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风工作目标责任书汇总31篇(3)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7日    一键复制全文

纠风工作目标责任书 『范文6』

  为了加强对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省殡葬管理条例》、《市殡葬管理办法》和《区殡葬管理实施细则》及区委、区政府有关指示精神,巩固我街道殡葬改革成果,街道党委、办事处与各村(居)签订责任书。

  一、全街道殡葬改革工作由街道党委、办事处根据上级要求和本街道实际统一部署,加强协调,搞好督促检查,各村(居)要认真抓好本辖区范围内工作的落实,各村(居)书记、村(居)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二、村(居)在殡葬改革工作中的职责。

  1、将殡葬改革工作列入本村(居)两个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并摆上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确保火化率100%。

  2、健全殡葬改革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根据本村实际情况进一步健全村(居)信息员工作网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专人负责具体抓,保证做到有人抓有人管和信息畅通的殡改工作网络。

  3、建立治丧协议制度。各村(居)要出具死亡证明,写明就骨灰安葬地点、出殡时间等有关事项,与治丧户到街道殡葬管理办公室签订治丧协议,签订率100%;禁止在丧事活动中扬幡幢、抬魂桥、路祭、念经、做道场和使用纸人、纸钱和纸屋等迷信用品;禁止在公路、街巷、广场、学校、医院、殡仪馆等各种公共场所吹打鼓号、锣等乐器和鸣放鞭炮、烧香点烛及抬花圈、扛花篮游行;禁止在林区和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烧香烛、鸣放鞭炮;禁止二次送葬现象。要经常组织对辖区范围内的丧葬用品市场进行清理、整顿。

  4、严禁在自留山、承包山、自留地、承包地、公共山地和“三沿五区”内乱葬乱埋。

  5、大力推广骨灰树葬及撒江、撒海等不保留骨灰的方式。

  6、积极做好殡葬管理服务工作,维护殡仪馆的正常性工作秩序,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7、大力拆除违法建设的坟墓,禁止装修坟墓,积极抓好遗骨火化。

  三、街道党委、办事处按照殡葬改革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各村(居)执行情况列入年度考核。

  四、奖励措施(100分制考核)。

  1、各村(居)书记主任亲自抓,专人负责具体抓,得10分,未落实专人负责扣3分;

  2、火化率达100%得10分,出现一次土葬事件不得分,年终不得评比先进,本街道土葬地所在村扣5分。

  3、认真完善和实施文明节俭治丧协议制度,维护正常的殡葬秩序,禁止在公路、广场、街道、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从事殡仪活动和沿途使用高音嗽叭放哀乐及相关音乐,并禁止在安葬场所从事违法殡仪活动的得40分。违反文明节俭治丧协议制度和二次送葬的,发现一次扣2—5分,在公共场所从事殡仪活动的,发现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

  4、进一步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的清理、整顿,取缔非法销售点和非法殡仪服务的得10分。发现有非法销售丧葬用品点,每发现一处扣2—4分,发现非法殡仪服务扣2—4分,扣完为止。

  5、教育丧主遵守殡葬管理法规,维护殡葬服务工作秩序,保护殡葬设备的得10分。凡出现扰乱殡葬工作秩序,故意毁坏殡葬设施或者殴打、侮辱殡管人员和殡职工作的,每次扣5分,处理不力的不得分。

  6、未出现乱埋乱葬的得20分,对部分群众私自乱埋乱葬的,一次扣2—5分,扣完为止。

  7、对大规模组织拆除、迁移“三沿五区”坟墓,移入树葬式墓地和新地深埋的成绩显著的加3—7分,有其他突出典型经验的酌情加分。

  8、街道办事处对殡葬工作实行奖励政策,对考核得分95分(包括95分)奖500元;90分以上(包括90分)奖300元;90分以下不得奖。

  9、驻村干部与村居考核一致。

  五、本考核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年终由政法民政办会同纪委组织考核。

纠风工作目标责任书 『范文7』

  一、组织工作

  1、建立党员民主议事会及重大事项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征求意见制度,拓宽党内信息沟通渠道。

  2、完善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提高领导班子民主化、科学化决策水平。

  3、完善党建联系点责任制,班子成员定期深入联系点开展工作。

  4、结合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增强整体合力”为主题的学习活动;认真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切实解决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5、积极组织参加区、街各类干部教育培训,配合街道做好干部考核、考察工作。

  6、按照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发展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标准,积极开展争创党建工作示范点活动。

  7、关心帮扶困难职工,深入推进“惠民工程”。

  8、进一步做好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加强工会组织建设,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不断扩大志愿者队伍,深化“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配合做好街道妇联换届选举工作,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9、认真贯彻落实工委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的各项工作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内容,扎实开展好先进性教育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10、加强党员教育阵地建设,加大对党员电教点的软、硬件投入,全年开展党员电教活动不少于12次,并有讨论记录;充分利用红花党建网站开展党员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党员为党建网站提供信息,全年要有5条以上党员教育工作信息刊登在《红花信息》或红花党建网站上。

