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决定书样本 『范文18』
因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常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政府决定对苏南运河常州段航道整治工程项目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并作出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常武征〔20xx〕2号)。现将征收决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名称:苏南运河常州段航道整治工程项目。
二、征收范围:苏南运河常州段航道整治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东至常州无锡交界处、西至中天钢铁、南至运河、北至铁路,具体详见现场公布的征收范围图。范围内需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建筑面积约9532.34㎡,其中住宅约23户,建筑面积2406.6㎡,非住宅约2户,建筑面积7125.74㎡。
三、启征日期:自本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
四、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五、征收部门:常州市武进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六、征收实施单位:常州市武进区横林镇人民政府。
七、征收现场办公地点、联系方式:横林镇成人教育中心校(横林镇古槐路 1号),联系电话:。
八、监督举报电话:863130(区征收办) 863101(区纪委)。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被征收人如对本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本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常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苏南运河常州段航道整治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9月22日
房屋征收决定书样本 『范文19』
征收人:xx县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王,职务:县长。
被征收人:郝。
被征收房屋编号:xx县x乡区段002号。
房屋所在地:x乡章京xx村。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相关规定,xx县人民政府决定对教育园区所涉及的房屋予以征收,并下发了关于《教育园区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通告(x年第1号)和《教育园区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签约期限为x年1月15日至1月25日。
被征收人郝在本征收范围内自建房屋9间,其中有照房1间,平房,面积为171㎡。无照房8间,分别为:平房面积为23.56㎡;平房面积为46.5㎡;平房面积为13.3㎡;平房面积为110.16㎡;平房面积为34.16㎡;平房面积为98.64㎡;平房面积为54.4㎡;平房面积为26.4㎡。附属物及房屋装饰装修包括:铁大门10.4㎡、厕所1个、电井2眼。
被征收人应于x年1月25日前自行搬迁。但被征收人在征收决定规定的签约期限内未能达成补偿协议。县政府为切实维护公共利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六条作出补偿决定如下:
采取货币补偿方式。补偿标准以评估单位做出的评估价格给予被征收人补偿:
1.房屋货币补偿金额673,927元((其中包括:平房171㎡2400元/㎡=410,400元、平房23.56㎡600元/㎡=14,136元、平房46.5㎡400元/㎡=18,600元、平房13.3㎡400元/㎡=5,320元、平房110.16㎡760元/㎡=83,721.6元、平房34.16㎡560元/㎡=19,129.6元、平房98.64㎡650元/㎡=64,116元、平房54.4㎡760元/㎡=41,344元、平房26.4㎡650元/㎡=17,160元)。
2.附属物及房屋装饰装修补偿款4,240元(其中包括:铁大门10.4㎡50元/㎡=520元、厕所1个120元/个=120元、电井2眼1800元/眼=3,600元)。
3.异地安置补助费5,000元。
以上房屋及附属物等一次性货币补偿金额为683,167.00元。
被征收人应在收到本补偿决定书次日起15日内自行搬迁。
如不服本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征收人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x年二月十一日
房屋征收决定书样本 『范文20』
因福安市街尾片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建设需要,市政府决定征收下列范围内的房屋。房屋征收部门应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开展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征收工作。
一、征收范围:福安市街尾片区,具体征收范围以规划用地红线图为准。
二、房屋征收部门:市房地产管理局,电话:6383。
三、征收实施单位:城北街道办事处,电话: 6585。
四、签约期限:4月18日至6月3日,具体签约事宜由征收实施单位办理,征收部门负责监督指导。被征收人应当在签约期限内与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签订补偿协议,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房屋腾空。
五、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1。
六、因国有土地上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七、本决定公告发布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八、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如不服本决定的,可以在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福安市街尾片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
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2. xx市片区危旧房改造项目红线图
3.安置房规划设计总平面图
xx县人民政府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