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建督查通报汇总(5)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4日    一键复制全文

基层党建督查通报 『范文12』

  根据省委组织部的工作要求和市委领导的指示精神,市委组织部于20xx年1月下旬至3月上旬,组织开展了第一季度基层党建重点工作专项督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市委、组织部长谭红杰多次强调,“要加大检查力度,定期组织督查,强化促进措施,建立问责机制。”根据这一要求,市委组织部会同目标管理部门把党建工作定期督查纳入全市年度重点工作督查内容,促使党建工作成为“书记第一工程”。

  20xx年第一季度,市委组织部组建3个专项督查组,深入全市5个县(区)、巴中经开区的21个乡镇、41个村(社区),对20xx年基层党建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20xx年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中,按照点面结合、分级进行、梳理对接、全面覆盖的原则,采取座谈交流和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全面了解面上情况;采取现场查勘、入户走访、征集民意等方式,重点督查点上情况。

  此次专项督查共涉及3个大类13个小类,内容既包括中央、省委、市委印发的一系列有关重要文件贯彻情况专项检查,又重点督查了已转入常态化开展的“走基层”“庸懒散浮拖”专项整治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等专项活动,发现、总结了通江县火炬镇党委“六全”模式抓党建、平昌县云台镇党委“三抓三提升”夯实基础等一批基层党建工作经验做法。

  二、20xx年基层党建工作推进情况

  (一)开展乡镇(街道)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情况。督查情况表明,全市5个县(区)党委和巴中经开区党工委均于2月底前,召开了县(区)委会或党工委会议,组织198名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就抓党建工作进行了述职评议。恩阳区委采取“分散述评、集中述评、书面述评”“三结合”方式,组织25个乡镇(街道)、55个区级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述职。通江县委积极探索推行“核看述改”模式,通过现场核、流动看、集中述、承诺改,引领全县各级党组织赛党建,推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落实。督查发现,部分乡镇(街道)党委、村(社区)党组织在深化落实党建述职评议查摆问题的整改落实方面,存在流于形式、浮于表面、大而化之等问题。

  (二)贯彻《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情况。督查情况表明,各县(区)党委都能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拟定或印发了具体实施意见。通江县委、南江县委分类确定了乡镇公务员岗位临时补贴补助标准,通江县拟把在乡镇机关的事业人员、工勤人员纳入补贴范畴,平昌县按照3万元/乡镇·年的标准补贴乡镇办好职工食堂。督查发现,部分县(区)仍未及时调增乡镇公业务费标准,巴州区按1.2万元/人·年、平昌县按1万元/人·年的标准执行;各地违规借用乡镇干部问题仍然突出,督查走访的巴州区花溪乡、曾口镇、三江镇等地均有多名乡镇干部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被区级部门长期借用。

  (三)20xx年村(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情况。督查情况表明,各地均能按市委的部署要求,有力有序推进活动场所建设(具体情况见附表)。巴州区、恩阳区、平昌县自加压力,将新建活动场所三年任务努力提前到一年完成;南江县整合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远程教育站点及农村公共服务场所建设资源;通江县将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用房与住宅小区住房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平昌县按照今年6月底前全面完工新建场所要求,倒排工期扎实推进,目前已全面完成地基浇筑。督查发现,除南江县外,各地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任务普遍较重,特别是平昌县、通江县、巴州区,无活动场所的行政村分别达109个、79个、36个,面积在90㎡以下的行政村185个、350个、58个;各地普遍存在上报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情况与督查情况不一致,存在瞒报、谎报、多报、误报、漏报等现象;平昌县、通江县的部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不规范、资产闲置严重。

  (四)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农村基层干部专项经费落实情况。督查情况表明,各地基本上都能按要求兑现落实村(社区)干部工作报酬、村级党组织工作经费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结合实际探索解决离职村(社区)干部补助。南江县分别按照60元/届·月和40元/届·月的标准,按任职届数依次递增,分类解决“两委”主要负责人、文书(会计)离职补助。通江县拟按30元/届·月·人、平昌县拟按20元/届·月·人的标准,调增补助标准。部分县(区)仍按2.5万元/年·村的标准预算工作经费,没有及时将村(社区)党组织工作经费提高到3万元/年。督查发现,除通江县单独预算给组织部门服务群众专项经费10万元以外,县(区)均未将村(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部分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文书的工作报酬未严格按照省定标准纳入财政预算。多数社区的社区工作者仍未按要求由集体购买基本养老、医疗保险。

