(责任单位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夏孜盖乡有压滴管项目(责任单位夏孜盖乡),察和特中心区电力入户项目、察和特中心居民区住房围墙(责任单位察和特),察和特客运站项目、和什托洛盖查斯村至农十师大桥项目、省道318线至徐矿赛尔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责任单位县交通局),村办公室公厕煤房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各乡镇场),莫特格乡生态综合治理续建项目(责任单位县农开办),伊克乌图布拉格牧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责任单位县法院),和什托洛盖镇道路工程(责任单位和什托洛盖镇),铁布肯乌散乡科克莫墩村整体脱贫项目、铁布肯乌散乡巴音温德尔村电力建设项目、铁布肯乌散乡办公楼建设项目(责任单位铁布肯乌散乡),乡镇学校校舍附属工程(责任单位县教育局),计划生育服务站消毒供应室及车库附属工程(责任单位县人口计生委),吉也克防风林防渗渠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县林业局),查干库勒乡崩布特存青贮窖建设项目、那仁和布克牧场饮水项目(责任单位县民宗委),县民兵训练基地附属设施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县人民武装部),红绿灯安装工程(责任单位两镇)。

  全县未完工的项目有63个:环境检测业务用房及残联综合服务业务楼项目(责任单位县环保局),体育广场建设项目、综合体育馆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县文体局),廉租住房200套项目、县城旧沿街建筑蒙元风格改造项目、县城旧沿街建筑蒙元特色雕塑及绿化项目、县城供排水改造项目、县城镇道路改扩建工程、县公租房建设项目、城建局质监局综合业务楼、县城天富小区附属工程、江格尔文化艺术宫左右配帐、江格尔文化艺术宫主帐装修及室内外附属设施项目(责任单位县城建局),县公安局综合业务用房项目(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和什托洛盖镇粮站搬迁及附属设施(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公厕建设项目(责任单位两镇),县城幸福小区附属工程、和布克赛尔镇社区办公室项目、富民安居房800套(责任单位和布克赛尔镇),安居富民400套项目、和什托洛盖镇综合业务用房项目、和什托洛盖镇污水处理厂4、5、6号氧化池建设项目、和什托洛盖镇双山公园改造一期工程、和什托洛盖镇阳光小区一期附属工程、和什镇干部集资住房项目(责任单位和什托洛盖镇),巴音傲瓦乡办公楼项目(责任单位巴音傲瓦乡),查干库勒乡办公楼派出所项目(责任单位查干库勒乡),全县防渗渠建设项目、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县机电井建设项目、阿尔恰特供水工程,伊尔干河生态工程、乌克塔斯水库工程(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察和特中心居民区住房供暖工程、察和特养殖基地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察和特开发区),武装部办公楼家属楼改造项目(已完成前期手续,计划x2年实施)(责任单位县武装部),边境扶贫开发试点项目(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农业局办公楼维修项目、县蔬菜大棚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察和特开发区学校食堂项目、察和特开发区学校附属工程、县城关小学教学楼、夏孜盖乡中心小学(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和什托洛盖镇公墓(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全县牧道建设项目、绒山羊基地建设道理项目、一般农村公路项目、和什托洛盖火车站(地区项目)、184团8连-夏孜盖盐场公路(待自治区交通厅计划下达)(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疾控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县疾控中心),铁布肯乌散乡夏孜盖乡卫生院危房改造项目、乡级卫生院附属工程(责任单位卫生局),牧业指挥部建设工程、那仁和布克牧场冷配站项目、全县药浴池建设项目、牧业大口井建设项目、全县暖圈改造项目、县冬窝子危房改造项目、县动物防疫体系综合业务楼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县畜牧局),那仁和布克牧场文化站建设项目(责任单位那仁和布克牧场),巴嘎乌图布拉格牧场文化站建设项目、巴嘎乌图布拉格牧场整体脱贫项目(责任单位巴嘎乌图布拉格牧场),伊克乌图布拉格牧场文化站建设项目(责任单位伊克乌图布拉格牧场),布斯屯格牧场文化站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布斯屯格牧场)。

  二、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项目前期工作不实,项目变更设计耗时长,影响项目施工进度。如县廉租房、县人民医院综合楼、城关小学教学楼、阳光小区、幸福小区室外供排水、阿尔恰特供水等项目,因地质勘探不准确,工程设计考虑不全面,导致基础设计变更和部分变更增加,影响项目建设进度。

  2、个别项目建设单位与相关部门协调不到位。 重点工程建设涉及的部门多、单位广,从前期的选址、规划、设计、招标、征地拆迁到施工过程中工程监管、水电暖供应、资金拨付等,都需要做大量的沟通协调工作。如县体育广场改造竣工后供电问题、县疾控中心综合楼建设供暖问题,因项目业主与有关部门、施工单位的衔接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没有安排专人去跟踪各个环节的进展,没有及早去沟通协调,导致供电、供暖跟不上而影响工程进度。

  3、部分项目建设管理较为混乱,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部分施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有18个项目施工企业对质监部门下达的整改事项屡禁不改。如敖包特街道路供排水改造工程在收到停工整改通知书后继续违规施工,目无法纪,顶风建设,导致工程质量较差;部分工地电线电缆布置不规范,临时用电、施工用电线路乱接乱拉时有发生,脚手架搭设不规范,临边防护不到位;个别工程监理履职不到位,存在一个监理监管多个项目,且项目建设点相距较远,导致对原材料和工序控制措施等把关不严,同时还影响工程进度等。

