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劳动仲裁申请书 『范文27』
申诉人:陕西省安康县紫阳县25位民工,申诉人代表:何,男,现年28岁,身份证号码:x3。联系电话:。
被诉人:莲花街道办兴隆砖厂,法人代表:冯,男,40多岁,住离石区莲花街道办徐家沟村,联系电话:。
申诉请求:
1、 请求被诉人支付拖欠我们农民工14300元工资款。
2、 请求被诉讼人依法承担因索要拖欠工资给申诉人造成的误工损失。
事实和理由:
20xx年2月,我们来到吕梁市离石区莲花街道办徐家沟的兴隆砖厂打工劳动。20xx年6月13日,砖厂接到上级管理部门的指示被迫强令停产。经申诉人和砖厂核算,裁到停工的当日,该砖厂共需支付我们工资29430元人民币。20xx年7月5日前,在我们多次讨要下,被申诉人只支付了我们15000元人民币,至今仍拖欠我们14300元工资没有支付。
为追讨拖欠的部分,我们民工代表多次找被诉讼人讨要,但被诉讼人一推再推,就是不予支付,已给我们已经造成了3000元的误工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为此,我们找贵部门提出请求,恳请贵部门领导体谅我们外地民工的困难和无助,依法制裁被申诉人的不法行为,及早为我们讨回被拖欠的工资和给我们造成的损失为盼!
此致
离石区劳动局
申诉人代表:何
20xx年8月25日
推荐劳动仲裁申请书 『范文28』
申请人:(姓名) ,性别:______,年龄:______,民族: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被申请人: (单位名称) ,单位类型: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单位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风险提示:
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范围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过了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申请,合法权利就无法得到保障。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________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超过申请时效期间提出仲裁申请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会驳回仲裁申请。申请事项:
一、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社会养老保险费及滞纳金合计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二、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医疗保险费滞纳金合计___________元。
三、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双倍的工资合计___________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至今一直在被申请人处工作,现担任公司的销售经理,双方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至今,被申请人从未给申请人交纳过任何的保险,同时也未与申请人签定书面的劳动合同。申请人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交纳各类法律规定的保险,而被申请人却一直未给申请人交纳各类保险,此行为已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申请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纳保险,但被申请人却拒绝交纳,致使申请人的保险费用产生了高额的滞纳金。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签定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保险及滞纳金并依法向申请人支付双倍的工资。此致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风险提示:
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的同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为劳动者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劳动关系相关证明,其它证明材料。
3、申请人系用人单位的,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4、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书证一:书证名称:被申诉人的录用通知证据来源:申诉人发给被申诉人的电子邮件证明来源:申诉人在被申诉人存在劳动关系。书证一:书证名称:《被申诉人医疗保险手册》证据来源:____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证明内容:申诉人与被诉人存在合法劳动关系。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推荐劳动仲裁申请书 『范文29』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5x元(月平均工资26xx元x2)。
二、裁决被诉人向申请人支付xx年6月至xx年6月加班费共54455.15元,其中:
1、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1x6.34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466x.5x元;
2、休息日加班费24
3、xx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6223.44元;
以上二项合计:xx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1xx5年1x月进入被诉人单位工作,任司机一职至今。
xx年12月2x日,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申请人为总务部司机,约定申请人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为x元,每日工作x小时、每周工作5天。
但事实上,被申请人要求我除每周正常工作5天处,星期六、日还要求我随时出车,平均每月星期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车均有打卡记录,由公司保管,请仲裁庭要求被申请人提供我的xx年6月至xx年6月间的考勤记录)。
另外,休息日也是随时出车加班,我早上6时3x分出车接送公司员工上班,直到1x时1x分接公司员工下班,送完员工需要到2x时,除去中午吃饭和休息时间1个小时、平均每日延长工作3个小时以上,同时,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随时候命出车加班,具体时间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记录为准。
我为被申请人加班,但被申请人却没有按《劳动法》的规定给我安排补休,也没有按规定为我支付加班费。
从被申请人发给我的工资条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时数、加班工资均为零,按照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x4x元(xx年x月1日双方协商将我的合同工资变更为x4x元)为基数计算,xx年6月至xx年6月间,
被申请人拖欠我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1x6.34元(x4x元/21.x5x1.5倍x3个小时x4周x12个月x2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时间加班费24xx3。xx元(x4x元/21.x5x2倍xx个小时x3天x12个月x2年)未付。
为此,我多次找被申请人领导协商要求支付,被申请人均予以拒绝。
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x条第2项和46条第1项的规定,我于xx年xx月xx日以被申请人“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向被申请人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由于被申请人拒绝支付我的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会申请仲裁,请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支付我的仲裁请求,依法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