  (五)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和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情况。督查情况表明,各级党组织均能按计划、有组织、分步骤地开展整顿工作,20xx年确定的258个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任务基本完成。督查发现,除通江县外,其余4个县(区)均未按要求倒排确定除村(社区)党组织以外的其他领域后进基层党组织进行整顿,或者整顿工作流于形式,基本处于停滞状态;个别村级党组织整顿措施没有真正落实,造成后进的根本原因依然存在。如:恩阳区上八庙镇玉皇观村信访问题未及时化解、三汇镇长滩河村负债较重无力偿还;开展“挂包帮”精准扶贫工作停留在表面,没有拿出真招、实招、硬招帮助解决问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集中培训方案未及时制定,轮训工作行动迟缓;民主评议党员走过场、走形式,督查走访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多数不清楚省委、市委明确要求的具体流程。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建立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市委组织部将按照“一季度一督查、一季度一通报、一年一汇总考核”的方式,在第一季度专项督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党建重点工作定期督查制度,及时通报各地在推动基层党建重点工作落实落地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亟需改进完善的不足,总结交流各级党组织在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方面探索形成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果,对重视不够、问题突出、工作不力的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

  (二)建立问题整改进度台账。针对此次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市委组织部将对照党建工作“三个责任”、对标“三个清单”,分县(区)建立督查问题整改情况台账,严格实行跟踪管理,定期回访。各县(区)委组织部、经开区党工委要根据市委组织部第一季度专项督查情况反馈内容和通报情况,自查自纠,建立台账,销号管理,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市委组织部将在第二季度专项督查中开展“回头看”。

  (三)严格落实问题整改责任。20xx年基层党建工作季度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将纳入县(区)、乡镇(街道)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各县(区)委组织部、巴中经济开发区党工委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充分发挥整改工作牵头协调职能,切实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切实担负起具体责任人职责,积极主动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推动建立党建工作倒逼问责机制。

基层党建督查通报 『范文13』

  各党(总)支部:

  年月日镇党委组织督查组对全镇的个党组织下半年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采取查资料、听汇报等形式进行。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党建工作下半年总体情况

  通过督查,对各级党组织下半年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有了一个较全面的了解和掌握,具体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1、各党(总)支部对所属支部党建工作力度明显加大。各党组织紧紧把握“服务大局、服务中心”的要求,按照“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用发展的成果来衡量党建工作”的工作思路,从工作计划、工作落实等方面加强党建工作力度。

  2、各党组织对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经过上半年对各党组织的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各党组织都认识到了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并结合单位在年初制订的党建工作计划和签订的《党建工作责任书》,加强了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形成了党组织负责人亲自抓、分管具体抓的党建工作新局面。

  3、各党组织基础性工作明显规范。各党组织能较好地坚持“三会一课”、理论学习、结对帮扶三个长效机制等党建工作制度,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本村、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和特点,大力加强党支部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保证了支部工作规范有序。

  4、各党组织工作质量明显提升。下半年,大多数党组织把党建工作与本单位、本村的中心工作、业务工作结合在一起抓,在服务中心、服务大局中定准位置、发挥作用、寻求突破。南中村党总支部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开展“我是党员我承诺”活动,激发了组织活力,增强了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工商所支部创新党建工作新思路,实施了党员干部周考核和季考核制度,并对每周(季)考核情况进行了公示,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有力地促进了机关各项工作。

  二、机关党建存在的问题

  1、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弱化”。一是个别单位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出现“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对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不力,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没有将党建工作同业务工作齐抓共管,造成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分离脱节。二是个别离退休干部反映党组织活动开展少,甚至对离退休党员参加活动不做要求,有的党员对只交党费而不开展活动有不满情绪。三是个别党组织只强

  调业务工作忙,不能把业务工作和党务工作结合起来抓,致使党务工作开展很少,不能相互促进,不能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党员干部教育管理“虚化”。一是个别单位党建工作的制度不完善,支部组织生活不健全,“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好。民主生活会变成了工作汇报会,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流于形式,批评和自我批评没有认真开展起来。二是在对党员管理结果的衡量上,往往把业务工作开展的好坏,作为评价全年工作成绩的主要依据,而对政治表现、工作作风、生活作风、行为道德规范、自身综合素质等没有列入考评范围。三是有些党组织党务工作者从未经过系统的培训,党务知识懂得不多,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手段比较落后,管理乏力。

  3、党建工作方式“僵化”。一是有些党组织活动内容单调,工作方式陈旧,从而党建工作缺乏生气,党的活动缺乏实效。二是有些党组织不能按照本支部实际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只是照抄照搬上级党组织的文件,工作上没有抓手、没有创新。三是有些党组织党建工作只停留在发文件、念报纸上,活动开展少,党组织缺少活力。四是少数同志不愿意做党务工作,对党建工作只是应付、被动地去做,只注重整理材料,应付检查和考核,照抄照搬其他支部材料,甚至从网上下载,不能结合工作实际,对党建工作组织不力,抓得不紧不实不到位。

