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范文12』
为确保x年元旦期间本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避免大范围交通拥堵,维护良好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上海市公共场所人群聚集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海市公安局决定于x年12月30日至x年1月1日对本市部分区域、道路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车辆交通管制措施
(一)外滩区域。
x年12月31日20时至x年1月1日1时,自外白渡桥/北苏州路路口起,沿北苏州路—西藏北路—北京西路—成都北路—延安东路—西藏南路—复兴东路—外马路至边止组成的范围内(不含上述道路),禁止一切车辆通行。延安高架路南侧江西路下匝道实施临时关闭措施(仅允许车辆从外滩隧道通行)。
(二)新天地区域。
1.x年12月30日0时至x年1月1日1时,湖滨路(黄陂南路—济南路)、顺昌路(崇德路—湖滨路)禁止一切车辆通行。
2.x年12月31日20时至x年1月1日1时,自淮海中路/淡水路路口起,沿淡水路—复兴中路—西藏南路—淮海中路至淮海中路/淡水路路口组成的范围内(不含上述道路),禁止一切车辆通行。
二、地铁、轮渡、观光隧道管制措施
x年12月31日20时至x年1月1日1时,实施以下措施:
(一)轨道交通2号线、10号线南京东路站出入口关闭;轨道交通10号线、13号线新天地站1号出入口关闭。
(二)东金线轮渡停航。
(三)x人行观光隧道关闭。
三、交通管制期间,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车辆准许进入交通管制范围。同时,交通管制范围内公交线路将作相应调整。
四、上海市公安局及其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实际情况,视情提前或推迟交通管制时间,扩大或缩小交通管制范围。
关于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范文13』
因G104线玉泉大桥维修加固施工需要,为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从20xx年7月15日至施工结束(工期约90天),对玉泉大桥实行交通管制,禁止一切车辆和行人通行。施工交通管制期间可由以下路线绕行:
(一)莲荷西路-莲荷东路-鳌江南路-西凤路。
(二)可门路-沈海高速-104国道。
请广大市民提前安排好出行线路,按照交通指挥人员指挥和交通标志、标线指示有序通行。
特此通告
xx市公安局
年7月10日
关于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范文14』
关于在李俞线鹿亭大桥危桥改造工程施工期间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了确保在李俞线鹿亭大桥危桥改造工程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交通实际情况,决定对该部分道路实施交通管制,现通告如下:
一、施工管制时间:
201*年10月15日—201*年3月15日(次年)
二、管制路段及内容
(一)管制路段为李俞线K0+000—K0+680段。
(二)施工路段禁止车辆通行,过往车辆请按交通指示牌绕道中村至李家塔农村公路行驶。
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施工进度、天气气候等实际情况,对管制的时间和路段进行适当的调整。
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上述规定,服从公安民警和其他执勤人员的指挥和管理,如有违反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余姚市交通运输局
余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一*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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