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管理的责任书 『范文1』
为加强学校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强化管理防范措施,依据 “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工作分工:
协助校长抓好学校总务管理、两基达标工作,负责校舍及卫生防疫(含师生体检保健)、学校综合治理、基建维修、设施设备管理,校园绿化美化,安全卫生等工作。
责任目标:在责任期内,杜绝因管理不善而发生各种大小安全责任事故,带领指导分管部门工作,做好分管的各项工作,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序,促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上台阶。
三、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勤俭办学方针,精打细算,厉行节约。
2、坚持以教学为中心,领导并组织好总务处工作,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教职员工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
3、制定学校后勤管理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后勤工作规章制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落实。
4、加强财产管理。制定财产管理制度, 督促总务处做好教学设施和办公用品的保管、供应工作,杜绝浪费,节约开支。
5、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购物申报、入库登记和报销审批制度,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帐目。严格执行校产登记、定期清理、损失赔偿制度,杜绝校产流失。
6、搞好校园规划、绿化、美化,创造良好工作学习环境。抓好学校的基建,维修工作,做好公共场所的保洁工作。
7、抓好学校安全工作,加强防范,消除安全隐患;加强门卫管理,确保校内治安秩序良好;负责学校卫生防疫和传染病预防工作。
8、负责对后勤人员的工作安排和考核,主持召开后勤管理方面的各种会议,研究和改进后勤服务工作。规范建立后勤管理的档案资料。
9、负责向校长提出设备、用具的购置计划。 10、办理校长委托、授权、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安全教育管理责任:
1、全面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学校安全的定期督查、培训、指导工作;
3、严密组织学生各项活动,确保活动的安全;
4、及时妥善处理学校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偶发事件;
5、制定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责任到人;
6、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学校工作的安全规定。
7、一旦安全事故发生,应立即启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积极做好正确的处理、善后工作。
五、责任追究:
按《学校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予以处理。
学校校长(签章): 目标管理责任人(签章):
年月日
目标管理的责任书 『范文2』
工程项目名称:
发包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承包人: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第一条双方的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发包人的责任
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向承包人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承包人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第三条承包人的责任
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第七条本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由双方纪检部门监督执行。
发包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时间:
承包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