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诚信的议案 『范文12』
20xx年8月12日,陈某在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所属项目工地内突发疾病,被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死亡医学证明书载,直接导致陈某死亡的疾病或情况为猝死,心源性猝死可能性大,发病至死亡大概时间间隔约3小时。
20xx年4月3日,陈某之妻杨某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20xx年6月1日,该区人社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陈某的事故“视同工伤”。
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称根据死亡医学证明、派出所询问笔录,陈某去世时间为早上7点左右。而公司员工上班时间是早上9点,因此,陈某去世时不属于工作时间,也不属于为工作做准备的时间,故不属于法律规定的视同工伤情形,请求撤销《认定工伤决定书》。
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辩称,经调查核实,陈某发病时间与建筑施工企业日常实际工作时间吻合,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的规定。
一审法院判决驳回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后,该公司上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二中院审理认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据此,20xx年8月19日,北京二中院终审驳回该公司上诉,维持一审法院判决。
法官说法
本案中,现有证据可以证明“陈某与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在该公司工地担任安全员,20xx年8月12日,陈某在公司工地内突发疾病,于当日死亡”的事实,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认为陈某所受伤害并非工伤,但其所提供的证据并不能支持该主张,且陈某不存在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法定情形。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作《认定工伤决定书》,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依法应予以支持。
关于诚信的议案 『范文13』
提案人:xx市人大代表王
单位: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在xx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济运营、城市建设、民生工程
显,建议把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和做好人才工作作为政府支撑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工作来抓,营造良好的引进人才、用好人才、留住人才的好氛围。
一、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特别是创新型人才的引进。结合xx市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要求,建议政府相关部门编制人才引进工作指导意见。建立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对研究生以上学历、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和产业升级方向、用人单位急需的技术创新和高级管理人才优先引进。
二、完善人才激励优惠政策。建议政府对于市内引进的主要人才采取免交个人所得税、建设高级技术和管理人才专门保障房或公租房、给予购房特别补贴。建立大学生技术创新产业园,并给予相应的创业资金和优惠政策。
关于诚信的议案 『范文14』
案由:关于xx中学、xx小学校门修建及道路的议案
提案人领衔人:李 通讯地址:xx区教育局
邮政编码:3180 联系电话:840266
议案全文:近几年西城中学、樊川小学两所学校发展较快,学校知名度也不断提高,而两校的校门口及进出学校的道路窄小,时常发生交通堵塞,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为解决此事,特要求区政府协同各部门落实两校的具体事项。
1、解决两校进出口道路的土地及各项资金;
2、西城中学从现在的东边通道改建成南边的道路;
3、樊川小学的校门从南边改建到西北角方向与劳动南路连接;
要求:20xx年6月底前答复,西城办事处主办、区教育局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