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范文27』
在寒假期间,为了更好地配合学校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请家长们注意督促孩子增强意识,学会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本领,为此,我校与学生家长、学生、班主任签订如下责任:
一、教育子女增强“安全第一”意识,学会一些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本领。
二、严禁学生到机井、河、池、水库中滑冰或玩耍。
三、任何时间在家在外不准玩火,要安全使用火烛,不准放鞭炮,不能在田间放火,防止引发火灾。
四、注意交通安全。孩子外出应有家长陪同,行走或乘车应请注意安全,在公路上要靠右行走,横穿马路要从斑马线通过,交叉路口、转弯路口、陡坡注意来往车辆。不要乘坐无牌、无证的车辆,不准私自骑自行车外出。
五、要防止坏人的侵害。不要单独外出游玩,购物要有家长同行;不搭陌生人的便车,不接受陌生人的钱财、玩具、礼物或食物。不让陌生人进入房中,不在他人面前炫耀父母的地位或财富,以免招致麻烦。不管坏人以任何方式威胁,千万不能开门。要学会使用“110”、“119”“120”等报警电话,但切忌随意拨打,否则要负法律责任。
六、要注意防止触电。不让孩子随意触摸电器、插座等有电源性物品,不让孩子使用热得快烧水,不用电热毯取暖,不用各种用电器充电,不私自使用各种电器。
七、防食物中毒。不随便吃腐烂、变质的饭菜、瓜果。不要随意吃不卫生的零食,不喝生冷水。
八、不准进行不安全的戏闹。如抛石头、土粒、杂物、弹弓、木棍、铁器、刀具等追逐打闹开玩笑,不准攀爬大树和各种建筑物。
九、室内用煤球炉取暖应该注意:保证室内空气流通,防止煤气中毒。掌握正确使用液化气常识,不单独开液化气炉灶。
X年XX月XX日
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范文28』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重庆市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全面提升农村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我市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确保我镇创建成为药品安全示范镇,特与涉药单位签订《药品安全责任书》。
一、持证亮照经营。经营者应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完备的经营证照,药品零售企业应通过GSP认证,年终信用评定达到A或B级;医疗机构应通过“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化”达标验收。
二、人员到岗履责。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是药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履行药品质量安全责任。执业药师、药师等药学技术人员到岗履责,指导患者用药安全有效。
三、进货渠道正规。慎重选择药品供应商,保证药品质量,不接受来历不明的药品,不从无合法经营资质的供货商进货,进货时应向供应商索取相关证照并妥善保管,以备查验。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使用药品由市内药品批发企业统一配送。履行购进验收职责,严把药品质量验收关,做到票、账、货相符。
四、储存养护到位。药品根据其温湿度要求,按照规定的储存条件存放。定期检查药品的质量并记录,对近效期的药品应制作卡片上墙警示,过期药品应及时销毁,绝不再销售使用。
五、服务优质真诚。提供咨询服务,指导患者安全、合理用药。严格处方药管理,单轨制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设置意见簿,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及时解决顾客的批评或投诉。经营场所做到环境卫生、整洁。
小周镇人民政府涉药单位:
负责人:
负责人:
举报投诉电话
20xx年月日
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范文29』
家长结伴携带孩子外出参与演出,可以开拓孩子视野,增加人际交往的机会,我园可以负责演出的发起与联络。为保证孩子安全,明确家长携带孩子参加演出时应当承担的安全责任,请在以下方面与我园达成共识:
一、外出演出为各位家长个人行为,由家长自发自愿参与,出行方式、费用支出等事项由参加演出的家长自行解决。
二、我园对演出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或产生的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参加演出幼儿的家长为演出责任人,对自己及自己的孩子参加演出期间的一切行为及可能发生的意外及事故负全责,所有责任由家长自行承担。
四、家长应将对孩子的安全教育贯穿演出始终,演出期间确保采取必要、足够的安全措施保证孩子安全;应加强对自己孩子交通、游戏、防水、防火、防电、防绑架等安全教育,培养和提高孩子自救自护的能力。
五、外出演出期间家长及其孩子因个人原因与他人发生纠纷,相关责任由发生纠纷者自己承担,与我园及参加演出的其他家长无关。
六、本责任书由参加演出的家长签署后交XX幼儿园存档。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幼儿姓名:
家长签字:
所在班级:
XX幼儿园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