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人员管理办法[收集23篇](7)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4日    一键复制全文

护士人员管理办法 『范文18』

  1、认真做好交接班质量记录,按时交接班。上岗前按管理处的要求整理好自己的仪容仪表,热情礼貌服务。爱护公物及岗位上的各种设备。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坚决执行上级的一切指示,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3、对日常安全工作进行自检。

  4、熟悉当值班岗位的地形地物,熟悉小区的基本情况(包括楼层结构、消防、监控等器材与业主入住情况等)。

  5、巡查小区各楼层的房间门、走道、消防通道、电梯间、设备间、消防间、配电间等有无异常情况。

  6、巡查消防、监控等器材设备是否完好、有无短少,供水系统有无跑、冒、滴、漏异常情况及气味。

  7、查看是否有可疑人员、可疑情况等,对在巡查中发现的重大情况或重大问题,必须立即上报,按规定和管理权限作相应的应急处理 。

  8、巡查施工人员是否佩带临时出入证,是否按装修管理规定要求、规范施工(特别是动火施工),是否有非该作业区域的人进入,是否有乱扔装修垃圾等情况。

  9、消防通道是否通畅,有无侵占公共部位现象,电梯运行是否正常。

  10、管理好小区内的安全标识。

  11、严禁以任何形式向业主索要财物、小费。不得无故脱岗、离岗。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维修电工岗位职责

  1、做好本班登记处的记录、反馈。

  2、对日常安全工作进行自检和互检,做好标识。

  3、坚守工作岗位,按规定着装并佩带工作证,仪表端庄,精神饱满,全天候热情为业主服务。

  4、管理好各机电设备正常运行,保证小区用电设备处于最佳状态。

  5、重要机房严格遵守门禁制度,保持室内卫生整洁。

  6、负责小区的各项设备及管道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日常的清洁、保养和巡视检查,并做好保养记录。

  7、积极参与改造完善公共设施及配套设施,对业主的装修咨询提供技术上的建议和监督工作。

  8、发现用电设备运转过程中异常现象,要立即报告上级,对突发性故障应以最快时间修复,减低对业主工作生活的影响。

  9、坚持修旧利废,控制能源减低成本,提高效益,热情为业主提供优良服务。

  10、服从分配,工作认真,完毕有记录。

  11、讲文明,有礼貌,接受监督,业主投诉立即解决,重大问题立即向上级报告。

  12、努力学习业务知识,熟悉图纸资料,提高工作能力,应变能力。

  火灾

  1、接到或发现火警时,立即向主管或经理报告,主管经理边按程序处置边向物业公司总经理报告。

  2、保安部经理接到火警通知后,立即到现场指挥灭火救灾工作。

  3、指派一名主管协同管理人员负责内客户的安全疏散工作。

  4、消防、监控中心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到事先指定的指挥部集合待命。

  5、保安人员立即控制大堂或楼梯的出入口,对所有的人员,只许出,不许进。

  6、启动应急广播,向客户讲明某位置发生火情,不要惊慌,带好房间钥匙,锁门后有秩序地进行安全撤离。

  7、通知工程部变电室断电启动备用消防电源。

  8、通知空调机房,关闭空调系统,开启防、排烟系统及加压风机。

  9、通知水泵房,随时准备启动加压水泵。

  10、根据火势大小,经请示总经理后,向消防局报警。

  11、消防队到达后配合其工作。

  12、通知有关工程人员将消防系统恢复正常。

  接报治安事件的处理

  1、斗殴、流氓、暴力事件报案时,将要问清发案地点、人数、闹事人是否带有凶器。

  2、通报主管总经理及物业公司,并立即赶赴现场、控制事态,劝阻围观人群。

  3、制止双方的过激行为,分别将各方带到保安部,进一步了解情况,做好�事迹并提出对事件的处�意见。

  4、派人清查损坏物品的数量。

  5、若事态失控,经请示总经理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对打、砸、抢及蓄意破坏的肇事者,进行控制并扭送公安机关。

  菏泽南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xx年6月

护士人员管理办法 『范文19』

  公司为了业务快速发展,采用部份兼职业务人员的方式扩大业务范围而降低人力固定成本,但为了提升服务质量,增强联动机制,提高团队作战能力,创建高效、协作的团队,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兼职业务员的标准:

  1. 在本地具有一定的关系网络;

  2. 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并在原单位有一定的业绩;

  3. 自已的客户并且有意愿作兼职业务员的;

  4. 曾作过或现在正在同类公司作业务的;

  5. 满足上面任何一条的且愿意接受公司管理以及培训的人员。

  二、兼职业务员的基本管理规定:

