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与教师安全责任书 『范文27』
1、室内所有设备要按统一要求编号定位,登记入帐,做到帐物相符。
2、要保持室内整洁,师生进入微机室应按指定座位就坐,未经任课老师允许,不得擅自摆弄机器,严禁闲杂人员进入。严禁在计算机教室内吸烟或用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强、剧毒等危险品进室。
3、开机前应先查看电源是否可靠、计算机设备是否完好齐全以及登记册上前一次使用情况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明确责任。
4、上机操作严格按程序进行。遇到问题应请示教师指导,发生故障或突发事件,应立即切断电源。电源切断后,至少间歇一分钟方可再次接通,严禁连续接通和断开。使用结束后,要按程序关机,并认真填写使用情况登记册,经教师检查后方可离开。
5、不得在机上摆放物品,切忌让细小物件落入机器缝隙内。严禁随意搬动机器、打开机盖以及接插各种电缆。
6、注意磁盘维护,不可折叠、污染。学生上机,人手一盘,统一编号,统一管理,专人使用,不可携出。严禁将其他外来磁盘带入机房使用,以防病毒侵入。
7、设备要注意防尘、防潮、防火、防盗,并责任到人。如有损坏,除及时维修外,还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如属人为事故,要照价赔偿。
8、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补充和更换,保持备用状态,不得他用。严禁堵塞安全出口通道。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各部门负责人和校长各存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主管校长签字(签字)
微机室负责人(签字)
学校与教师安全责任书 『范文28』
为切实加强幼儿园幼儿接送车的安全工作管理,确保本:
一、接送老师应主动配合司机按照“先接远再接近”“;
二、工作时要本着“服务幼儿,方便家长”的宗旨,认;
三、必须严格遵守幼儿园校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
1、严格执行园车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并;
2、严格执行校车接送制度,按要求为每位幼儿做好接;
3、严格做好交接工作;
4、加强对幼接送车教师安全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幼儿园幼儿接送车的安全工作管理,确保本园接送车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签订接送车教师安全责任书:
一、接送老师应主动配合司机按照“先接远再接近”“先送近再送远”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安排幼儿接送路线及接送时间,按远近编排好座次表。
二、工作时要本着“服务幼儿,方便家长”的宗旨,认真负责、细心稳定、热爱幼儿,尊重家长。
三、必须严格遵守幼儿园校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接送过程每个环节的安全,并要求做到:
1、严格执行园车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并认真履行。负责做好幼儿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
2、严格执行校车接送制度,按要求为每位幼儿做好接送卡,一人一卡,做到凭卡接送。如果家长没有按时到指定地点接送幼儿,不得擅自将孩子放下车或让熟人顺便带走,而应带孩子返园,并与班级老师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及时通知家长。
3、严格做好交接工作。对班级教师、家长的有关通知或口信尽量做到传递无误。每天出车前要自己清点幼儿人数或接送卡。下车前要检查车内有无漏下的幼儿,车窗有无关闭好,确保接送工作无误。
4、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增强其安全乘车意识,做到头手不要伸出窗外,不在车内行走、打闹,确保乘车安全。
四、园车在接送幼儿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应采取紧急措施,并
积极配合交通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园领导应及时将事故情况报教育主管部门。
五、按要求填写好交接登记和接送登记。
六、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幼儿园和责任人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生效,有效期一年。
单位(章): 负责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学校与教师安全责任书 『范文29』
为进一步加强课堂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深入落 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与教师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如下:
1、任课教师是课堂学生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不准随意离开课堂。预备铃响及时进教室,按时上下课。杜绝离堂空堂。
3、不准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要保证教学过程的安全性。
4、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制止学生的危险行为。要结合学科特点,实时进行安全教育。
5、不准组织或安排学生从事不宜的劳动或其他活动。对已知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的学生,要作好安全保护工作。
6、对突发疾病或受伤的学生,应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并报告学校及监护人。
7、任课教师在组织体育教学或参加校外活动时,应事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8、进入教室后应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若发现有学生末到课堂,应及时报告学校、班主任及监护人。
9、学生进校后,教师不准以任何理由让其离校。特殊情况需有教师或家长陪同。
10、按时放学。放学后,若滞留学生,任课教师必须在场,不能出现教师已离校,学生还留在学校的现象。
11、为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任何教师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得擅自调课;无特殊情况,课堂中途不得擅自离开,若确要离开,要请其他教师暂代为管理学生,被请教师为课堂安全责任人。
12、学校实行“首遇负责”制度,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师是第一知情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处理,及时汇报。教师一旦遇到事故就要高度负责,妥善处理好事故。对“首遇”而不负责任、采取回避态度的教师,定为师德不称职,年终考核定为不定等次;导致事态扩大、出现重大事故的,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纪律处分。学校对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职守、违反制度而造成事故的教师,根据后果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任课教师(签字):
二0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