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换届选举议案 『范文6』
关于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公司各位董事:
公司股东*公司来函《关于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函》见附件1),因工作需要,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原文来自: 千叶 帆文摘:董事长辞职议案)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见附件),提出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鉴于辞职未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请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
以上议案请审议。
*公司 董事会
年 月 日
董事长换届选举议案 『范文7』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xx年9月9日以传真和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xx年9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与会董事共同推举董事许雷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许雷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许雷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进行如下调整:
(1)原“战略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刘猛、钟彬、朱锦余、孙钢宏、张萍、余劲民、栗亭倩”;委员会召集人:“刘猛”。
调整为:“战略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许雷、钟彬、朱锦余、孙钢宏、张萍、余劲民、栗亭倩;委员会召集人:许雷”。
(2)原“提名委员会委员:孙钢宏、朱锦余、钟彬、刘猛、余劲民”;委员会召集人:“孙钢宏”。
调整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孙钢宏、朱锦余、钟彬、许雷、余劲民;委员会召集人:孙钢宏”。
(3)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钟彬、朱锦余、孙钢宏、刘猛、栗亭倩”;委员会召集人:“钟彬”。
调整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钟彬、朱锦余、孙钢宏、许雷、栗亭倩;委员会召集人:钟彬”。
(4)审计委员会成员未发生变化,仍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朱锦余、钟彬、孙钢宏、张萍、余劲民”;委员会召集人:“朱锦余”。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因公司为西安东智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大于所持股权比例的股东借款,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因公司董事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均无关联关系,故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20xx-075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拟放弃重庆城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昆明城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放弃对重庆城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7.5%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战略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亦对本次会议中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
特此公告。
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9月16日
董事长换届选举议案 『范文8』
万昌科技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20xx年4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将提交公司 20xx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倪健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
附:倪健先生简历
倪健,男,1963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英国剑桥大学血液学博士研究生、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癌症研究所(NCI)肿瘤生物学博士后、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艾尔文分校生物医学博士后。曾任美国人类基因组科学公司(Human Genome Sciences,Inc.,已被 GSK 收购)资深研究员、项目组负责人,上海富纯中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上海晨健抗体组药物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现任苏州工业园区晨健抗体组药物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抗体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总经理,南京医科大学客座教授、博士生导师。倪健先生长期从事基因组药物和抗体组药物等研发工作,在生物医学、免疫学、肿瘤学、蛋白质化学等领域拥有十多年研究经验,在发现和开发功能基因、治疗性蛋白和抗体等方面拥有十多年产业化经验,曾先后荣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被中央六部委评为全国留学人员先进个人及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上海市优秀留学回国人才、20xx 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倪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