  1. 在进入工作前,须进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经主管确认合格后,才能开展业务工作;

  2.积极宣传公司,言行举止注意公司及个人形象;严格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做好自律。

  3.正确处理客户异议,注意工作方式,树立个人形象,打造良好的企业形象;

  4.不得私自截留公款。

  5.积极参与公司的培训工作以及公司组织的活动。

  三、兼职业务员的业务流程:

  1.业务员与客户通过沟通,了解客户需求,正确宣传公司服务产品以及企业文化

  2.确认客户需要该项服务后,与公司销售内勤联络,将业务信息通报到公司,通报内容有客户的联系方式及客户的要求,客户的进展情况,由销售内勤做成文档形式。

  3.销售内勤统一安排工程人员与客户联络,如有需要,兼职业务人员需陪同工程人员共同处理后续事项。

  4.当工程验收后,兼职业务人员需主动与客户联络,看客户还有什么需求,并及时反馈到销售内勤。

  5.当该工程收款完全结束后,在当月相应酬劳会拔付到兼职业务人员的帐户上。

  四、薪酬的体系:

  1. 拔付薪酬是在收款后的当支付;

  2. 兼职业务人员的直接业务提成是业务总金额的6%,间接业务提成是业务总金额的1%。如李先生是公司客户,经过宣导很认同公司企业文化,愿意作为公司兼职业务人员开展业务。他介绍张先生做了3万元的地暖工程,他得到提成是6%,即1800元,张先生也成了公司兼职业务人员,他介绍黄先生安装了本公司的地暖工程5万元,这样,张先生的业务提成是3000元,李先生还可以拿业务提成500元。

  3. 如果没有成为公司的正式兼职业务人员,以上提成没有;

  4. 因部份业务承接时遇到阻力,经与相关业务人员共同协商,可以调整相关提成比例,拔付薪酬时按协商比例支付。

  五、兼职业务人员面对客户时须一站式解决问题。当用户找到业务人员,不管是何种事项,兼职业务人员能自已解决的要自已解决,不能自已解决也要自已联络能解决问题的人员,并且在联络确认完成事项后,向用户询问事情的解决进展,客户对事项的满意情况。了解情况后及时反馈。

  六、内部人员管理也必须是一站式解决问题。如兼职业务人员找到技术人员要求设计及施工完成日期,技术人员作为主要人员负责制,需与相关人员联络,完整的回复业务人员,一旦发现有推卸责任或推拖现象,必须马上上报,作严肃处理。

  七、在拜访客户时应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做到有礼有节,充分体现公司形象;

  八、兼职业务人员应该主动学习业务技能,每天总结自己在工作过程当中遇到的问题,不管是技术上还是商务上,把遇到的问题记录下来,及时与公司销售内勤及工程部门沟通,达到每天都有进步的效果。于公司提供的培训学习机会,要积极的学习,提高自己的营销知识,提高个人软实力。

  九、员工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 .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

  2 .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或证明 ;

  3 .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体发表言论;

  十、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职

  1.利用公司的资源从事其他兼职工作;

  2 .因兼职影响有损本公司形象;

  十一、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 参与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经营管理的

  2. 投资于公司的商业竞争对手的;

  3. 以职务之便向商业竞争对手提供利益的;

  4. 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行为的;

  十二、兼职业务人员有违反公司规定的,可以予以取消公司兼职的职位,被取消职位的人员不得以本公司的名义开展业务工作。

  十三、公司对兼职业务人员一年进行审查一次,对不符合公司要求的业务人员给于取消兼职,被取消职位的人员不得以本公司的名义开展业务工作。

  十四、被取消兼职的业务人员不再享有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

  十五、根据公司需要及职责规定积极配合同事开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诿、拒绝;对他人咨询不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应就自己所知尽量提供帮助。

护士人员管理办法 『范文2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一套适应本公司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业技术人员,系指按照专业技术 (备注:不做学历限制)编制在生产、质量和技术部门的相应岗位的从事专业技术及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 人员管理

  第三条 本公司成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小组,包括生产质量负责人(专门负责生产的副总)、生产、质量、研发和行政部的相关人员组成,其中生产质量负责人负责管理,行政部负责协调和实施。

  第四条 人员配置应和所开展的工作相适应,应事先明确该项工作的设计任务,同时预测其难度和工作量,这样可以基本做到不浪费人才,充分发挥实验技术人员的作用。

  第五条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小组在定员、定编基础上,确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合理比例;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及任届期满考核工作的审查。

  第六条 各部门提出技术人员补充计划,经人事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小组评审后,报公司相关领导审定。

