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保税区外汇管理办法 『范文3』
问:我国境内禁止外币计价结算,为什么保税区可以用外币计价结算?
答:保税区是海关实施特殊监管的经济区域。保税区与境外之间(一线)货物进出,海关实行备案管理,不征关税;而对保税区与境内区外之间(二线)货物的往来,实行报关管理。在外经贸管理上,除一些特殊货物外,一般货物进出口不纳入许可证、配额管理。
因此,与海关、外经贸管理方式相适应,新《办法》要求保税区与境外之间的一切经济往来,必须以外币计价结算,不得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保税区与区外之间贸易项下保税货物的往来,必须以外币计价结算,不得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保税区与区外之间非保税货物项下交易,可以以外币计价结算,也可以人民币计价结算;区内行政管理机构的各项规费应当以人民币计价结算;区内机构之间以及保税区之间的经济往来,可以以外币计价结算,也可以以人民币计价结算。
问:您能详细介绍一下保税区内企业境内外汇帐户管理规定吗?
答:鉴于保税区内企业与境外和区外的贸易往来均以外币计价结算,为了简化企业手续,减少汇兑损失,加快资金周转,外汇管理局一直允许保税区内企业开立外汇帐户,并且不实行限额管理。
新《办法》规定,区内企业开立外汇帐户,应当经外汇局批准。外汇帐户分为经常项目外汇帐户和资本项目外汇专用帐户两大类。经常项目外汇帐户,原则上只能开立一个,并且应当在企业注册地银行开立。资本项目外汇专用帐户可以在注册地银行开立,也可经开户地外汇局核准后,在注册地以外地区开立。
问:您能否详细介绍一下保税区内企业购汇的有关规定?
答:由于保税区与境外之间的经济交易以及与区外之间的货物往来均以外币计价结算,因此,保税区内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应当不会有过多的人民币收入,也不需用人民币购汇支付。因此,新《办法》中规定区内企业应从其外汇帐户中向境外和区外支付,原则上不得购汇支付。同时,考虑到企业客观需要,放宽了三类购汇:
首先,由于保税区内中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中方一般以人民币投资,在建设期间这些企业还没有外汇收入,借用国内外汇贷款也有一定难度,因此允许其用人民币注册资本金购汇向境内外支付。
其次,由于货物分拨企业和加工企业,是符合保税区功能发展的主要企业类型,它们在向区外机构分拨其产品或经批准加工产品内销时,是以人民币结算,因此,允许区内的货物分拨企业和出口加工企业用在境内销售所得的人民币购汇向境内外支付。
第三,由于保税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资者利润、股息、红利汇出是外商投资的根本保证,因此,允许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资者获得的人民币利润、股息、红利购汇汇出境外。
新《办法》明确,保税区内企业的对外支付,必须首先使用其自有外汇,自有外汇不足支付的,方可购汇支付。而且,区内企业购汇支付时,无论是经常项目下的外汇支出,还是资本项下的外汇支出,均应当持规定的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或经外汇局核准后凭外汇局的核准件到银行办理。
问:对保税区内企业经常项下的外汇收支是如何规定的?
