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安全责任书 『范文9』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立责任书单位:____________
为确保施工期间的人身、设备安全,以及运行中设备的安全运行,进一步明确施工中甲乙双方职责,落实安全责任,根据电力行业颁发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特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作为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有关条文如下:
1、甲方安全职责:
1.1甲方应对乙方事先提交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和安全施工资格证书进行审查及备案,了解在此前的施工业绩及施工安全情况。
1.2审查由乙方提供的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和企业法人代码及税务登记证书进行审查及备案。
1.3审查由乙方填写的外包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表,包括施工人员概况、特种作业人员及“上岗证”复印件,审查由乙方提供须主管部门确认的工程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负责人名单证明原件。甲方按规定及时向乙方发放施工证。
1.4甲方应对乙方事先提交的该工程的“三措”计划进行审查和指导,合格后监督乙方严格执行,必要时或根据乙方请求及《安规》要求增设甲方专人监护。
1.5协调乙方提出的沿线交叉跨越线路停电配合等工作,必要时应会同乙方现场实地踏勘,商定施工方案。
1.6开工前甲方负责向乙方负责人和现场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全面交待现场工作条件及工作环境,对有关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
1.7施工期间甲方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监督,发现违章作业及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时,可及时制止、纠正,必要时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
1.8负责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有关职责。
2、乙方安全职责
2.1必须具有国家行政部门发放的有效的“三证”: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全套复印件、建设部门颁发的《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和《施工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
2.2提供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及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同时应提供受法人委托签订经济合同、签订安全责任书的证明书原件及“进(出)城承包工程许可证”。
2.3开工前乙方应填写《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表》、《施工(工作)人员概况》,提供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名单及“上岗证”复印件,提供经主管部门确认的工程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负责人名单的证明原件。
2.4开工前组织对全体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工作任务,使全体施工现场各级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安全措施、安全注意事项。对施工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活动和总结,并有记录,必要时请甲方派员参加。
2.5开工前提供维护工程的施工组织方案、施工作业计划、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对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必须订立单项措施。
2.6禁止使用未成年人及老弱、残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新入人员(包括临时工、合同工与参加劳动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交待现场安全注意事项,相关记录、资料正确齐全,方可进场作业。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禁止使用临时工、民工或劳务协作工,临时招用的民工进行适合现场作业的安全教育后方可进行地面辅助作业工作,民工、临时工的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7施工期间,各种交通工具、设备和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工程使用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防护设施的必须有安全检查记录。交通工具、设备和工具的维修与保养,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或伤亡事故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2.8施工时,乙方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做好各种安全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明确安全员。对在正在使用的设备上施工的,应与甲方一起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才能施工。施工中一旦发现有安全隐患的,乙方应立即停工,并报告甲方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采取措施整治后确保万无一失再施工。施工人员进行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切实保证施工中的人身、设备安全。
2.9乙方施工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方可参加施工。对从事垂直运输机械、安装拆卸、爆破等特种作业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全体施工人员(包括民工)必须按甲方规定佩证上岗。
2.10乙方应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乙方对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电力、通信线路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如没有防护,或防护不当而导致既有设施损坏,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11及时详细地对沿线交叉跨越、高低压线路等进行实地踏勘,提供书面资料,便于甲方协调配合。
2.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监督和指导,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施工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乙方负责人(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对甲方提出的有效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2.13负责合同中规定由乙方承担有关职责。
3、安全考核:
3.1若因乙方人员违反本责任书或违反《安规》及安全规章制度,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3.2若因合同期内乙方维护不力或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并且可以作出取消其代维资格,合同终止的处理。
3.2 若因乙方人员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无违反本责任书或违反《安规》及安全规章制度,并在合同期内没有发生责任安全事故,甲方应对乙方在安全工作上给于适当奖励。(建议奖励20xx元左右)