  第七条 技术人员必须参加部门每年一度的考核。

  第三章 专业技术职务管理

  第八条 专业技术职务,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备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

  第九条 各部门应制定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职责,各级职务均应具备指导下级职务工作的能力,负有为公司培养人才的职责,任期内应具体负责指导一名下一级职务人员的工作和业务学习。

  第十条 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设置,根据所承担工作任务的不同,按照四级进行分类管理。他们是: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工程师(实验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技术工人。各岗位的任职资格由聘任小组审查确定,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参加考试、评审等形式获取的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含国家政策规定范围内通过考试获取的和职称聘任可以挂钩的职业、执业资格获得者)都可以作为参考。

  (一)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岗位职责:

  1.具有较系统和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对本专业有较深入的研究、掌握本专业发展前沿状况。

  2.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解决工作的复杂问题,成绩显著。

  3.主持或组织实验课题的研究,及时更新实验内容和改革实验方法,指导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解决本学科实验技术中的疑难问题。

  (二)工程师(实验师)岗位职责:

  1.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了解本专业学科技术动态,结合实际制定研究技术计划,规划,能发现工作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

  2.在高级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负责所开展项目一个方面的实验技术工作。根据项目研究和试验任务,不断更新实验内容,改革实验方法,提高研究质量。

  3.参加新开实验方案的制订和设计,开展预备实验,并写出详细的实验报告。

  4.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积极主动地完成实验室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岗位职责:

  1.比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对本专业的一般技术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在工作中做出一定成绩。

  2.在中、高级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根据研究任务,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参加实验的预做,并写出实验报告;并对实验结果进行常规分析和处理和各种报表的统计工作。

  (四)技术工人岗位职责

  1.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能承担本专业一般的技术工作。

  2.在有关技术人员的指导下,了解本实验室有关实验的原理和技术,负责一般性技术管理工作。

  第四章 考核

  第十一条 对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平时考核与晋升考核、年度考核与聘期届满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办法。

  第十二条按照公司的要求,定期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人事部门存档,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评审、晋升、奖惩的主要依据。

  第十三条 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由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小组和各部门共同负责,要注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提高考核工作的透明度。

  第十四条 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月度考核内容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的出勤、履行岗位职责等,月度考核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部门负责,和本月的浮动及效益工资挂钩。

  年度考核以月度考核为基础,着重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对其专业水平进行评估。年度考核由管理小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所在部门具体实施。

  第十五条 考核以专业技术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业绩为主要内容,实行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根据不同专业的工作特点确定考核指标,制定考核标准,重点考核工作数量、质量、效果、实绩、成果及所反映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

  第十六条 考核方法

  根据不同的工作性质,至少实行一年一聘用,半年一考核。聘任原则上每年安排一次,一般在专业技术人员上年度考核的基础上,于次年的上半年进行。

  (一)考核原则:注重实绩,客观、公正、公开性原则。

  (二)考核范围:已被聘任,任命的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三)考核目标:专业技术人员聘任、任命到相应岗位后的工作优劣,贡献大小。

  (四)考核内容:

  业绩(定量)考核和工作表现(定性)考核,其中定量考核占80%,定性考核占20%。从德、能、绩、勤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即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专业技术任务的数量、质量,实绩,效益,补充新的专业技术知识,以及工作态度,敬业精神。

  (五)考核标准:以百分制计算,思想品德10分;全面履行了岗位职责20分,完成专业技术任务60分,通过各种途径补充专业技术知识10分。

  (六)考核程序:自我总结,被指导人评价,群众评议,部门评价和考核小组评价。

  (七)考核结论:95分以上为优秀,80—94为称职,60---79分为基本称职,59分以下为不称职。

  (八)聘期管理:打破聘任终身制,凡考核结论为不称职者,将对其实行低聘或解聘,没有受聘或受聘后又被解聘者,均不享受相应的职务工资待遇。

  第十七条 考核结果处理

  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3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比例一般为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10~15%。

  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激励分为物质激励和非物质激励,物质激励包括提高岗位工资、职务/岗位工资等;非物质激励包括提供培训机会、带薪休假等。

  考核为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还提供包括荣誉性疗养与体检、职务消费(指差旅费补助)等。

  第十八条 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以鼓励在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个人。

  第五章 待遇

  第十九条 受聘担任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享受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等有关待遇,如社保、医保等。

  第二十条 工资。本公司工资主要由以下三部分组成工资构成:岗位基本工资、职务/岗位工资和效益工资。其中工龄工资、社保医保、医疗补贴、交通住房、午餐补贴另计。详见:专业技术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医疗。公司每1~2年对专业技术人员作一次全面身体健康检查。

