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司名称股东会决议 『范文1』
出席会议股东: 、 、 。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连城县X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在(地点)召开(定期、临时,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制作正式股东会决议时请删除本括号的内容)股东会,本次会议由执行董事 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股东,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人,全体股东出席会议(如有缺席应注明缺席股东,制作正式股东会决议时请删除本括号的内容),所作出决议经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一致通过。决议事项如下:
1、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连城县 有限公司。
2、表决通过 年 月 日修订的公司章程。(提交修订后的新章程时表述)
表决通过 年 月 日制定的章程修正案。(提交章程修正案时表述,制作正式股东会决议时请删除本括号的内容)
股东签名或盖章: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变更公司名称股东会决议 『范文2』
股东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于--年--月--日在公司住所召开了股东会。经讨论,一致通过如下事项:
一、公司名称由------变更为------;
二、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三、全权委托代理机构:------------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手续及领取公司《营业执照》。
或:全权委托本公司员工----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手续及领取公司《营业执照》。
全体股东签字签章:
---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