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护环境的议案↘多篇↙(4)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30日    一键复制全文

关于保护环境的议案 『范文9』

  国政协委员钱锋昨天表示,当年终奖数额超过某个临界点哪怕1元时,对应的纳税税率将提高一档,如从3%提高到10%。如果处理不当,将会出现纳税人的纳税额大幅增加,导致年终奖“多发少得”、实际收入不升反降的情况。全国政协委员、华东理工大学副校长钱锋认为,这种“多拿1元钱多交千元税”的现象不合理,背后原因是计税方式不合理。

  建议:修改年终奖计税方法

  钱锋认为,如果将年终奖平摊到每个月,那么速算扣除数应该减12次,而不是只减一次。减一次速算扣除数造成的后果,就是会产生多拿几元奖金却要多缴数千甚至数万元税收的不合理结果,也就是说,税前收入高的人,税后收入反而低了。这样不能体现纳税的公平性。

  为此,他提出两个解决方案。第一,采用新的应纳税额计算方法。如果将年终奖平摊到每月计税,正确的算法是先计算每月的纳税额,再乘以12,得出年终奖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资金/12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2。举例来说,甲年终奖为18000元,应纳税:(18000/123%-0)12=540元;乙年终奖为18012元,乙应纳税:(18012/1210%-105)12=541.2元。乙多拿了12元资金,要多交1.2元税,12元的税率10%。

  第二个方案是采用年收入平摊月均方法计税。建议在企事业单位第二年一月发去年年终奖时,采用年收入平摊月均的方法进行计税,公式如下:去年月均计税收入=(去年基本收入+去年年终奖 )/12,根据去年月均计税收入计算得出去年月均应纳税额,然后按如下公式计算年终奖纳税额:年终奖纳税额=去年月均应纳税额12–已纳税额。

  问题一:

  对低收入工薪族不公平

  年度收入相同交税却不同

  钱锋表示,目前年终奖计税方法对低收入或月收入不均的群体是不公平的。

  例如,如果甲月收入是xx元,年终奖是18000元,平均月收入3500元,根本不需纳税,按照目前的算法却要缴495元税;

  如果乙月收入是10000元,年终奖也是18000元,平均月收入是11500元,每月应纳税1045元。乙每月应纳税:(10000-3500)20%-555=745元,年终奖纳税540元,乙少纳税(1045-745)12-540=3060元;

  再比如,甲每月收入3500元,不用纳税。乙1~6月月收入1000元,7~12月月收入6000元,下半年每月需纳税(6000-3500)10%-105=145元,共需纳税1456=870元。虽然甲乙两人的年度收入一样,乙却要多缴870元税。

  问题二:

  计税方法不合理

  多拿1元钱多交1155元税

  钱锋表示,出现“多拿1元钱多交千元税”的怪现状,需要从我国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上找原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资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资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资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当前的年终奖纳税计算方法存在问题。主要是目前年终奖纳税计算方法不够合理。他还举了几个例子:

  例1:甲的年终奖18000元,因为18000/12=1500元,其适用税率为3%,所以应纳税180003%-0=540元,实际收入为18000-540=17460元;但是,如果乙的年终奖是18001元,因为18001/12大于1500元,其适用税率为10%,所以应纳税1800110%-105=1695.1元,实际收入为18001-1695.1=16305.9元。乙多拿了1元资金,却要多交1155元税。

  例2:甲的年终奖660000元,其应纳税66000030%-2755=195245元;但如果乙的年终奖是660001元,其应纳税66000135%-5505=225495.35元。乙多拿了1元资金,却要多交30250元税,收入反而比甲少3万余元

关于保护环境的议案 『范文10』

  关于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议案

  内容(或事由):

  近几年来,购买汽车的家庭迅速增加,私家车越来越多。在尉氏街道上,汽车、出租车、三轮车数量巨大,给我县交通造成很大压力。但是由于各种原因,目前城区公共交通仍然不能满足人们的出行需求,主要表现在公共交通对于整个城市交通的分担率不高,有限的公交资源配置不合理,人员车辆管理不够到位等。为了进一步推动县公交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1、推进公交优先战略,缓解城市交通压力。县政府要真正树立“公交优先”理念,强力推进公交优先发展,切实提高公共交通的密度、舒适度和便捷度,增强公交吸引力,提高公交分担率。要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和补贴补偿,逐步增加公交车数量,提高公交车辆运力。2、规范经营管理,充分发挥公交资源效益。要引进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进一步整合公交运营主体、线路等资源,从根本上解决线路重复、空置率高等问题,提升公共交通的整体效率。

  3、优化公交线网布局,满足人们出行需求。针对我县城区发展的新特点,要采取措施,及时布点,增加线路,尽快调整车次。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公交盲点,要加快解决通公交问题,提高公交覆盖率。科学设置运营时间,根据客流变化情况,在早晚人流高峰,节假日要缩短车辆间隔时间。要适当延长夜间公交车辆的运营时间,方便市民夜晚乘坐公交出行。

  4、加快公交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高公交运输能力。合理规划公交场站的布点、规模,综合考虑乘客出行需求和道路条件,科学配置公交站台。5、强化管理教育,提高公交服务水平。要广泛听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对公交车驾驶员进行培训、管理、教育、考核,增强他们的服务意识、群众意识、规则意识,教育他们合理行使公交优先权,全心全意为乘客安全出行服务,真正使人民群众满意。

关于保护环境的议案 『范文11』

  关于提高村(社区)干部养老待遇的议案

  村(社区)级组织是党的最基层的一级自治组织,是党和政府各项工作的最终落脚点。作为在一线工作的村(社区)干部,责任大,任务重,待遇低,困难多。加之办公经费不足,同时,党报党刊费、差旅费和其它的应急工作等方面费用的支出存在挤占社区干部工资的现象,致使很多工作难以有效开展。目前,各单位的临聘人员都要求购买社保,但由于村(社区)干部工资低,养老待遇政策没有落实,都没有交纳养老保险金,也没有享受到养老保险政策,造成很多村(社区)干部思想不安、人心不齐、队伍不稳。为了进一步健全完善村(社区)干部激励保障机制,解决村(社区)干部后顾之忧,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恳请县财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深入基层走访调研,制定可行性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切实解决村(社区)干部的养老问题。

  建议:一是县财政筹备专项资金,为各村(社区)干部办理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提高报酬、经费、奖励“三个”标准,全面提升村(社区)干部待遇水平。二是实行绩效考核,提高报酬标准。对村(社区)干部实行绩效考核,其报酬按职务“基础补贴+绩效补贴”发放。三是加强监督管理,提高经费标准。建立健全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经费保障和监督管理机制。四是发展集体经济,提高奖励标准。建立和完善村(社区)干部业绩和收益挂钩制度,规定村(社区)组织在完成党委、政府确定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比例的前提下,每年可以提取部分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作为干部奖励。

《关于保护环境的议案↘多篇↙(4).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点击下载文档

Copyright©2018-2022 名站合同范文大全500 wangzhi500.com 版权所有 冀ICP备14004943号-1

声明:本网站中的作品如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反馈给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