  第二十二条 住房。本公司不直接提供住房(或宿舍),会根据不同的岗位,发放不同的住房补贴,工作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会为其购买住房公积金。特别优秀的,另行解决。

  第二十三条 休假。在尽可能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各部门应采取措施,保证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法定的休假时间,同时参照本公司《员工手册》安排带薪年休假等。

  第六章 继续教育

  第二十四条 继续教育可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和培训内容,采取不同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地进行。如参加国内外有关高校或培训基地的进修、培训和各种学术会议等,鼓励专业技术人员业余自学。

  第二十五条 凡申请参加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须热爱本职工作,且在本岗位上至少工作满一年,经所在部门同意,报技术人员管理小组批准后方能报名或报考参加学习、培训。

  第二十六条 凡批准参加学习培训的人员,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规章制度,认真学好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表、鉴定表、结业证明(复印件)等材料应及时送交认识部门存入本人业务档案,以作为今后业务考核的依据之一。

  第二十七条 继续教育的费用若由公司提供,则应和公司签订书面协议,协议应当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后回单位服务的最低年限和违反合同所应承担的责任。受教育人员必须服从需要,安心本职工作,至少在实验技术岗位上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凡不满三年要求辞职的员工,应一次性返回相应数额的培训费,方能办理有关手续。

  第七章 流动

  第二十八条 试用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可转为正式员工,并根据其工作能力和岗位重新确定职务等,享受正式员工的各种待遇;员工转正后,试用期计入工龄,试用不合格者,可延长其试用期或决定不予聘用,对于不予聘用者,不发任何补偿费,试用人员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第二十九条 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

  不同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各部门根据岗位设置和考核情况,从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中择优聘任。

  (一)对国家教委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五大”毕业生)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即可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上述各类毕业生应由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认为合格后方可聘任。

  (二)专业技术职务的聘期一般不超过1年,如工作需要,考核合格可以续聘。

  第三十条 对聘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解聘或低聘:

  (一)不履行岗位职责,不完成任务,经教育不改者;

  (二)考核不称职者(个人主观原因不参加考核者,按不合格对待);

  对被解聘、低聘的人员,应按新岗位重新核定其工资等待遇。

  第三十一条 兼职人员的管理。由于工作需要,本公司需外聘一些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公司业务工作。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 不应聘任与本单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公正办事的人员。

  2. 兼职人员应认真做好工作或者积极承担本单位分配的任务。

  3. 兼职人员不得承担本单位的科技攻关或本单位重要任务。

  4. 兼职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一切规定照章办事。

  第三十二条 辞职。辞职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不得擅自离职,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辞职必须经过批准:

  1.承担公司重点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

  2.与所在单位订有合同,而未能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 辞退。

  (一)单位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教育无效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辞退:

  1.连续两年岗位考核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又不服从组织另行安排或重新安排后在一年之内仍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

  2.违犯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3.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

  4.损害单位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5.部门进行撤并或缩减编制需要减员,本人拒绝组织安排的;

  6.其它。

  (二)专业技术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单位不得辞退:

  1.因公负伤、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

  2.妇女在孕期、产假及哺乳期内的;

  3.享受休假待遇的人员在休假期间的;

  4.患绝症、精神病及本专业职业病的;

  5.符合国家规定其他条件的。

  (三)辞退专业技术人员,由部门负责人领导提出书面意见,说明辞退理由和事实依据,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辞退手续。

  第八章 退、离休管理

  第三十四条 专业技术人员退休,是指工作到一定年限,达到规定年龄,按规定退出现职,由公司给予适当的生活保障金,并妥善安置和管理。

  第九章 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管理

  第三十五条 优秀或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是指特定的时间段,对公司新产品研究、生产工艺完善等做出突出贡献,且经过验证,取得很高经济效益的工作人员。

  第三十六条 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应由公司人事部统一管理,其所在部门负责对日常管理,落实应享受的待遇,了解他们的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及时向公司汇报意见和要求,帮助他们解决存在的具体问题和困难等。

  第三十七条 享受公司特殊津贴人员的管理。经公司批准享受特殊津贴的专业技术人员。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停发或取消特殊津贴:

  1.未经公司同意,长期不归者,停发特殊津贴;

  2.丧失或违背享受特殊津贴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者,取消特殊津贴。

  停止或取消特殊津贴,应由技术人员管理小组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人事部门审批。

  第三十八条 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技术人员管理小组负责统一管理,所在部门负责其日常管理。凡涉及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工作调动、奖惩和健康状况等重大变化情况,其所在部门应及时向技术管理小组汇报。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各部门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条 本规定未尽事项,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今后公司若有新的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由公司技术人员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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