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通告范文 『范文21』
关于20xx年学生暑假放假及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分院、处(室)、本科教学部:
为认真做好20xx—20xx学年第二学期期末的各项工作,以及把“实训实践教学周”与暑假假期有效结合,现将20xx年学生暑假放假及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实训实践教学周”时间
20xx年6月25日至7月3日为学生“实训实践教学周”时间。
2、暑假放假时间
20xx年7月4日至8月28日为学生暑假放假时间。
3、开学报到时间
(1)常规班开学报到时间为20xx年8月27日、28日。
(2)20xx级秋季中专新生开学报到时间为8月26日、27日。28日开始军训。
(3)20xx级普招新生开学报到时间为20xx年9月2日、3日。4日开始军训。20xx级预科学生开学报到时间为9月2日、3日。
(4)自考本科班级学生开学报到时间为20xx年8月21日,22日至26日进行强化教学一周。
4、学生离校时间
20xx年6月24日总结结束后,学生开始办理“实训实践教学周”和暑假放假离校手续。
二、假前学生管理工作
1、学风与考风、考纪教育(最后2周教学与期末考试动员)
(1)最后2周教学、复习、考试,做好学生由正常教学转为复习、考试的转段教育,重点强化学风、考前复习的重要性教育。同时,要强化宿舍的管理,严防放假前学生宿舍的各类违纪行为。
(2)进一步教育学生把学风、考风、考纪与成功做人相联系;与国家、自治区、学院各类奖助学金评审,期末评优评先相联系;与就业、应征入伍推荐相联系,做到诚信应试,考出自己的真实成绩。
2、各类鉴定
(1)学生鉴定表。请于20xx年6月23日前完成,并由各班指定专人到学生处负责完成存档工作(鉴于今年期末班主任工作任务较重,如无法按时完成,可给分院说明,推迟上交学生处。但需在全校教师总结期间,将此表上交学生处,完成存档工作)。
(2)成绩通知单。各班务必于6月24日学生离校前完成,严禁“班主任评语”千篇一律,要针对学生特点,以激励教育为主,对学生学习和生活情况予以点评。成绩通知单在学生24日中午离校前必须发放到学生手中。
3、学籍管理“进出一口制”
各分院再进行一次学籍核查工作,重点落实退学、休学和复学“进出一口制”,必须经信息学籍处核对和登记备案。
4、各类总结
(1)学生个人总结。按照学生处下发的《学生个人总结提纲》,结合个人实际情况进行总结。
(2)班级工作总结。结合本班实际情况,根据下发的《班级工作总结提纲》进行总结。同时,根据本分院实际,在6月24日前完成班级工作总结。班级总结材料留存分院。
(3)分院工作总结。请各分院合理安排好6月24日分院工作总结。并将本分院工作总结材料中学生管理工作部分上报学生处。
三、学生离校制度
1、暑假期间,任何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滞留学校(参加假期防暴与校园建设的学生除外)。
2、班级公物、宿舍的移交工作,由班主任及政治辅导员工作处监督移交;个人物品必须按照政治辅导员工作处要求归类放置。
3、严格执行离校审批、登记制度;假前考试、总结阶段,严禁学生不请假提前离校,离校前学生要自觉保持宿舍内正常的生活秩序。
4、学生离校前需将个人详细资料向所在分院或班级登记备案。
5、严格落实“平安电话”制度,学生离校回家后必须给班主任打“平安电话”。
四、学生返校制度
1、各分院、班级要教育学生暑假结束后,按时返校,确保新学期开学全院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各分院要及时将学生返校情况报学生处。
2、学生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要及时报告所在分院和班主任,说明情况和理由,经批准后方可推迟返校,并于返校后补办请销假手续。对不按时返校又不履行请假手续的学生,学院将从严、从重处理。
五、安全要求
1、政治安全
放假前、“实训实践教学周”和暑假期间,教育学生任何时候都要坚决做到“两个不得”、 “六个严禁”、“四个不参与”,从严落实《关于严禁传播暴力恐怖音视频的通告》的有关要求,以及在校师生政治纪律“四不”要求:不信教、不封斋、不参加宗教活动、不干扰宗教事务管理的硬性要求。做到不到敏感区域、人群集中和人群拥挤区域活动,不围观、不聚众,铸牢“三反”意识,加强“三反”措施。
同时,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要求,大中专学生暑假假期返乡后,要自觉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委会)报到,自觉参加当地社区(村委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服从管理。
2、行为安全(重点是做好“双防”安全教育)
(1)防社会矛盾。教育学生离校前、“实训实践教学周”、暑假假期要做守法之事、明做人之礼、行文明之风;任何时候与他人交往要相互尊重,礼貌用语;遇事要冷静,方法要得当,学会宽容和理解,建立和谐的社会关系。
(2)防淹亡事故。夏季是各类安全事故的高发时期,各班级要教育学生“实训实践教学周”、暑假假期少到池塘、湖泊、河边、游泳馆、水库等区域活动,杜绝淹亡事故发生。
3、财物安全
(1)“实训实践教学周”和放假前,教育学生要加强个人财物保管,在教学区域、食堂和宿舍内,请不要随意放置个人贵重财物(如笔记本电脑、手机、现金、影像设备等)。个人内务柜和学习柜要随时上锁,进入宿舍和夜间休息要随手关门、关窗,严防财物丢失、被盗。
(2)教育学生在“实训实践教学周”和暑假返乡回家、返校学习途中,要增强个人现金、银行卡等贵重财物的妥善保管意识,任何时候要谨防财物被盗。
4、交通安全
学生假前外出、“实训实践教学周”、暑假回家、返校学习途中要遵守交通规则,不横穿马路,不闯红灯;乘坐汽车不将头、手伸出窗外。不得乘坐“黑车”、“摩的”、“三轮车”等性质的车辆,严防车况不好造成车祸事故;教育学生不得乘坐非专用客车,不乘坐陌生人的非营业性车辆;不乘坐无牌无证和严重超载的车辆,夜间乘坐出租车要两人以上结伴而行。
5、用电安全
(1)放假前,各分院、班级要对教室、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重点是安全用电问题,检查有无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
(2)教育学生在“实训实践教学周”、放假前,要自觉爱护教室、宿舍电器如电视机(多媒体)、开关、插头、插板等公物,不人为破坏。
6、食品安全
进入夏季,教育学生就餐要到卫生达标的餐馆。同时,在购买食品时要预防食品安全,要注意食品保质期看标识;注意观察食品外观看颜色;注意气味防变质;注意口感有无异味,谨防食物中毒。
