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安全责任书↘多篇↙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15日    一键复制全文

药品安全责任书 『范文1』

  为充分发挥药品监督管理职能,保证药品质量,强化药品经营企业责任意识,促进形成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切实保障用药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药品零售企业的健康发展,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药品企业安全信用分类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主体

  本《责任书》由百里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与百里乡各药品经营(单位)负责人签订,药品经营企业为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责任内容

  (一)药品经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药品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规定要求经营药品,自觉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灵台县药品零售企业安全信用体系记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药品经营企业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

  (三)药品经营企业必须遵照依法许可的事项从事经营活动,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药品经营企业不得擅自更改《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事项;不得买卖、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不得出租或转让柜台;不得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

  (四)药品经营企业应配备相应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得聘用兼职或挂职的药学技术人员,未取得岗位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上岗。药品

  经营企业每年应组织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五)药品经营企业应具有与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施、设备和卫生环境。

  (六)药品经营企业购销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不得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不得经营假、劣药品和非法经营特殊药品,药师(驻店药师)不在岗不得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

  (七)药品经营企业不得在电视、电台、报刊和公共、经营场所进行虚假药品广告宣传。

  (八)在执法过程中,药品经营企业不得向执法人员赠送 “红包”、有价证券、礼品,对有违法违纪的药品监督管理执法人员要及时向纪检部门举报或投诉。

  三、责任追究

  药品经营企业违反上述责任内容之一的,除依照《灵台县药械安全信用分类管理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记录》的有关规定进行记分和曝光外,还视其情节轻重,根据有关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五、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食药监管部门和药品经营单位各留存1份。

  监管单位(盖章): 药品经营企业(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药品安全责任书 『范文2』

  为了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20xx年工作责任目标如下:

  一、食品安全

  (一)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1、建立管理处(场)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在管理处(场)的领导下、指导协调、检查督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2、及时提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协助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组织协调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5、负责辖区内创建“食品餐饮消费安全先进单位”具体工作。

  6、完成管理处(场)交办的其他食品安全工作。

  (二)食品安全工作目标

  1、全面落实管理处下达的食品安全工作目标。

  2、按时参加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会议,指导协调、检查督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3、积极落实省财政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全省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将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

  4、在管理处(场)统一领导下,配合实施“食品安全六大工程”,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并结合农村实际,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实现工作目标。

  5、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参与协调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6、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报告、通报、分析、共享、预警、发布制度,定期发布食品安全和市场检查信息。定期向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7、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积极协助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网、责任网和流通网建设工作,加强对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确保本辖区食品安全。

  8、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强化食品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增强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9、力争每个行政村创办一家“便利食品放心店”,创建达标率不得低于90%。

  10、建立本辖区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户档案。

  11、加强学校食堂和餐饮业的监管,辖区内集中供餐学校和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达100%,农村集体集餐备案率达80%。加强食品经营企业的管理,食品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建立台账率达100%。

  二、药品安全

  (一)药品安全工作责任

  1、在管理处(场)的统一领导下,对辖区药品经营单位、医疗机构进行检查督促。

  2、支持和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人员依法开展检查。

  3、协助解决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发现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及时报告。

  5、完成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6、完成管理处(场)交办的药品安全工作。

  (二)药品安工作目标

  1、辖区无假劣药品,无非法渠道购药,无证经营药品行为。

  2、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完善以行政监管为主体,技术监测为支撑,社会监督为补充的农村药品监管体系,实现农村药品监督网乡镇、行政村全覆盖,切实提高监管网络运行实效,确保农民群众用上安全有效的放心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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