  4、党员先锋意识“淡化”。一些党组织不注重党员发挥先锋

  模范作用,不对党员提出任何要求,致使个别党员放松了对自已的要求。有的党员理论学习坚持不好,对学习不感兴趣,政治理论素质偏低;有的党员党性观念淡薄,日常工作中把自已等同于普通群众,只顾局部利益,缺乏全局观念;有的党员工作缺乏热情和积极性,得过且过,工作上不求进取,少数党员只缴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

  总之,虽然各党组织党建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镇党委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希望党务工作做得好的支部要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努力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探索出一套更加完善、符合实际的党建工作新模式。希望那些有差距的支部,要提高认识,努力工作,迎头赶上,把党的建设真正提上议事日程,认真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使党务工作更好地服务中心工作,促进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基层党建督查通报 『范文14』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为推动全县干部作风建设更加深入扎实开展,20xx年1月6日全县作风建设大会以后,县纪委、县作风办组织对全县干部作风建设开展情况进行了一系列督查。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1、上班纪律执行不严。一是乡镇政务中心缺岗现象严重。因烟叶生产、计划生育等中心工作,部分单位未能统筹安排好人员值班值守,朱良桥乡、巷子口镇、黄材镇、横市镇、金洲镇、南田坪乡、东湖塘镇等乡镇的政务大厅仅有少数干部在岗,个别乡镇甚至空无一人。二是不能够严格遵守上班工作纪律。喻家坳乡中学、白马桥乡派出所、龙田镇政府、偕乐桥镇政府、偕乐桥中心校、偕乐桥中心小学、枫木桥乡政府、县交运局、县农机局、县供销社、县烟草局、县档案局、中石化宁乡分公司等单位有少数干部存在上班睡觉、玩电脑游戏、听音乐、看电影等影响机关形象的行为,双凫铺镇派出所、县三医院少数工作人员未按要求着装,资福乡政府、菁华铺乡卫生院、县人社局、县法院、县国资公司等单位有上班迟到现象,县住建局、县环保局驻政务中心窗口人员没有及时到岗,枫木桥乡卫生院、道林镇卫生院行政人员缺岗,黄材镇财政所个别工作人员接待来访态度傲慢冷漠,县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请假较多。三是关门办公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县征地办、县发改局、县安监局、县爱卫办、县环保局等单位均有发现,南田坪乡、县环保局、县征地办还有上班锁门的现象。

  2、酒后驾车。共发现2名国家公职人员酒后驾车,分别为坝塘镇水管站工作人员欧烹和县职业中专教师谢中飞。

  3、上班时间出入休闲娱乐场所。检查时发现有县机关事务局干部陈放明、县人民医院制剂科主任潘鹏翔、大成桥镇中心校干部潘湘荣、县法院法警大队工作人员李龙海、菁华铺乡党委副书记钟云华等5人在上班时间有出入休闲娱乐场所的行为。

  二、处理情况

  经过调查核实,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和湖南省纪委等五个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长沙市违反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责任追究办法》的相关条款,经县纪委会研究,报县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决定,就上述问题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1、对单位存在的关门办公、乡镇政务中心缺岗等情况和个人未严格遵守上班工作纪律的行为,责成相关单位进行调查核实,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并将处理及整改情况报县作风办。

  2、欧烹、谢中飞酒后驾车,责成坝塘镇政府、县教育局分别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李龙海上班时间在休闲娱乐场所打牌,责成县法院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陈放明、潘湘荣上班时间在休闲娱乐场所打牌,鉴于其二人为改非人员可以从轻考虑,责成县机关事务局、县教育局分别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钟云华、潘鹏翔上班时间出入休闲娱乐场所,鉴于其二人确为洽谈工作,且未参加娱乐活动,责成菁华铺乡党委、县卫生局分别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三、后段要求

  1、进一步拓宽监管范围。各单位要在认真抓好在职人员管理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对停薪留职、改非、轮岗等人员的管理,乡镇要延伸到村干部一级,真正做到教育无死角,管理无真空。

  2、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县纪委、县作风办将继续采取明查暗访、定期或不定期等方式,加强对全县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作风办要切实负起责来,把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干部作风的监督检查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来安排,不断加大自我监管力度,做到抓经常、经常抓。

  3、进一步强化工作合力。各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党建、组织、人事的同志,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落实有效措施,务求作风建设取得更大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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