7、信息和网络安全
(1)“实训实践教学周”和暑假期间,教育学生任何时候都要坚决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散播不健康的信息和不利于民族团结、不利于党和政府、不利于天山学院的信息。
(2)严防各类变相的诈骗行为,如手机谣言诈骗等;严禁学生参加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警惕各种各样、改头换面的传销团伙拉其入伙,谨防上当受骗。
(3)远离网吧等极易发生安全隐患的场所活动,时刻警惕各种信息的诱惑。
六、提倡暑假“五项”活动
为有效地把“实训实践教学周”与暑假结合起来,丰富同学们的暑假生活,加大假期活动的娱乐性向知识性转换,把“学习型”暑假生活,作为假期文化的示范性导向,学院提倡学生在暑假期间开展以下“五项”活动:
1、感恩活动。倡议学生以“孝”为先,深刻体会父母的艰辛,以自身的实际行动“感恩·父母”,以此表达对父母的敬爱之情。
2、分“责”活动。教育学生在暑假期间要积极分担父母、家庭的责任,在暑假多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3、读书活动。放假不忘学习,引导学生养成爱读书、多读书、读好书的习惯,倡议在假期读几本好书活动。
4、社会调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教育学生在“实训实践教学周”的基础上,假期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调查,通过家乡的变化和着眼一人、一事看家乡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要求每名学生写出一份《暑假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5、爱校活动。学生要牢固树立“校荣我荣”的思想,深化“宣传学校就是宣传自己”的意识,并以实际行动加大宣传学院的力度,做到“时时关心学院发展,时时为学院发展做贡献”。
七、“实训实践教学周”有关内容、要求以教务处通知为准。
望各分院、班级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把本通知精神传达到全体师生。同时,严格按照“各司其职、各思其事、各谋其事、各成其事”的总要求,切实做好学期末、“实训实践教学周”和暑假期间学生安全工作。
20xx年六月十二日
安全通告范文 『范文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xx〕11号)、《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xx〕57号)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保障即将到来的暑期旅游高峰的旅游安全,国家旅游局决定在全行业组织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理念。通过全面深入的旅游安全检查督查,强化旅游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和各级旅游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消除旅游安全隐患,减少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暑期旅游高峰安全有序。
二、检查内容
(一)旅游景区、宾馆饭店、旅游集散中心、旅游餐饮场所等游客密集场所的防拥挤踩踏、防坠落、防落水、防食物中毒、防火灾等情况,以及旅行社安全用车、大型游览游乐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
(二)旅游部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预案的实施情况和安全职责落实等情况;有关旅游企业的规章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预案制定及演练、员工安全培训等情况。
三、检查时间
6月8日至6月底。
四、检查方式
采取企业自主检查、旅游部门检查、旅游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检查、国家旅游局抽查等方式进行。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地旅游部门和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这次旅游安全检查工作,将其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各地旅游部门要采取措施,将本通知精神迅速落实到基层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带队到基层进行督查和检查。各有关企业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迅速开展旅游安全自查自纠工作。
(二)认真检查,不走过场。各地要在组织旅游企业认真开展安全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进行督促检查;同时要主动会同安监、公安、交通、建设、卫生、工商、文物、宗教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确保检查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近期,国家旅游局将派出若干工作组赴部分省市进行安全检查督查。
(三)强化整改,注重实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安全不达标的车辆和设施设备,坚决不予使用。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四)深入部署,全面总结。各地要结合实际,立即制定工作方案,深入部署开展旅游安全检查工作。检查活动结束后,要全面总结旅游安全情况和工作经验,认真分析旅游安全隐患产生的原因危害,进一步提出消除安全隐患的方法措施。并于7月10日前将安全检查总结报告报国家旅游局综合司。
联系人:龙晓华010-6520xx36 刘冬 010-6520xx29
传 真:010-6520xx04
邮 箱:
特此通知。
国家旅游局
年六月八日
| 行政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