答:我们对保税区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实行“放开一线、管住二线”的原则。保税区内企业经常项下的外汇收入应当存入经常项目外汇帐户中,需要结汇的,可以直接到注册地银行办理。
区内企业经常项下向境外或区外的外汇支付,原则上应先使用自有外汇资金,从其外汇帐户中支付,自有外汇不足支付的,根据新《办法》的规定,区内加工企业和货物分拨企业可以用产品内销所得人民币购汇汇出;以人民币注册设立的区内企业可以用注册资本中实际到位的人民币投资资金购汇汇出;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外方股东的利润、股息和红利可以购汇汇出,其他区内企业不得用人民币购汇支付。
解读保税区外汇管理办法 『范文4』
1、各部门主管应于每月的月末、周末制定本部门上月、上周工作小结,下月、下周工作计划草案,计划及总结应以kpi指标及分析为主。
2、各部门的工作计划草案经总经理办公会协调平衡后,下达正式的目标管理月计划书及每周任务书,由总经理及责任人签名确认。
3、部门主管应制订出目标进程控制表格或看板,对目标达成率及工作进度进行考核,经常检查本部门工作计划/任务的完成进度,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4、每个计划期末,各部门主管应总结本期计划/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工作中需改善的地方、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等,并在总经理办公会上汇报,确定本期计划/任务的完成率。
5、计划期内未完成的工作需说明未完成的原因,并重新确定完成的具体日期,需其他部门配合的,由总经理办公会协调。
6、各期的工作计划/任务及其完成情况评定结果将存放各部门主管的个人档案中,作为业绩考核的内容,并与当月工资挂钩。
7、一般员工的工作计划/任务由各部门主管安排,工作计划/任务的完成情况在部门例会上确认,经部门主管及总经理评定后放入员工个人档案,作为对员工个人考核的依据。部门主管应对员工业绩实行看板式管理,并公布结果。
8、所有试用的员工还应于每周周末对上周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填制<公司试用人员周总结报告书>。
报表及单据管理
1、公司各部门使用的报表、单据应制定统一的格式并编号,编号规则:公司xx部号,如有修改,应填写<文件修改申请单>,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修改。
2、各类报表、单据的传递应及时有序并作好记录。
3、有权知晓报表内容的人员应按公司保密规定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未经授权不得向外发散。
4、各责任部门应按规定的报送对象,报送时限及时准确的报送各类报表。逾期报送或不报送,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予以行政处罚。
信息档案资料管理
1、正式文件使用公司标准文档格式,即有标识、公司名称、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的信笺纸格式,并注明公司(部门)名称、签发人、发放部门、日期等。一般技术材料、培训材料、表格等可简化,保留公司商标即可。
2、第一行文件编号:字体宋体、右对齐、字号五号字。
3、文件编号:
(1)向上级管理部门的报告文件或对外发函:公司(办)字第[20xx]号。
(2)经理签发的管理文档:公司(通)字第[20xx]号。
(3)销售部管理文件:公司(销)字第[20xx]号。
(4)服务部管理文件:公司(服)字第[20xx]号。
(5)财务部管理文件:公司(财)字第[20xx]号。
文件编号由总经理秘书统一进行编号。一般事务性联络可使用<工作联络单>,不必统一编号。
4、文件标题:字体黑体、居中、加粗,字号小二号。
5、正文:字体宋体、字号小四号、行距1、5倍。
6、签发:公司通用管理文件及对外公文或函件由总经理签发;各部门管理文件交总经理审核后由部门经理(主管)签发。
7、发放:正式文件发放到各部门或班组需有文件发放记录。
8、保存:公司所有文件(报送总公司文件、接收总公司文件及其它外部发出及接收的文件)副本由总经理秘书统一保存。
9、传真:对外发传真,统一使用公司标准文档格式,传真前附上附页,说明传真目的、主题等。
10、借阅:因工作需要借阅文档,由借阅人申请,经文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办理借阅手续,借阅和归还要进行登记。
顾客档案的管理
1、顾客档案是公司主要的资源,由各业务部门负责收集与管理。
2、各业务部门应及时将该部门的顾客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编制档案目录。
3、任何员工不得向外部泄露顾客档案所记载的涉及顾客个人隐私的有关资料。
会议材料管理
1、会议举行后,会议记录人员应及时整理会议纪要。
2、整理好的会议纪要经领导批准后分发给有关部门和个人。
3、会议材料须统一格式、编号、归档管理。
技术资料的管理
1、技术部门应及时将本部门的技术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建立技术资料档案。
2、借用技术资料需办理审批及登记手续。