  11、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继续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重点在生产一线、各类人才、青年中发展党员。坚持抓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12、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创建党员示范岗、党员挂牌上岗等形式,鼓励在职党员在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在职党员的职业特点和个人专长,适时、适宜地组织他们为所住社区、村提供服务;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注重发现和广泛宣传在各自岗位上做出优异成绩的党员先进典型。

  二、宣传思想工作

  1、结合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以领导班子成员为重点,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班子全年学习不少于12次。充分利用每月党员活动日,抓好经常性理论学习,党员干部的参学率达到95%。积极参与街道第三期党务工作者读书笔记展评活动。

  2、结合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积极开展理论研讨。把学习收获转化为有效的工作思路和解决问题的科学方法。

  3、利用板报、橱窗、党员电教室等多种载体,深入宣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扩大理论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4、积极推进学习型农村建设。继续开展“学习型职工”、“学习型班组”等创建活动。

  5、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做好干部职工思想工作,及时为群众解惑释疑,更好地促进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

  6、弘扬新时期红花精神,大力宣传在“三创”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努力形成崇尚先进、争当典型的良好风尚。

  7、积极开展“迎十运盛会,创文明城区”系列宣传活动。结合抗日战争胜利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纪念长征70周年、郑和下西洋600周年等重大节庆活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爱国热情。

  8、继续开展文明街道创建活动。要认真对照《全区文明街道测评体系》,逐项进行落实,切实做好各项迎查准备工作。

  9、继续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开展“文明从细微处入手”市民素质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德从商”文明经营活动,大力打造大明路“文明诚信示范街”,努力塑造农村诚信形象。

  三、纪检监察工作

  1、深入学习和贯彻中央关于惩治和预防《实施纲要》,认真贯彻区委《关于建立健全反腐保廉体系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开展宣传,形成共建惩防体系的整体合力和良好氛围。

  2、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班子成员 “一岗双责”制。严格执行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和责任制报告制度。每半年向工委、纪工委全面报告一次履行职责及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任务的情况。

  3、强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廉政勤政、党纪条规和反面警示教育。全年开展党风廉政专题学习不少于4次。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进农村,营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

  4、强化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突出抓好以下“五个重点”。(1)按照中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的要求,认真解决好向领导干部送钱、跑官要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牟取私利等突出问题;(2)坚决刹住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红包”、礼金、有价证券的行为,确保不再回潮;(3)严令禁止和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参与赌博的行为;(4)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子女出国(境)上学、买房、婚丧嫁娶等重大事项严格实行报告等制度;(5)在党员干部中全面实行工作日中午禁酒令(接待境外客商和重要外事活动除外)。

  5、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支持创业职工依法检举、控告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鼓励署名举报。对职工反映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及时汇报并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6、严格执行街道《关于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街道加强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票据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设立账外账,杜绝“小金库”。坚持大额资金使用审批制,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全年招待费及外协费用在上年基础上下降5%。严控公车费用,严禁公车私用、私驾公车及酒后驾车。

  7、大力推进村务公开。按照规定的公开内容和时间进行公开。积极推行职工评议、质询听证等民主形式。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乡政府、各村(社区)各执一份。

  书记(签字):乡长(签字):

  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

纠风工作目标责任书 『范文8』

  为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落实各部门、各单位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安全,为我镇经济发展和建设“平安石塘”、“和谐石塘”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镇政府与各村(居)签订20xx年度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组织领导。各村(居)要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成立组织,落实责任,主要领导是本辖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工作负总责。将消防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加大投入,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及时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

  二、责任制建立。各村(居)要根据本辖区的实际制定《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与辖区内单位以及所属企业签订责任书,将责任和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管理模式。各村(居)制定的《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一式三份,签订单位各留存一份,交镇安办一份。

  三、消防基础建设。各村(居)要积极加强消防志愿队建设,担负起本辖区一般火灾的扑救任务,同时编制消防规划专篇。

  四、宣传教育。在元旦、春节、秋收、庙会等重要节假日和活动期间,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并有图片、文字记录。各村(居) 每季度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不少于2次。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等方式定期进行防火安全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深入开展“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的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和“防火墙”工程建设工作。

  五、消防专项治理。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要节假日期间,各村(居)要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反馈、有记录,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对易燃易爆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重点防火单位、“五小场所”等消防安全容易出现问题的薄弱环节,进行经常性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及时整改火灾隐患,杜绝出现重特大火灾和亡人火灾事故。

  六、奖惩。镇政府每年对落实《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情况进行考评验收。对落实情况较好的将给予表彰奖励;对责任书中明确规定完成时限的工作任务,完成任务目标较好的给予表彰,对未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有重大火灾隐患未及时整改的、发生死亡1人以上及重特大火灾事故、一次火灾直接损失超过10万元的,施行一票否决,镇政府将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责任。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存档备查,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石塘镇人民政府(盖章) 村(居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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