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防溺水责任书 『范文15』
学生的安全工作重于泰山,面对夏季和即将来临的暑假,学生的安全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防溺水及安全教育工作,落实黄岛区教体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保证夏季生的安全,学校与责任教师签定本责任书。
一、各位教师要以讲政治的高度,以关心学生生命安全的强烈责任感。认真抓好、抓细、抓实学生防溺水工作。
二、各位教师要时刻关注学生的上课情况,若上课时发现学生缺课,要在第一时间报告班主任。
三、认真落实好“1530”安全教育模式。每天下午最后一节课上课的教师一定要利用放学前的时间对学生进行防溺水、交通、饮食、防恐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四、做好负责村庄水域的值班巡逻工作,及时在关键时段到指定水域进行巡逻,坚决阻止学生在危险水域周围逗留、下水、玩耍,使学生远离水域,不可有半点侥幸心理。
五、告诫学生任何时候都不要到河(池塘)边钓鱼、玩水,同学之间做好监督。告诫学生不得私自出远门,如旅游、访友等必须有家长全程陪同。
六、各负责教师不定期地家访或电话随访,要随时掌握帮包学生情况,出现问题及时向学校汇报,不得延误。
若因教育不当,或管理不到位,学生所发生的安全问题,责任教师负相应责任。
2024防溺水责任书 『范文16』
临近夏季,气温炎热,每年5—10月是学生溺水事故多发时段,全省大学生溺水身亡的悲剧时有发生。为了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20xx年《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大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通知》,特制定家长、学生防溺水安全告知责任书,请家长加强对学生课后、周末、暑假安全的监护和教育,广大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规定,共同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一、家长、学生必须保持高度的安全警惕性和自觉性,严防溺水事件发生;
二、学生做到“五不”,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发现同学私自游泳或险情会互相提醒、劝止、报告;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
三、学校开展了安全教育,学生不遵守学校规定,发生溺水事件后果自负。
四、家长、学生要认真学习以上内容,按以上规定教育孩子认真遵守本责任书,珍爱生命、安全成长。
2024防溺水责任书 『范文17』
在每年发生的中小学生安全事故中,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杀手之一。随着夏季的来临,中小学生发生溺水事故又进入高发期,历年全国各地经常发生中小学生(幼儿园)溺水身亡的事故,教训十分惨痛。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精神,为了学生的健康和安全,学校以班为单位与各位学生家长(监护人)签订防溺水安全责任书,学校和家长必须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共同加强防溺水教育,同时承担相应的教育管理责任。
一、共同教育学生:
1、在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到校、回家。
2、不准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课间休息时段下水游泳、嬉水、玩耍或擅自与同伴下河、下堰、下水库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不准在行课期间外出校园下塘、下河、下堰、下水库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
3、要去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
4、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二、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三、家长要尽到监护人的职责。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节假日、以及上级部门(县教育局、县政府)通知放假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要加强平时的教育和监管,严禁孩子私自到溪、河、塘等水域洗澡游泳、嬉水、玩耍。让孩子健康成长。
四、学生在我校就读期间本责任书均有效。本责任书由家长和学校各存壹份。
年级 班班主任: 学生(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