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 『范文1』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预防和减少生产事故,保护公司财产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签订本安全生产责任书如下: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在总经理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新入厂职工进行厂级安全教育,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三、组织制订、修订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检查执行情况;
四、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五、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车投产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六、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七、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八、负责种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九、负责对企业各单位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十、检查和督促有关部门和班组搞好安生产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不断提高基层安全管理人员的技术素质。
十一、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二0**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关于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 『范文2』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加强对各水路运输企
业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水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
责任,促使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消除安
全隐患,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甲
方)与 (乙方)签订本责任书,条款如下:
一、水路运输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
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的领导责任。本单位指定的安全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直接
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具体的领导责任。
二、安全生产责任人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规章,努力实现以下
主要安全管理目标:
(一)遵章守法,按国家的法律、法规从事水路运输经营活动。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提高安全生产
意识,加强对船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三)杜绝发生特大、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乙方应将事故指标控制以下范围内:船舶航行安全面达90%以上;每千换算吨(人)公里直接经济损失≤0.5元;年职工工伤事故死亡率≤0.3‰人,重伤率≤0.5‰;做到无设备伤人,无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爆炸等安全责任事故。
(四)保证本企业的营运船舶符合交通部及省交通厅有关船舶运输资质和技术管理规定,按规定做好船舶的维护,实行定期维护制度,保持船舶处于安全技术状态。
(五)水路运输企业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规定。
(六)船舶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书。
三、乙方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酿成安
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的单位,将限期整顿,复查仍
不合格者,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给予处罚;发生重(特)大安
全责任事故的单位,责令停产停业,并追究企业领导的安全责任。
四、本责任书不影响党、政、司法机关对事故人追究党纪、政纪和刑事责
任。
五、本责任书未尽事宜,以《广东省交通厅行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试
行)办法》及上级有关规定为准。
六、本责任书签订人因工作变动,由接任人承担责任并且与对方重新签订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
七、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港航管理部门、责任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港航管理部门): 乙方(运输企业): (盖章) (盖章)
责任人: 责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