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的安全管理责任书 『范文12』
电梯安全
甲方(公司):
乙方(班组):
承包形式:劳务专业承包
乙方在施工现场从事生产经营的人员总数 人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责任书。甲方和乙方应严格遵守本责任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一、 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 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及甲方《安全手册》的管理规定。
2、 严格审查乙方人员上岗资格,不得使用不具备上岗资格的不符人员。
3、 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安全防护设施由甲方提供的,交付使用前双方要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按照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对乙方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4、 提供施工用电,并保证符合安全标准。负责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施工用电电源。按照有关安全用电标准对乙方的施工用电设施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责成乙方予以整改。
5、 督促乙方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建立档案并在甲方备案。
6、 对乙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处罚通知单。
7、 向乙方提供《电梯工程应急预案》。
8、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9、 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10、 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11、 提供施工现场消防设施。
12、 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提供协助救援服务。
13、 对乙方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提供帮助。
14、 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乙方人员伤亡时,由甲方及保险公司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5、 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甲方有义务与保险公司共同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二、 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 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分承包施工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责任。
2、 接受甲方对人员资格的审查,并负责提供有关资料。严格按照施工资格范围施工,不得承接超资格范围的施工任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不得将分承包项目再次转包。
3、 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有权拒绝甲方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指令。
4、 对管辖范围由甲方交付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洞口、临边等)的搭设、拆除、维护和改造负有全部责任。必须符合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并符合甲方对施工现场整体安全防护的要求,在搭设、拆除和改造前,必须向甲方报告。
5、 对管辖范围的施工用电负有全部管理责任。乙方应自行配备符合安全标准的配电箱及电缆至施工地点,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用电设备从所辖线路中拉接电源。
6、 对自行携带和使用的机械设备负有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责任,并符合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使(租)用大型机械设备时,应在使用前向甲方备案。
7、 为班组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危险预知的教育。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保证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负责建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档案,并向甲方备案。
8、 按照北京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对所辖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在安全检查中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应向甲方及时报告。
9、 按照北京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活动。在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动中如需要可要求甲方提供帮助。
10、 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备前,应与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对在使用期间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
11、 服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并负责所辖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保证所辖区域消防通道畅通。
12、 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或第三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13、 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乙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14、 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5、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在15分钟内向甲方报告,并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迟报或隐瞒不报生产安全事故,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三、 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责任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分清甲乙双方在施工生产中各自的责任与职责并严格遵守。对下属施工人员应经常进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及遵章守纪教育,甲乙双方均不得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发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本协议有效期为签定之日起一年。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日期: 日期:
用电的安全管理责任书 『范文13』
为切实履行安全管理服务职责,落实安全管理服务机制,确保乡镇敬老院在院院民的安全,特制定此责任书。
一、镇民政所是敬老院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敬老院进行指导、管理、监督;敬老院院长是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抓好敬老院安全管理服务工作。
二、乡镇敬老院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有关文件、规定,增强法制观念,做到安全优质服务。
三、严格遵守出入院程序。符合条件的供养人员入院前必须有本人及亲属、所在村委会与镇民政所签到入院协议书;出院时必须有本人及亲属、所在村委会与敬老院办理出院手续,入院协议书同时废止。入院协议书应当条款清楚,格式统一,权利与义务关系明确,且具有法律效力。
四、建立完善管理制度。敬老院要建立健全《敬老院管理服务条约》《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安全保卫制度》《会议学习制度》《请销假制度》《卫生保洁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院民公约》等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敬老院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细化责任,落实到人。
