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安全责任书2023N篇(9)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8日    一键复制全文

学校学生安全责任书2023 『范文24』

  为严格责任界限,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经与学生家长协商,特签订本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等安全管理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3.学校对场地、校舍、生活设施、设备等维护不当的;

  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适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6.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7.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导致不良后果的;

  8.学校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违反教师职业道德,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的;

  9.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有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10.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二、学生或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的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学生或者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责任的;

  5.在放学或放假期间,学生自行到校活动、自行滞留学校期间发生意外事故的;

  6.学生突发急病,学校已经及时采取了救护措施仍发生意外的;

  7.学生自行上学、放学或返校、离校途中发生事故的;

  8.学生自我伤害造成伤残死亡的;

  9.学生自身或者学生之间各种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

  10.学生在学校明令禁止的活动区域内活动或自带危险物品、器具造成伤害的;

  11.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学校的场地、器械、保护措施并无缺陷)发生意外伤害的;

  12.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造成伤害的;

  三、学校免责范围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责任,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责任;

  1.伤害事故的发生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的;

  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的发生的;

  3.来自学校外部且学校无力防范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4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以知道的;

  5.学生自杀、自伤的;

  6. 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的;

  7.学校教职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

  8.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已经通知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伤害或意外事故的;

  9擅自到校内设立警示标识或明令禁止的区域玩耍造成意外事故的;

  (二)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的;

  2.在学生不请假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意外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发生意外的;

  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以外发生的。

  四、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校期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

  五、本协议未涉及之处以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准。

  学校(盖章):

  学生监护人签字;

  学生签字:

  班 级:

  20xx年x月x日

学校学生安全责任书2023 『范文25』

  甲方:________________(学校)

  乙方:________________(学校学生及家长)

  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每个学生及家庭的幸福,应给予高度重视。为了进一步增强师生安全防范能力,遵守各项安全规定,让家长与学校一起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使广大学生健康成长,依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与《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对安全责任签定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对学生安全纪律的规定:

  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县教育局及就读学校的安全、纪律规定,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

  2、严禁到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顶去做任何事或玩耍;

  3、严禁在房檐、窗下、岩下、坎下看书学习或逗留玩耍;

  4、严禁在楼台、过道追逐打闹,推压阳台栏杆,下楼、梯坎时严禁推挤、追逐;

  5、严禁私自到江、河、塘、水库等不安全处洗澡、洗衣物等;

  6、打扫清洁时,要确保安全,严禁身体探出窗外抹擦玻璃;

  7、严禁在校内外聚众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更不准携带管制刀具、枪械、易燃易爆物品等进入校园;

  8、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得在教室、寝室使用电炉、电炊壶等,严禁在教室、宿舍等处玩火、烧煮食物等,严禁在宿舍区点油灯、蜡烛等;

  9、严禁学生抽烟、喝酒,更不得酗酒、吸毒;

  10、严禁男女生互串宿舍、严禁留宿校外人员;

  11、严禁学生及校外人员在校内骑车;

  12、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骑车不得超速、超载行驶,不准强行超车,不准骑车追逐嬉戏;

  13、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出校门(包括课间休息、课间操、早晚自习期间),住校生在放学或下晚自习后均不得随意出校门。有事需要出校时必须向班主任和门卫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离校。

  14、住校生不得到校外留宿,必须按时就寝。

  15、严禁学生在没有家长监护下到校外租房留宿;

  16、严禁到校外上网或到两室两厅一房一吧(电子游戏室、台球室、卡拉OK厅、舞厅、茶房、网吧)玩耍;

  17、严禁与他校学生结伙玩耍,更不得与社会青年来往;

  18、上课期间,学生不得以任何借口相互串联。周末有班级确需联谊时,必须事先向所在学校的班主任、政教处报告,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19、学生患疾病或出现其它意外情况,必须及时报告班主任、后勤,配合学校和医院的救治;

