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安全目标责任书[收集3篇]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3日    一键复制全文

家长安全目标责任书 『范文1』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园幼儿的安全工作,使广大幼儿家长能够放心地从事工作、学习和劳动,我园在努力做好幼儿保育工作的同时,特签定教师与幼儿家长的责任状,从而更好地保障入园儿童的安全。

  一、对幼儿家长的要求

  1、送孩子入园时,应把幼儿当面交给教师;幼儿离园时,须其家长(尽量是幼儿的父母)亲自来接。如有特殊情况委派别人来接时,须持幼儿接送卡或和班主任联系沟通好,再来园接幼儿。(不允许未成年人来园接送幼儿)

  2、幼儿入园之前,家长不要让幼儿携带玩具、药品、针、刀、剪、叉、鞭炮、火柴、火机等任何危险物品,以免发生意外。

  3、严格执行本园的作息时间,按时接送幼儿。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接幼儿时,须事前通知本班老师,以便做好幼儿的安置工作。

  4、送幼儿入园时,未到本园上班时间且没经本园教师同意,不能过早地将幼儿私自送入园内或室内。否则,后果自负。

  5、幼儿自带食品,要卫生、无危险性。(花生米、果冻、泡泡糖、棒棒糖。食品干燥剂等食品不能携带入园,否则,后果自负)

  6、带药幼儿的家长必须把药亲自交到老师手中,说明服药情况;不允许幼儿自己带药。

  7、离园时,家长和教师交接完毕后请带孩子迅速离开班级活动范围,以免因监护脱节而发生纠缠不清事件。

  8、幼儿有事不能来园的,家长应及时向本班老师请假,接送孩子入园和回家要和当班教师再见。

  9、接送门卡如有遗失务必及时来园挂失补办,反之如有造成不法分子持卡来园冒领幼儿或其他意外行为,幼儿园恕不负责。

  10、乘车幼儿凭接送卡按时到指定站点接送,如有事不能按时到站,应提前与接车老师或司机取得联系。

  11、下午放学家长于当班教师做好交接后,如因家长疏忽而导致的幼儿受伤或其他事件,园方不负责任。

  二、对教师的要求:

  1、幼儿入园时,值班教师要及时给幼儿签到;下班时,值班教师要坚持全班每一名幼儿接走后,方可下班离园。

  2、认真做好晨检和午检工作,及时发现幼儿身体健康状况和有无携带危险品,并做出相应处理措施。

  3、中午值班教师要照顾好每一名就餐幼儿的饮食与午休。观察并向幼儿家长汇报个别幼儿的就餐情况和午睡情况,注意就餐卫生与安全,照顾幼儿的冷暖起居。

  4、值班教师要“爱孩子、赛妈妈”,不准责骂幼儿;不准给幼儿起绰号;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

  5、值班教师要认真做好本班幼儿的保育工作,杜绝责任事故的发生。

  以上各项分别由幼儿家长和值班教师各负其责。一式两份,自签定当日起生效,至幼儿毕业离园时为止。

  教师签字:

  家长签字:

  年月

  阳光幼儿园

家长安全目标责任书 『范文2』

  幼儿是祖国的未来,家长的希望。幼儿的安全是幼儿健康发展、成长的基础,也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您的孩子送到我们幼儿园来就读,是您对我园的信任。我园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幼儿安全管理制度》、《幼儿安全预防制度》、《幼儿卫生保健制度》等,使得您的孩子能在我园安全、健康、快乐地全面发展。现就幼儿的安全特与家长签订如下协议:

  1、家长接送幼儿入园离园,请自觉遵守幼儿园的作息时间表,及时接送幼儿入园离园。(早上8∶00入园,未在园吃午饭的幼儿11∶15接幼儿离园。下午1∶30上课,4∶30接孩子离园。)如无特殊情况,不要随意接幼儿离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中途早接,班里老师要问明情况,请家长耐心配合。

  2、家长每天早上必须亲自接送幼儿到园,并将幼儿亲自送交老师。家长要固定一个或几个家庭成员接送,有特殊情况别人代接的,要提前通知幼儿所在班级老师。

  3、禁止幼儿携带刀具、铁钉、火柴、烟花爆竹、玻璃等危险物品入园,在送孩子入园前,要对孩子的书包、口袋检查一遍,看幼儿身上有无不安全器物。

  4、接幼儿离园,家长要提醒幼儿主动与老师说“再见”。

  5、孩子离开老师,由家长带走后停留在幼儿园玩耍,家长有监护责任,如发生意外,其责任自负。

  6、孩子有身体不适及特殊情况一定要和老师交待清楚,不要隐瞒。

  7、为安全起见,不要给孩子穿长带子鞋,长带子衣服,孩子的着装应简洁舒适、便于运动。幼儿在园期间最好不带装饰性物品或贵重首饰,以防丢失或吞食造成意外。

  8、家长应注意幼儿的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幼儿不带零食入园,不吃冷饮,更不能在游动摊点给幼儿买零食吃,若幼儿在吃零食时发生安全事故,幼儿园不承担任何责任。

  9、家长应勤给幼儿剪指甲,教育幼儿不在园内乱扔果皮、纸屑、爱护公共财产,培养幼儿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

  10、家长在接送幼儿途中,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由家长本人亲自接送,教育孩子过马路要靠右行走,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嬉戏,遵守交通规则,若在途中出现安全问题,幼儿园不负任何责任,责任自负。

  11、为减少因幼儿发生意外事故引起的争端和经济损失,本着自愿的原则,幼儿园每学期开学时组织幼儿参加集体意外伤害保险,家长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为您的孩子投保。如果确有特殊情况不愿入保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幼儿园不负任何责任。

  12、幼儿之间在共同玩耍的过程中,难免会产生一些争执矛盾,产生些小的摩擦,家长之间要相互包容。如有特殊情况要尽快找老师反映,由幼儿园进行协调处理。家长不能擅自找孩子解决问题,如因此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13、家长要配合幼儿园做好幼儿的安全工作,加强对幼儿安全意识的培养,教育幼儿不动手打人,不做危险动作,不做不安全的游戏。

  14、家长应引导和督导其孩子每天坚持早睡早起,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15、国家已于XX年9月1日开始实施《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幼儿在正常活动中出现较大意外事故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16、家长通讯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本班教师。

  各位家长,幼儿的安全,是幼儿教育工作重中之重,是幼儿健康成长的前提,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要靠家长和幼儿园共同来营造,希望家长能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高度重视幼儿安全,自觉遵守以上条约。谢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家长联系电话:

  幼儿园:(盖章)

  幼儿家长签名:

  班主任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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