4、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责任书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责任书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代表:________ 代表: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
五一安全责任书 『范文10』
本厂汽车修理操作在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以下操作规程作业成绩、否则所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汽车修理工)自行负责。
1、工作前应检查所使用工具是否完好。施工时工具必须摆放整齐,不得随地乱放,工作后应将工具清点检查并擦干净,按要求放入工具车或工具箱内。
2、拆装零部件时,必须使用合适工具或专用工具,不得大力蛮干,不得用硬物手锤直接敲击零件。所有零件拆卸后要按顺序摆放整齐,不得随地堆放。
3、废油应倒入指定废油桶收集,不得随地倒流或倒入排水沟内,防止废油污染。
4、修理作业时应注意保护汽车漆面光泽、装饰、座位以及地毯,并保持修理车辆的整洁。车间内不准吸烟。
5、用千斤顶进行底盘作业时,必须选择平坦、坚实场地并用角木将前后轮塞稳,然后用安全凳按车型规定支撑点将车辆支撑稳固。严禁单纯用千折顶顶起车辆的车底作业。
6、修配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原件或更换件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并严格按修理技术规范精心进行作业和检查调试。
7、修竣发动机起动前,应先检查各部件装配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加足润滑油、冷却水,置变速器于空档,轻点起动马达试运转。严禁车底有人时发动车辆。
8、发动机过热时,不得打开水箱盖,谨防沸水烫伤。
9、地面指挥车辆行驶,移位时,不得站在车辆正前方与后方,并注意周围障碍物。
企业负责人(签章、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责任人(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五一安全责任书 『范文11』
甲方:
乙方: 年级学生家长:
《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教育学生是学校、家庭、社会共同的义不容辞的责任。”学校、家庭和社会均应为青少年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安全、和谐、健康的教育环境。为了能够将法律法规中明文规定的安全教育落到实处,根据以上法律条款和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学生家长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本着既充分尊重家校双方对学生教育的意愿,又应明确家校双方对学生安全教育方面各应承担责任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乙方应履行的安全教育职责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责任:
(一)甲方有依照《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对违反安全教育等相关制度的行为学生有批评、处分的权利。
(二)甲方应利用每天跟班、每周一升旗集会、周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一定的自护、自救和安全防范等基本知识。
(三)甲方应通过定期检查的方式,协助学校排查在建筑物、教学器材、教学场地等硬件设施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每一个学生在校园学习活动的安全。
(四)甲方要求每一个教职员工应规范执教行为,不采用简单粗暴的方式处罚学生。
(五)甲方对发生在校园内侵害学生人身安全的事件有制止和优先调处的义务和权利。
(六)甲方应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使班级学生、班级间学生文明、友好、和谐相处,做到不欺辱、歧视同学,尤其严防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
(七)甲方享有优先处理学生安全事件的权利和负有出现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向学校汇报、家长告知的义务,伤害事件中负有送受害学生到附近医院、诊所救治的义务,但一切费用均由侵害学生家长或乙方承担。
(八)甲方应教育学生在校内外不食用过期、变质、未经清洗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饮品。
(九)甲方班级所有任课教师有在紧急危险情况下疏散,保护学生逃离现场的义务。
(十)甲方要求学生在校学习或活动期间不准擅自出校门或离校,否则,出现事故责任由学生个人和家长自负。
二、乙方责任:
(一)乙方也应自觉履行《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教育子女的职责,做到不将自己应负的责任推卸给学校或他人。
(二)乙方应利用子女在家时间,耐心细致地对子女进行防骗、防盗、防火、防毒、防邪、防溺、防赌、防震、防暴、防侵害、防煤气、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教育;同时应教育子女不和同学打架、吵嘴,不在校外吸烟、饮酒、上网、不带管制刀具。
(三)乙方应积极、主动配合甲方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配合甲方做好安全事件的处理工作,做到不躲避、不无理取闹、不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秩序,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学校放学、放假后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自负。”和“学生不听学校告诫自行离校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学生自行承担后果”、“学生在放学、放假后自行到校发生的安全事故,后果自负。”和“违犯学校纪律而引发的安全事故后果自负”的相关规定,乙方应教育子女防止以上现象的发生。
(五)乙方有协助甲方处理与自己有关联事件的义务和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的责任。
(六)乙方子女在校园围纪攀树、登高、动触电路等行为造成自伤的,乙方承担全部医药费;给同学造成伤害的,应主动和被伤害学生家长联系,取得对方谅解,使事件能够平稳解决,并承担所有费用。
(七)乙方因纵容子女在校园内外给其他同学造成伤害的,承担全部责任。
(八)乙方子女在校园内外因饮酒、游泳、洗澡、留宿他家、上网等监管不利而引发安全事件的,责任全部自负。
(九)乙方子女在校受到伤害,乙方不得冲撞、殴打、侮辱师生、更不能无理取闹、影响学校正常教学工作,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有权利制止并报告公安司法机关介入处理。
(十)乙方因不按时接送年龄过小的幼、少儿,在上、放学中途发生安全事故者,后果自负。
(十一)在沙尘暴、暴风雨等特殊天气或事件中,学校通过村组、电话告知学生家长前来接学生回家而乙方未履行义务者,由此引发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二)按照有关规定,学生因上、放学途中,旷课、逃学发生的安全事故,而甲方行为并无不当,责任由乙方及其子女自负;发生打架伤害事件,由双方家长自行解决,或诉诸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学生在校内外食毒或自杀、自伤或因乙方教育方式不当,致使学生自伤、出走,甲方行为并无不当,责任由乙方负责。
三、争议及事件调处
(一)甲方及其上级机关有优先处理师生、学生间发生的安全事件的权利。
(二)安全争议或安全事件应先由双方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由学校出面解决;乙方不服学校处理结果者可上拆至当地公安机关、司法机关进行调处。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班级、学校、家长各执一份。
五、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学生在该校完成学业或中途离校止。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