  20、遵守学校规定的其他安全条例。

  第二条、甲方的安全责任:

  1、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纪律教育:

  (1)利用班团活动、集会、广播、学习园地、橱窗等阵地对学生进行安全纪律教育;

  (2)定期或不定期邀请兼职教师举行安全法纪报告会,对学生进行安全、纪律、法制教育;

  2、对于学生发生以下伤害、死亡或财产损失等事故,学校和教师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1)私自下水游泳死亡或负伤;

  (2)私自乱拉电线、点蜡烛及吸烟、吸毒等致人死亡、伤害及造成财产损失;

  (3)酗酒致人伤亡;

  (4)故意翻窗爬墙及楼道上打闹追逐致人死亡或伤残;

  (5)违反规定骑车致人死亡或伤残;

  (6)借故报复他人致人死亡或伤残;

  (7)违反规定接触或破坏学校重要安全设施、有毒药品致人死亡、伤残及造成财产损失;

  (8)学生放学离校以及在校外发生伤害事故(包括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离校期间发生的;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9)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伤害;

  (10)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然性侵害造成的伤害;

  (11)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难于知道的伤害;

  (12)学生自杀、自伤的;

  (13)在对抗性或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发生意外伤害的。

  第三条、乙方的安全责任:

  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第一条中的各项规定;

  2.学生家长负有对子女进行安全纪律教育和管理的责任;

  3.学生违反本协议而造成第二条第2款中的各项死亡、伤害及财产损失情形,均由乙方(学生及家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识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害或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之学校的;

  (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5)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5、 甲、乙各方在指定的地方签名,明确本协议的要求和承诺对学生安全教育的责任。

  四、学生通宵不归或到网吧等场所玩耍所出问题,概由乙方负责。学生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经累教不改者,将退回原籍。

  五.协议为格式合同,在双方签定前甲方对每一条款都作必要的解释,乙方对不了解或者不明确的内容都提出处理并获得满意答复时正式签字。

  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学生在本校毕业后自行失效。

  甲方签字(盖章):高石九年制学校(电话: )

  班 级:_____年级_____班

  乙方签字(盖章):_____学生_____家长(电话: )

  年 月 日

学校学生安全责任书2023 『范文26』

  学生安全教育是每一位教师的责任,教师要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对学生安全工作要常抓不懈。教学过程中的安全是整个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是教学过程中安全责任的直接责任人。为保证我校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本着预防为主,责任明确的原则,与全体教师签订教师工作安全责任书。

  1.依法从教,以德从教,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2.任课教师是该堂课的直接责任人。

  3.各科教师要结合本学科特点,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教给学生安全常识。

  4.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严禁脱离岗位,不得随意提前或延后教学。

  5.教师不得随意让学生离开课堂,学生无故旷课或中途逃学,任课教师要及时追查去向并告知学校及班主任。

  6.课前检查教室、桌凳、教具、电源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教学过程中所用教学仪器、电教设备等妥善放置,消除安全隐患。

  7.体育教师课前应检查所用体育设施和用品的安全情况,按规定完成准备活动,强调活动中的安全事项及自我保护,询问有无不适宜本节课活动的学生,全程监控课堂活动。

  8.实验课教师严格按操作规范进行,讲明操作规范和安全注意事项,全监控学生实验。

  9.恰当处理好课堂偶发事件,及时调控学生之间发生的矛盾冲突。

  10.凡发生意外事故,该堂课的教师要进行妥善处理,并在第一时间报校有关部门。不得瞒报、迟报。若须及时疏散的,教师应按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学生立即疏散。

  11.对于学校组织的校内外集体活动,参与活动的教师要切实完成好学校布置的安全任务。

  12.在非教学时间,教师若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的,应及时制止并教育学生。

  13.放学后,谁留学生谁负责学生在校的安全。

  此安全责任书有效时间为 年,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有事故发生,学校将进行责任追究。

  学校(盖章):

  学校责任人(签字): 教 师(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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