人事档案及员工业绩档案管理
1、建立员工人事档案,每位员工的人事档案包括:求职表、员工调动呈批表、身份证明复印件、社会保险卡复印件、入职登记表、劳动合同、培训协议、照片等。
2、人事档案由管理部行政办统一管理。
3、建立员工业绩考核档案。员工业绩档案包括:试用人员任务书、周计划总结、干部每月每周任务书、述职报告、奖罚记录等。
4、员工业绩考核档案由总经理秘书统一管理。
[篇四:4s店配件仓库管理制度]
一、入库
1、各种产品在未办理入库手续前不得入库。
2、产品入库时要有入库单,库房管理人员按单上所列产品名称、品种、数量、规格点收,清点无误后在入库单上签字。
3、无入库单或入库单与实物不符时,不能办理入库手续,并通告有关人员,重新核查。
4、产品入库时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安全无隐患后,方可入库。
5、贵重特殊产品要及时会同有关部门验收鉴定后再入库。
6、产品入库后要及时入帐(总帐及分类帐)。
二、出库
l、产品出库时要审查计划、手续是否齐全完备。
2、产品出库后要及时销帐(电脑帐及明细帐)。
3、产品没有送货单,出库单一律不得出库。
三、产品保管及安全防范
1、产品按种类,形号分类放置,不得混放。
2、建立岗位责任制、设专人负责,定期点验库存产品,做到帐物相符。
3、仓库通道出入口要保持畅通,仓库内要及时清理,保持整洁。
4、严禁将易燃易爆及强酸强碱等危险品、腐蚀产品带入库存。
5、仓库内、消防、通风、机械车辆、等由专人管理、维修,无关人员不得操作。
6、各种产品码放、搬运入库时应先内后外、先下后上;出库时应先外后内、先上后下,先进先出,防止坍塌伤人及损坏机械设施。各种产品不得抛掷。
7、所有人员不得携带火种入库(如打火机、火柴、香烟等),引火产品请暂交门卫保管。
8、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仓库管理人员办公室。
9、私人物品不得私自入库存放。
10、库存产品要码放整齐,做到离墙离地,防止受潮霉变。
解读保税区外汇管理办法 『范文5』
为加强办公用品使用的管理,节约开支、避免浪费,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办公用品分类:
1、常用品:圆珠笔(芯)、水笔(芯)、铅笔、橡皮、墨水、胶水、回形针、大头针、装钉针、稿纸。
2、控制品:名片、文件夹、压杆夹、文件架、计算器、钉书机、笔记本、会议纪录本、信封、笔筒、钢笔、白板笔、水彩笔、固体胶、胶带、标签纸、涂改液、更正带、档案盒、档案袋、皮筋、刀片、图钉、票夹、印台(油)、量具、刀具、软盘、刻录盘。
3、特批品(不列入办公用品费用考核):印刷品(各类宣传单、各类表格、文件头等),财务帐本、凭证,苹果机彩色墨盒及打印纸,u盘等。
二、办公用品使用对象:各公司主管以上管理人员、职能和业务部门员工,具体由各公司核定。
三、申购和采购:办公用品常用品由人事行政部门根据消耗情况进行申购备领,控制品和特批品由使用部门(人)提出申购,控制品经各公司总经理批准,特批品经董事长批准;批准后的《申购单》交采购中心执行购买。未填写《申购单》及未经领导批准擅自购买的不予报销。
四、管理和发放:
1、办公用品由人事行政部门统一保管,并指定保管人,按公司核定的费用标准向使用人发放。
2、采购人员应将所采购的物品交保管人办理登记入库手续,保管人根据采购价格核定物品单价,计入领用部门(人)费用,并在每月终填报《办公用品使用情况汇总表》。
3、各部门应指定专人领取办公用品。
五、各部门费用核定及有关规定:
1、各公司各部门应按总部核定的办公用品费用定额标准严格把好申购和领用关。保管人不得超标发放办公用品,确因工作需要超标领用的,应经分管领导同意。
2、核定的费用实行增人增费、减人减费,各部门增人或减人,其费用由人事行政部门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进行调整。
3、各部门因特殊情况需增加费用的,应以书面形式报批,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总经理特批,并报请总部增加该项费用。
4、办公用品使用实行月统计年结算,截止时间为每月终和年终12月31日。由人事行政部门出具报表,财务部审核。费用超支在超支人年终奖金中扣除,节约费用计入下年度使用。
5、各公司可根据总部下达的办公用品定额自主确定各部门及各使用人的办公用品使用标准。
六、其它规定:
1、各部门要控制和合理使用办公用品,杜绝浪费现象。水笔芯、圆珠笔芯、胶水、墨水、涂改液、计算器等办公用品重新领用时应以旧换新。
2、凡调出或离职人员在办理离职或交接手续时,应将所领用的办公用品(一次性消耗品除外)如数归还。有缺失的应照价赔偿,否则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3、办公设备的耗材及维修费用。
1)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的耗材及维修费用,总部另定定额标准。属多个公司共用的,按集团总部规定的标准进行分摊;属各部门或个人保管使用的,计入所在公司定额费用。
2)耗材包括:打印、复印纸,激光打印机碳粉、硒鼓,针式打印机色带,喷墨打印机墨盒(水),复印机碳粉,传真纸,鼠标,键盘等;其申购由设备使用部门(人)负责,并经总经理批准,属多个公司共用的,由指定管理公司的人事行政部门负责申购。
3)办公设备的报修参照耗材申购程序办理。
七、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