五、加强对敬老院干部职工特别是护理人员、院民的安全教育,加强安全防范措施,重点是防火、防水、防盗、防食物中毒、防各种事故隐患,不得在室内外堆放柴禾、烟花爆竹、汽油、煤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灯头,确保安全用电;严禁在室内吸烟和个人擅自用火用电取暖;不得食用霉变、过期食品;保持走廊、过道、水泥地面的干燥,防止因结冰导致的跌倒、滑倒。
六、工作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不得擅自脱岗、离岗,不准让院民随便外出,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私自带院民出院,确需出门的要严格履行手续,以防止院民走失。院民之间发生矛盾在第一时间内由院长出面予以调解,杜绝意外事件的发生。
七、敬老院要建立每日巡查制度,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巡查工作必须细致、耐心,对院民的衣食起居和身体状况重点关注,确保饮食、饮水卫生无污染,室内室外的环境卫生保持干净整洁。加强用电管理,对损坏的线路及时修复。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八、敬老院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并由院长在岗带班。建立值班考勤记录,上下班签到,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并完善手续,夜间值班人员必须在院内就寝。建立值班日志,做好值班记录,重大事情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值班人员和服务人员要坚守岗位,工作期间不得擅离职守。院长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值班情况。值班期间要做到安全隐患排查到位、夜间巡查到位、人数清点到位、设施检查到位、应急处理及时到位,确保防患于未然。院长外出离岗时半天要向镇分管领导、民政所长请假,超过半天要向镇主要领导请假,并完善请销假手续;一般工作人员外出离岗半天要院长请假,超过半天要向镇民政所长请假,并完善请销假手续。
九、对重大事故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妥善处臵,并随时按程序上报,不得漏报、瞒报、迟报。
十、按县政府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无重伤、无非正常死亡、无重大火灾和房屋倒塌等设备事故。
十一、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管理服务大检查,并及时向镇政府和民政所汇报,有文字记录。
十二、因院领导不重视,制度不健全,防范措施不力,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责任追究,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处理。
20xx年三月十五日
用电的安全管理责任书 『范文14』
为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搞好劳动保护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防止和杜绝事故和违章现象的发生,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法律法规,分公司与各位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以资遵守。
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生产经营服从安全需要的原则,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二、各部门主管为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制度,按公司要求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细则,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坚持“分层管理,分线负责”原则。
三、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定岗定人做到事事有人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不留空白。
四、各部门主管为安全生产检查员,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在周工作报表中做好记录,积极配合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各部门员工必须树立起“安全第一、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的思想,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自身的安全素质,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六、加强安全意识教育,遵守安全活动制度,参与安全教育考核,使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七、积极参加安全活动,发挥主动精神,预见性地发现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处理办法,做好预防工作,把事故消灭在发生之前。
八、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多提有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协助做好安全预防工作。
九、按照工作要求参加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对事故隐患能及时整改,解决安全生产中问题,并将检查、整改记录结果及时向公司汇报。
十、在做工作准备时,作业人员必须如实报告身体状况,严禁酒后作业,严禁疲劳作业,严禁带病作业。
十一、每位作业人员的工作责任区即为本人的安全责任区,当发现任何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时,能够自行处理的自行处理,不能自行处理的向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报告。
十二、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具,准确操作设备和利用劳动工具,精心保管公司提供和配发的劳动用品。
十三、自觉服从公司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监督,做好设备保养和劳动用具、用品保管工作,保证正常使用。
十四、服从公司领导和现场负责人的指挥和管理,不违章作业。
十五、严格劳动纪律,不得私自串岗作业,工作时不打闹、开玩笑或从事与工作内容无关的其他事情。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严禁带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区。
十六、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放射性等有毒有害危险品进入工作区,严禁捡拾不明物品。
十七、熟悉项目的应急疏散通道,会使用报警按钮、手提式灭火器等器材,知道消防栓的位置,懂得报警程序。如在工作责任区范围内遇有突发火灾时,要及时报警并积极参与火灾初期扑救,视情况发展积极组织疏导人员撤离。
十八、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各项指标的完成,按照工作安排进行安全检查和例行巡检,严格交接班手续,做好工作记录。
十九、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要尽快组织并参与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立即向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报告。不得迟报、瞒报和现场处理后再报。
二十、发生人身、设备事故必须按规定的处理原则和程序进行处理。事故处理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的不放过;事故发生后没有整改措施的不放过;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的不放过。)
二十一、在工作中凡因个人违章行为导致发生工伤事故或造成他人伤害的,当事人除对事故负有全部责任外,造成财产损失或他人伤害的,视情节承担相应赔偿。
二十二、对在生产中因个人过失而造成险情或造成影响轻微的事故,公司将视情节予以追究。二十三、因违反公司安全制度而造成公司设备、财产的重大损失,除应承担相应的赔偿外,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二十四、凡公司住宿员工,因个人私事外出者在外出期间,安全责任自行承担。
二十五、对已签订《责任书》并能遵守安全规定的人员方可上岗作业,凡未签订《责任书》的一律不得上岗,且如一但发生事故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个人承担。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安全生产责任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