  4、重点项目督查效果不明显。在督查中,县委、政府要求4个牧场文化站建设项目务必于9月1日前完成,6个卫生院附属项目及2个卫生院危房改造项目务必于9月30日前竣工、由于施工单位、项目责任单位过多地强调客观困难,遇事存在等待观望、推诿扯皮现象,督查调度明确的事项不能及时有效落实到位,使调度效果大打折扣,使项目不能按期完工。

  三、督查要求及建议

  一是明确责任,继续加大项目建设工作力度。各重点项目责任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县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和项目推进工作会议精神,对各自承担的重点工程建设任务的每一项工作进行细化、量化,将责任明确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责任领导要亲临一线,做好督促指导工作,对于存在的问题要一线解决、一线落实,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集中精力,抢时间、争进度,提倡吃苦耐劳的精神,有计划、有步骤、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二是倒排工期,确保全县重点项目建设保质保量完成。各责任部门要按照任务分解方案和进度目标计划,再次对各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各环节逐一排出完成时限,制定攻坚计划和方案,报项目联系县领导审定,召开相关会议,确定具体推进的办法措施,列出时间表。对进展顺利的项目,要抢抓机遇,能快则快,确保项目早日建成;对进度滞后的项目,要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对策方案,协调督促建设单位集中精力,科学施工、安全施工、高效施工,把延误的工期抢回来,确保按期完工。对没有实质性进展的项目,项目联系县领导、责任单位、项目业主要认真分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采取果断措施,积极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加大投入,上足人力和机械,千方百计赶进度,努力推进项目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成效。

  三是加大协调力度,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进度。各项目责任单位、施工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协调与配合,真正做到领导到位、协调到位,对重点项目建设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做到经常性的跟踪调研,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凡是重点建设项目中涉及到的发改、财政、国土、交通、建设、林业、水利、环保、通信、电力等部门和单位,要树立大局观念,从加快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增强主动服务意识,积极搞好协调服务,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四是严格履职,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各项目法人单位要进一步落实质量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加强过程管理,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监理,防止质量安全事故发生。项目施工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企业内部监管,采取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技术能力和责任意识。

  五是强化督查,严格考核。要认真落实项目工作“一月一督查、年终抓考核”的工作机制,由县绩效办、发改委按月对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梳理通报,对完成情况不理想的项目要及时发布滞后预警,提醒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督促主动寻求对策措施,加大项目推进的工作力度。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县委、政府既定的目标、任务和时限要求,切实强化时间观念和效率意识,对不能按标准、时限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和因工作不主动、不积极,相互推诿扯皮、推卸责任而影响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的,县绩效、监察、发改、城建等部门要严格按照《自治县x1年重点项目建设绩效考核办法》(和党办[x1]56号文件)及建设合同进行考核问责,确保各重点项目建设顺利完成。

  六是结合实际,科学制定项目建设后续管理办法。各项目责任单位要坚持建管并重、重在管理的原则,特别是对一些重点的公共民生项目(如体育馆管理、体育广场管理、幸福家园物业管理等),要在加强项目协调建设的基础上充分考虑项目的后续管理,早插手,早准备,科学制定管理方案,确保项目早日建成投入使用。

  

  x年xx月xx日

督查通报范文 『范文5』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市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5月10日至18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在全市开展了汛期安全生产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开展好此次督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汛期安全督查的通知》(淮安办〔20xx〕37号),组成5个督查组,对寿县等10个县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及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了督查,并对田家庵区安成镇等3个乡镇和德邦化工等15家企业(生产经营单位)汛期安全生产开展情况进行了重点抽查。督查组采取听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督查组现场提出整改建议。从督查情况看,各县区均能及时贯彻落实全市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应急值守,认真组织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有效推进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少数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力度不够。有些单位虽然也制定了相应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但由于思想上认识不到位,仍停留在纸面上、口头上。检查中发现田家庵区安成镇防汛应急抢险撤退预案过于简单,责任不明确,存在两份不同预案,且内容重复。潘集区滨河新村公租房二期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员未在岗,寿县高新砖厂企业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二)生产现场安全管理不规范。部分单位安全管理能力不足,现场未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作业。如寿县高新砖厂现场从业人员未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生产现场电线私拉乱接。凤台县西肥河洼地治理应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一名焊工现场作业未佩戴安全帽。市经济开发区办公标准化楼房项目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带。

  (三)员工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检查发现部分单位存在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不到位、内容不完善、资料保管不完整等。如:大通区林巷村棚户区项目、潘集区滨河新村公租房二期工程项目和市经济开发区办公标准化楼房项目等。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认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重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政府属地监管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针对此次检查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督促有关单位和企业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认真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二)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依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意见》(办字〔20xx〕1号)等规定,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责任落实,强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水利工程等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力度,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整改消除排查出的问题与隐患,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应急救援值守。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以事故应急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为重点,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努力营造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氛围,不断提高民众安全事故防范意识和逃生救援技能。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值班备勤,做好各项应急救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附件:xx市汛期安全生产督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

  xx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年5月27日

《督查通报范文→31篇(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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