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分公司的议案 『范文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x年12月19日,新疆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为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充分整合资源,公司决定注销全资子公司新疆油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及新疆锦晖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晖”)。
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子公司基本情况
1、新疆油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于x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
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x年12月8日,获得了克拉玛依地区工商局颁发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
(1)住所: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251号
(2)注册资本:7561万元人民币(其中现金出资500万元、实物资产出资7061万
元),实际现金出资5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佟国章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经营范围: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技术服务;油气田地质研究;钻井、修井、测井、油气田生产运营与管理;井下作业(酸化、压裂、连续油管作业、堵水、调剖、清蜡、防蜡、制氮注氮、气举等);油气田动态监测;油气田二次、三次开采技术与方案研究及应用;油气田生产化学分析;仪器仪表的维修与检测;储油罐机械清洗;汽车维修;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新疆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D
(6)股东情况:公司持有x100%股权
(7)财务情况:截止x年11月30日,总资产476.26万元,利润-23.74万元,净资产476.26万元。
2、新疆锦晖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于x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x年12月7日,取得了巴州地区工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住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建设辖区圣果路圣果名苑别墅小区B区B-3号
(2)注册资本:7014万元人民币(其中现金出资500万元、实物资产出资:6514万元),实际出资0万元。
(3)法定代表人:汤作良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经营范围:天然气勘探、开发、技术服务、地址研究;钻井、修井、测井服务,井下作业,油气田生产运营与管理,储油罐清洗。(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公司持有锦晖100%股权
(7)财务情况:截止x年11月30日,锦晖资产及负债均为0元。
三、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原因说明
、锦辉成立后需申办相关经营资质(尤其是中石油两大油田公司的市场准入和安全生产资格证),该工作原计划一年完成。但因涉及资产、人员的隶属关系转移,且将增加纳税支出等因素,公司暂停了及锦晖的资质办理工作,目前仍在沿用事业部模式和公司资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结合公司目前战略发展重心,为了降低公司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充分整合资源,公司决定终止和锦晖的资质办理工作,清算注销和锦晖两个全资子公司。
四、注销全资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子公司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和管控能力,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将相应的发生变化,但因注销、锦晖未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新疆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D
特此公告。
新疆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x年十二月二十日
关于成立分公司的议案 『范文16』
为了盘活公司存量资产,董事长提议:将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银屏路14号的房、地产及部分机器设备,总评估值2203.58万元,(其中房屋建筑面积12385.8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27843.75平方米,机器设备139.37万元)公开出售,责成经理班子办理出售的具体事宜,此次出售资产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基本不构成影响。
请各位董事表决,并提交20xx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3月15日
关于成立分公司的议案 『范文17』
股票简称:d股票代码: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子公(香港)有限公司的公告
一、交易概述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鉴于以下原因:
1、公司于20xx年10月28日签署了《协议书》,约定由公司认购发行的500万加元零息可转换债券。
2、公司于20xx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认购加拿大AEI公司发行可转债的议案》,授权公司经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和办理后续相关手续。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看公司于20xx年11月4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3、在向商务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中,商务部对国内公司投资境外公司的相关规定均为对直接持股方式的规定,没有关于认购可转债的相关程序规定,无法按程序予以批准。
为顺利完成董事会决议和履行认购加拿大AEI公司发行可转债的《协议书》,公司拟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并以此为平台履行《协议书》。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关于境外投资的政府许可。
二、 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注册
1、公司在香港注册一家全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暂定为“(香港)有限公司”(下称“香港”)。
2、香港作为《协议书》的履约主体,由该公司承担《协议书》所约定应由公司承担的权利义务。
3香港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100%股份。
4、铸管香港注册资本为3850万港元。
(二)公司管理
1、香港设董事会,由二名董事组成,董事由公司委派,董事长由公司在董事中指定。
2、香港的总经理、财务总监由董事会自公司推荐人选中聘任。
3、香港重大经营事务由其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决定。
(三)公司业务
香港作为公司对外投资与产品进出口贸易的平台,主要从事如下业务。
1、认购AEI公司发行可转债,持有和运营所持AEI股票。
2、对外投资,委派董事参与对外投资项目的管理和运作。
3、有关矿石产品的购销贸易。
4、有关球墨铸铁管、钢铁制品、钢格板、钢管等金属产品的购销贸易。
5、董事会决定从事的其他业务。
(四)铸管香港的其他管理安排,根据该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进行。
三、设立子公司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全资子公司铸管香港的设立,将有利于公司顺利完成董事会决议和履行认购加拿大AEI公司发行可转债的《协议书》;公司认购加拿大AEI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将加快推进AEI公司相关铁矿石项目的进展工作,并以此为平台,稳定上游原材料供应,实现本公司业务向上游产业延伸,完善钢铁产业链,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扩张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进而提升公司钢铁产业链的核心竞争力。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协议书。
特此公告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xx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