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建督查通报汇总(7)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4日    一键复制全文

基层党建督查通报 『范文18』

  各县(区)委组织部,经济开发区党工委:

  根据省委组织部的工作要求和市委领导的指示精神,市委组织部于20xx年1月下旬至3月上旬,组织开展了第一季度基层党建重点工作专项督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市委、组织部长谭红杰多次强调,“要加大检查力度,定期组织督查,强化促进措施,建立问责机制。”根据这一要求,市委组织部会同目标管理部门把党建工作定期督查纳入全市年度重点工作督查内容,促使党建工作成为“书记第一工程”。

  20xx年第一季度,市委组织部组建3个专项督查组,深入全市5个县(区)、经开区的21个乡镇、41个村(社区),对20xx年基层党建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20xx年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中,按照点面结合、分级进行、梳理对接、全面覆盖的原则,采取座谈交流和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全面了解面上情况;采取现场查勘、入户走访、征集民意等方式,重点督查点上情况。

  此次专项督查共涉及3个大类13个小类,内容既包括中央、省委、市委印发的一系列有关重要文件贯彻情况专项检查,又重点督查了已转入常态化开展的“走基层”“庸懒散浮拖”专项整治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等专项活动,发现、总结了通江县火炬镇党委“六全”模式抓党建、平昌县云台镇党委“三抓三提升”夯实基础等一批基层党建工作经验做法。

  二、20xx年基层党建工作推进情况

  (一)开展乡镇(街道)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情况。督查情况表明,全市5个县(区)党委和经开区党工委均于2月底前,召开了县(区)委会或党工委会议,组织198名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就抓党建工作进行了述职评议。恩阳区委采取“分散述评、集中述评、书面述评”“三结合”方式,组织25个乡镇(街道)、55个区级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述职。通江县委积极探索推行“核看述改”模式,通过现场核、流动看、集中述、承诺改,引领全县各级党组织赛党建,推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落实。督查发现,部分乡镇(街道)党委、村(社区)党组织在深化落实党建述职评议查摆问题的整改落实方面,存在流于形式、浮于表面、大而化之等问题。

  (二)贯彻《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情况。督查情况表明,各县(区)党委都能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拟定或印发了具体实施意见。通江县委、南江县委分类确定了乡镇公务员岗位临时补贴补助标准,通江县拟把在乡镇机关的事业人员、工勤人员纳入补贴范畴,平昌县按照3万元/乡镇·年的标准补贴乡镇办好职工食堂。督查发现,部分县(区)仍未及时调增乡镇公业务费标准,巴州区按1.2万元/人·年、平昌县按1万元/人·年的标准执行;各地违规借用乡镇干部问题仍然突出,督查走访的巴州区花溪乡、曾口镇、三江镇等地均有多名乡镇干部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被区级部门长期借用。

  (三)20xx年村(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情况。督查情况表明,各地均能按市委的部署要求,有力有序推进活动场所建设(具体情况见附表)。巴州区、恩阳区、平昌县自加压力,将新建活动场所三年任务努力提前到一年完成;南江县整合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远程教育站点及农村公共服务场所建设资源;通江县将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用房与住宅小区住房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平昌县按照今年6月底前全面完工新建场所要求,倒排工期扎实推进,目前已全面完成地基浇筑。督查发现,除南江县外,各地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任务普遍较重,特别是平昌县、通江县、巴州区,无活动场所的行政村分别达109个、79个、36个,面积在90㎡以下的行政村185个、350个、58个;各地普遍存在上报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情况与督查情况不一致,存在瞒报、谎报、多报、误报、漏报等现象;平昌县、通江县的部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不规范、资产闲置严重。

  (四)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农村基层干部专项经费落实情况。督查情况表明,各地基本上都能按要求兑现落实村(社区)干部工作报酬、村级党组织工作经费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结合实际探索解决离职村(社区)干部补助。南江县分别按照60元/届·月和40元/届·月的标准,按任职届数依次递增,分类解决“两委”主要负责人、文书(会计)离职补助。通江县拟按30元/届·月·人、平昌县拟按20元/届·月·人的标准,调增补助标准。部分县(区)仍按2.5万元/年·村的标准预算工作经费,没有及时将村(社区)党组织工作经费提高到3万元/年。督查发现,除通江县单独预算给组织部门服务群众专项经费10万元以外,县(区)均未将村(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部分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文书的工作报酬未严格按照省定标准纳入财政预算。多数社区的社区工作者仍未按要求由集体购买基本养老、医疗保险。

  (五)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和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情况。督查情况表明,各级党组织均能按计划、有组织、分步骤地开展整顿工作,20xx年确定的258个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任务基本完成。督查发现,除通江县外,其余4个县(区)均未按要求倒排确定除村(社区)党组织以外的其他领域后进基层党组织进行整顿,或者整顿工作流于形式,基本处于停滞状态;个别村级党组织整顿措施没有真正落实,造成后进的根本原因依然存在。如:恩阳区上八庙镇玉皇观村信访问题未及时化解、三汇镇长滩河村负债较重无力偿还;开展“挂包帮”精准扶贫工作停留在表面,没有拿出真招、实招、硬招帮助解决问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集中培训方案未及时制定,轮训工作行动迟缓;民主评议党员走过场、走形式,督查走访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多数不清楚省委、市委明确要求的具体流程。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建立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市委组织部将按照“一季度一督查、一季度一通报、一年一汇总考核”的方式,在第一季度专项督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党建重点工作定期督查制度,及时通报各地在推动基层党建重点工作落实落地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亟需改进完善的不足,总结交流各级党组织在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方面探索形成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果,对重视不够、问题突出、工作不力的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

  (二)建立问题整改进度台账。针对此次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市委组织部将对照党建工作“三个责任”、对标“三个清单”,分县(区)建立督查问题整改情况台账,严格实行跟踪管理,定期回访。各县(区)委组织部、经开区党工委要根据市委组织部第一季度专项督查情况反馈内容和通报情况,自查自纠,建立台账,销号管理,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市委组织部将在第二季度专项督查中开展“回头看”。

  (三)严格落实问题整改责任。20xx年基层党建工作季度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将纳入县(区)、乡镇(街道)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各县(区)委组织部、经济开发区党工委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充分发挥整改工作牵头协调职能,切实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切实担负起具体责任人职责,积极主动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推动建立党建工作倒逼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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