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安全责任书 『范文3』
为促使各位幼儿家长明确责任,积极做好幼儿假期安全工作,确保幼儿生命安全,保证幼儿健康成长,特制定本责任书。在假期内家长应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对幼儿的教育,增强幼儿“安全第一”的意识,教会他们一些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本领。
2、监督幼儿遵守社会公德,弘扬社会正气,积极参加有益的社会活动。
3、照顾好自己的子女,采取措施,防止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
①严禁幼儿擅自到河边、沟边、崖边等危险的地方玩耍。
②不准玩火,严禁野外用火,教育幼儿注意安全用水,防御雷电。
③教育幼儿注意交通安全。
④教育幼儿不到农田玩耍,不损坏庄稼、花草、树木。
⑤教育幼儿注意户外活动安全,不在人多的地方聚集,远离危险地带,不做危险游戏,不私自外出游玩。
⑥教育幼儿合理饮食、讲究卫生,勤洗手、喝开水、吃熟食,远离有手足口等传染病幼儿,减少与其接触。
4、教育幼儿提高警惕,防止坏人侵害。
希望各位家长加强对子女教育监督,保证幼儿“五一”假期在家安全,全力杜绝各种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最后,祝您“五一”快乐,阖家幸福!
班 级: 幼儿姓名:
班主任: 家长签名:
20xx年/月/日
五一安全责任书 『范文4』
一、安全教育
公司交通安全学习和教育分三个层次开展并落实:
1、公司每季度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培训,针对培训内容对所有准驾人员进行考核,签订责任书的驾驶人应准时参加,因工作等原因不公司能参加的,由各部门负责安全的责任人及时补课,做到安全教育不漏员。
2、各部门内部一个月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做到全员重视交通安全。
3、出车前各部门负责人对驾车人的情况应熟悉,作必要的出行前的纪律教育。
二、行车规范
1、驾驶人员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谨慎驾驶,做到依法行驶、文明行驶、安全行驶。
2、出车前要检查用车状况(制动、转向、灯光、刹车),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行车时做到“八不”:不闯红灯、不违章掉头、不闯禁行线、不酒后开车、不违章超车、不超速行驶、不超载、不乱停车。所有乘车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4、严禁把车辆交给未与公司签订责任书的人员驾驶。
5、未经单位领导安排,不得擅自动用车辆;若私自出车发生事故,肇事者应付一切责任,赔偿费和维修费以及由此引发的各种不良后果均有驾驶员本人负担。
三、节假日准驾人员行车规范
1、为确保“节假日”期间的供水安全稳定,为提高公司员工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保证不出现安全事故,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安全隐患,要求各单位在“节假日”之前召开司机交通安全例会。
2、“节假日”期间驾驶公司车辆人员必须是取得驾驶资格证两年(含两年)以上的准驾人员。
3、各单位保证“节假日”期间的车辆专车专用、专人专用。
四、车辆保养
1、出车后要做到车容整洁、车内整洁。
2、驾驶员每天必须对车辆进行清洁、检查,随时保持车辆外观整洁和安全部件技术状况良好,确保行车安全。
3、车辆维修必须向单位主管部门申报,确定维修项目后到指定修车厂维修。
五、事故处理
1、如遇交通事故应及时向公司主管部门汇报、瞒报、虚报者按责任书处罚规定处理。
2、驾驶人员行车中的交通事故属甲方责任,公司视情况追究其责任。
3、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应及时报警,不逃逸、不漏报,并报公司主管部门解决。
六、处罚
1、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驾驶人员的行车安全负责。
2、行车中因甲方责任造成车辆损失和人员伤亡,试车辆损坏和人员伤亡程度,分别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①损失在3000元以上的,个人承担5%损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个人承担7%,个人承担部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
②交通安全责任与年终评比和个人奖金挂钩。凡发生交通事故,认定为甲方责任的按人员伤亡及车辆损坏程度分别采取:
a:造成人员死亡或伤残的,扣罚部门主要负责人季度奖金,当事人年终奖金,部门不得参评先进集体,个人不得参评先进个人;
b:车辆损失在3000元以上的(含),扣罚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当事人季度奖金20%,部门不得参评先进集体,个人不得参评先进个人;
c:部门在一年中发生两次以上交通事故(甲方责任),并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扣发当事人奖金,部门不得参评先进集体,个人不得参评先进个人;
d:发生重大事故,除经济赔偿外,按有关规定处理,并不得再驾驶公司车辆。
③正常行车,因路况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责任事故,公司免除其赔偿责任。
④公司发现酒后驾车人员,扣发本年度所有奖金,一律停止驾驶公司机动车辆并记行政大过一次。
七、其它
1、交通安全纳入季度考核年终考核,由办公室参评。
2、京燕公司所有驾驶人员必须签订责任书,未签订人员不许驾驶公司车辆。
3、责任书实行逐级签订,层层贯彻落实的原则。
4、公司车辆主管部门是公司安全保卫部。
主管领导(签字): 驾驶人(签字):
年 月 日
五一安全责任书 『范文5』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和资产安全,保障生产和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甲方与乙方签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书。
双方职责
一、甲方(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必须建立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落实专职特种设备管理人员,甲方对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工作全面负责。
二、甲方必须制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及科室部门的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对本公司使用的所有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培训,取得资格证后才能上岗,并制订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定期对各设备、容器进行检查,确保能正常运行。
三、按国家有关规定,甲方要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配置适量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安全生产防护装置等,并要定期维修,确保设施器材与装置完好。
四、乙方,要带头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公司一切的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等;
五、作为特种设备的一线管理者,乙方必须在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每天要定时巡查,督促工人执行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及相应的操作规程,发现违章操作立即指正,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
六、乙方要对矿的特种设备管理献计献策,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并积极与监督部门沟通,提高管理水平,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
七、乙方绝对不能向上隐瞒矿内发生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考核与奖惩
矿规定一般情况对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季度考核和年考核,若本公司一季度内未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对该负责人奖励,作为季安全生产奖;一年内未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则奖励年度安全生产奖。若一季度内发生一起一般性事故,扣除安监科负责人季度奖并进行检讨总结、留岗试用;发生两起事故,撤销职务,扣除年终奖金,并视事故的影响程度追究相应的其他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