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议案 『范文9』
我们作为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201x年度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公司的相关会议,认真地审议了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201x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201X7月公司进行了换届选举,201x年度内,参与发表独立意见的独立董事情况如下: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为:崔劲、张汉亚、王国强。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为:崔德文、王诚军、王国强。
二、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x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2次、股东大会5次,独立董事应出席董事会会议12次,实际出席12次,无委托出席,无缺席。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201x年度我们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发生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x年度我们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1x年度,我们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建设等情况进行了解,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沟通交流,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
我们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促使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推动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扩展公司自愿信息披露工作,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四、 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报告期内,第六届、第七届的三位独立董事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行使了职责,详细了解公司运营、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认真听取公司有关部门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运作、资金往来等日常经营情况的汇报;认真审议议案,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共同探讨公司的发展目标。
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人员,在我们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
年月日
公司董事会议案 『范文10』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工作, 公司20xx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延期至不晚于20xx 年7 月27 日进行的议案,现根据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进展情况,监事会提议换届选举工作再次延期进行,延期后的换届选举时间不晚于20xx 年9 月27 日,并由第三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至第四届监事会产生之日止。
请予审议。
公司董事会议案 『范文11』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xx年6月17日下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转来的三份文件,包括:《河南省交通厅文件》(豫交计【20xx】211号);《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文件》(豫高司人【20xx】472号);《开封市交通局文件》(汴交文【20xx】7号)(该事项详见20xx年6月20日公司披露的《公告》)。
20xx 年6 月17 日下午,万隆亚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陕西分所到河南省工商行管理局进行企业案查询时,获取了三份文件,内容如下:
1、《开封市人府文件》汴[20xx]57号《关于省高发公司参与大广线开封至通许段高速公路建设的通知》,时间为:20xx年8月28日,主要内容为:为了确保大广线开封至通许段高速公路建设工程于20xx年11月实现竣工通车的目标,自20xx年8月28日起,由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发公司”)行使业主对项目的建设管理权限。河南海星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星高速”)其名称和业主地位不变,关于大广线开封至通许段高速公路产权问题。根据省府和交通厅领导指示精神,该项目在建成通车后的三个月之内,海星高速应将高发公司所投入的资金、利息、管理费用全部返还,同时恢复特许经营权。否则,将由高发公司与海星高速组成股份公司,并由高发公司控股该项目,具体股权比例另行核定;
2、《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文件》豫高司函[20xx]50号《关于停止许可处分河南海星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函》,时间为: 20xx年7月12日,主要内容为:按照高发公司与海星集团、海星高速签订的协议:如海星集团不能在大广线开封至通许段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后三个月内,返还高发公司所投入的资金、利息、管理费用,则由海星集团和高发公司共同组成大广线开封至通许段高速公路项目法人,并由高发公司控股,或者由海星集团将海星高速的全部股权转让给高发公司。目前海星集团、海星高速并未履行其义务和承诺,已经严重违约,致使高发公司投入的9.1亿元国有资产的安全无法得到保障,基于以上事实,高发公司请河南省工商行管理局暂不予许可办理海星集团及海星高速的股权变更等相关事宜,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并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
3、《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西安海星科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海星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大广线开封至通许段高速公路协议书》,时间无,主要内容为:自20xx年8月28日,大广线开封至通许段高速公路工程由高发公司作为投资主体之一行使业主对项目的建设管理权限;海星集团投资主体之一的地位不变,海星高速的名称和业主地位不变。如海星集团在大广线开封至通许段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后三个月内,返还高发公司所投入的资金、利息、管理费用等项目投资资金,则恢复海星集团对项目的全部权力、权益。否则由海星集团和高发公司共同组成股份制项目法人公司并由高发公司控股,或者由海星集团将海星高速的全部股权转让给高发公司,具体的合资或者股权转让内容在该原则的指导下另行商定。
公司获取的上述6份文件均表明本公司所投资的海星高速实际已丧失了对大广线开封至通许段高速公路项目的运营管理权、收费权、经营权,万隆亚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陕西分所在补充审计时发现海星高速对大广线开封至通许段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权、收费权、海星高速公章、相关人员等已被河南开通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接收,海星高速从20xx年3月起帐面上就没有体现过大广线开封至通许段高速公路收费权收入,且目前海星高速还在承担巨额的贷款利息。
鉴于海星高速现状,公司认为海星高速已丧失了对大广线开封至通许段高速公路项目的实质控制权与特许经营权,海星高速的公路收费权实质受限,无经营收入,仍在支付巨额的贷款利息,亏损巨大。按照谨慎性原则,董事会对公司持有海星高速35%股权的长期股权投资现有余额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